第170章
这部分写了一些关于乐队内部分歧的内容,以后不会再写这么多风格了,可能会造成一些阅读障碍吧……
说起来,21世纪以后的当代摇滚实际上各类风格是趋于合流的。尽管确实还有不少人在坚守自己的风格类型,但毕竟互联网之类带来的传媒介质和全球化之类的当代环境已经彻底影响了音乐产业和音乐人的生存形式,像更古早的明确的类型划分也就越来越难区分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90年代可以说是流行音乐风格(广义的流行)最后的巅峰时刻,从此以后至今的音乐风格之间的区分度会越来越不明显,甚至趋同。至于各类回潮运动嘛,怎么说呢,音乐有的时候跟时尚很像的,就像是千禧年的y2k风格前段时间又火了一把hhhh
另外,一首歌其实往往会混很多种风格,而风格很多时候是由伴奏决定的,比如是不是摇滚三大件鼓贝斯吉他,是不是加了其他配器,如何编曲铺排,使用什么样的效果器和技术之类的。再者就是它关心的主题也会影响它的分类,有一些分类本身其实更多是文化属性上的而非音乐属性上的。一个乐队的风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会不断演变。(实际上有点像是贴标签,乐队本身可能会有不同看法,但是标签已经贴上了,你们自己受着吧)
不过我不是专业的,也不算摇滚死忠,再加上我从小乐理学得就很差而且已经自我放弃了,如果有不同见解请大家友善互动~
第67章 la la land(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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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不是要跟“流行乐队”一起巡演这件事,乔琳没太在意。她只是走到楼下的唱片店,买了一张blur(模糊)的旧专辑《leisure》,又顺手买了一张radiohead(电台司令)的首张专辑《pablo honey》。
后者同样是个英国乐队,乔琳听说他们的首专是针对美国市场的,而且他们的名字明显来自talking heads(传声头像)的歌,这都让她有点好奇。
在飞回美国的飞机上,她一直在安静地听这两张专辑。
“怎么样?”史蒂夫有点好奇。
“电台司令听起来有点像u2加the smiths再加上一点点涅槃,旋律感很强,却又有明显的模仿垃圾摇滚的效果。他们确实有点东西,而且他们对吉他的使用很有趣。”
“blur呢?”
“他们……”乔琳皱起眉头想了想,“他们仍然像是个流行乐队。他们的歌词简单到几乎每句听起来都像是副歌,完全是在滥用ooh或者aah之类的无意义哼唱。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没那么糟糕,可他们听起来像是那种你走进一个酒吧放松自己时可能会听到的那种乐队。不过仍然有两三首不错的歌,我目前只听了a面,也许b面会不错。”
“让我听听。”史蒂夫笑着从她手上接过了随身听,听了起来。
罗德听到他们两的谈话后探头到他们中间说:“你知道的,我们还是得跟他们一起巡演的。”
“我知道,”乔琳翻了个白眼,“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跟他们一起巡演。他们更像是那种流行男孩乐队。”
罗拉冷不丁地说:“乔,可我们也很流行,我们刚刚在美国卖出了700万张专辑,而且我们也有两个男孩。”
乔琳闻言转过身趴在座椅上,伸手捏了捏罗拉的脸,反驳道:“你知道我说的流行男孩乐队是什么意思!这不一样!”
回到洛杉矶后,哈利也没有对这个问题给出让乔琳更满意的答案,他只是告诉她乐队在欧洲需要两三个助力乐队帮助他们巡演,blur只是其中之一,radiohead也会跟他们一起在一些场次巡演。
乔琳骂了句脏话:“随便吧,我不在乎我们是不是要跟什么流行男孩乐队一起巡演,只要他们别惹恼我就行了。”
等乔琳走开后,哈利才敢询问乐队的日程主管萨姆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这鬼脾气是哪儿来的?”
“乐队基本上算是为了下一张专辑吵架了,只是小型级别,别担心。而且最近乔琳在疯狂写歌,她现在有点像颗随时会爆炸的地雷,我的建议是,”萨姆耸耸肩,“让她一个人待会儿,别惹她。”
而“地雷”本人在回到美国以后基本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工作室里写歌,可她一天大部分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能专心写出点合适的东西来,其余时间都在看小说和看电影,偶尔跟朋友们打会儿电子游戏。
很久没有出现在她生活里的阿方索打来电话时,她就在正窝在沙发里一边放着爵士音乐,一边读书。
“乔琳,能告诉我你在做什么吗?”他的声音带着笑意,尾音带着一点点上扬,听起来像是在调情,可仔细一想却又发现还没到真的调情的程度。
这个简单的问题却让乔琳突然感觉到了命运的奇妙之处。她有点戏谑地回答:“《藻海无边》。”
阿方索不知道她声音里若有若无的调侃劲儿是怎么回事,追问道:“它是本什么样的书?”
“这个嘛,你知道《简爱》,对吧?它讲的是《简爱》发生之前的事,男主角罗切斯特的妻子、阁楼上的疯女人伯莎的故事。”
乔琳之所以觉得命运奇妙,是因为《藻海无边》中的女主角本身的痛苦一部分来自于她的身世背景。她是牙买加种植园主的后代,在奴隶制度瓦解后,作为殖民制度的罪恶产物,她因土生白人的克里奥尔人身份被当地人拒绝,却也无法被欧洲社会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