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一睁眼,发现杜珍娘起的比平时还要早,正打水洗杏子,一颗颗黄澄澄的杏子泡在水里,看起来分外可口。
  “娘,怎么起这么早?”
  杜珍娘一边擦汗一边道,“早上凉快,早点干完。”
  她凑过来问,“你说的那张秘方纸,在什么地方?这杏脯该怎么做?”
  “在姐姐那儿,等下我去拿。”沈知澜一边擦脸一边道,“等我们一起干。”
  杜珍娘嗯了一声,转身回屋内把锅碗瓢盆都仔仔细细的洗了三遍,晾干备用。
  他去把姐姐叫起床,拿好配料,一起蹲着研究该怎么做杏脯。上次的口味他觉得甜了,这次应该试试少放半两糖。
  等沈齐起床时,就看到人家娘仨其乐融融的坐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笑,快活极了!
  沈齐:“……”
  这是否算一种排挤。
  看着果脯下了锅,妻子正盯着火候,他假咳一声:“澜儿,到后院来,我有话跟你说。”
  沈知澜恍若未闻,姐姐捅了他一胳膊肘,他才不情不愿的走了出去,绕到后院。
  等到了空旷的后院,沈知澜脚下碾着石子,慢吞吞的说:“有事就说吧。”
  四下无人,有什么要教训的,就快点。
  一张温热的手掌盖到沈知澜的头上,还有放低的声音:“澜哥儿,昨天的事,对不起。”
  沈知澜心头涌起一阵酸涩,胡乱摇头,“什么呀,就说这个?”
  “不说这个还说什么?我昨天想了一夜,还是觉得自己太过分了,竟然这么误会你。”沈齐放缓了声音,“要是我小时候被你爷爷这么说,还不一跳八丈高?你猜猜为什么梯子刚才放在墙角?那都是我小时候爬过的地方。”
  沈知澜噗嗤笑了,又连忙板住脸。
  “现在愿意听我慢慢说吗?”沈齐伸手。
  沈知澜顿了顿,慢吞吞的靠近爹怀里。
  “咱们家啊,情况特殊。说穷,起码能比城里九成人日子过得好,说富,跟正宗的王府嫡系比起来,又差的太远。王爷随便一顿宴客,就顶的上我们半年的伙食。”
  最更要的是,他们离穷人太远,离富贵太近。日日看着别人吞金咽玉,挥金如土,心态上很难保持平静,会油然而生一种
  “凭什么”的心态。
  沈齐想起女儿爱如珍宝的那对珍珠耳坠,心里比针扎还难受,又是酸又是胀。
  “我就是怕啊,怕你走上了歪路,最后回不了头啊……”
  这话如果说给一个真正的孩子听,他不能懂的其中的含义,但是沈知澜能理解。
  人容易受到环境影响,逐渐改变自己的观念,最后彻底转变。能抵抗住这种束缚的,十不存一。
  沈知澜挣脱沈齐的怀抱,转过身来认真说:“我明白爹的意思,就算那些叔叔伯伯如何坏,我也不会去学的。”
  他早就已经塑造好自己的心,无论如何也不会共沉沦。
  “只是爹,我昨天最伤心的,不是你误会,而是你不听我解释。就算我编瞎话扯谎,至少你先听完哪!听都不听,是不是机会都不给我?”
  直接就宣判了他的刑罚。
  真是的,现在沈知澜想起来还是一肚子气。
  沈齐讪笑起来,“我不是紧张你嘛……”
  看儿子还是那么气,沈齐连忙举起手来:“我发誓,以后不管遇到什么情况,至少听你说完话,好不好?”
  “要是不听呢?”
  “不听就罚我,事后又证明是我错了,我就罚自己一天不吃饭,行不行?”
  这下沈齐才勉强满意了,“还行吧,暂且记下,以观后效。”
  “哟,还学会用成语了,不错啊!谁教你的?”沈齐一把将他抱了起来,挂在背上,“快说快说!”
  “唉哟,是我从堂兄的课本里看到的!”沈知澜被吓了一跳,连忙大声说起来。
  后院里传来两父子追逐打闹的动静,杜珍娘终于放下心来,可算是说开了。
  免得家里静悄悄的。
  *
  杜珍娘花了三天时间,又做了十来斤的杏脯,用牛皮纸包装好,就雇了马车回城郊的马家村,问问他们的想法。
  杜姥爷是军户,本来驻扎到边关,等上了年纪干不动了,又刚好碰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就干脆调到茂州,安稳过日子。
  但杜家毕竟还是外来户,容易受到村里人排挤,最终思来想去,就把最出色的女儿嫁了本地人,又陪送了厚厚的嫁妆,总算是融入到马家村里。
  往年天气炎热时,杜珍娘还会带着孩子回来待几天,村里可凉快多了,还能戏水钓鱼。
  沈齐估算着时间,一来一回差不多要一天,如果时辰不早还会留宿一宿,却没想到,杜姥爷下午时分就已经赶到家里来。
  一见面,杜姥爷就把沈知澜举了起来,用胡须扎他的脸蛋,沈知澜拼命挣扎,抵抗不了他比蒲扇还宽的巴掌,最终任命垂头。
  扎吧扎吧,过瘾了就行。
  杜姥爷玩够了,又从衣袖里拿出花生糖,“汝儿,拿着去跟弟弟分吧。”
  沈知汝谢过姥爷,就坐在旁边听他们聊天。
  杜姥爷示意沈齐把小孩带走,他们好聊正事,
  “行吧,既然这样,老夫也就长话短说了。”杜姥爷盯着沈齐:“要是真让杜家人来插手,这个秘方可就,不算秘方咯,女婿,你真想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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