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这样的痕迹,明显是长期攀岩留下来的。
  可是缺了四根手指的攀岩者?
  余曜下意识地看了看老板身后,备忘录黑板右下角,潦草的字迹是一个常见的西方人名:迈尔斯·阿普尔顿。
  等回到房间,就打开了手机搜索。
  果不其然,他很快就在很久之前的新闻报道里找到了张跟褐发老板一模一样的和善面孔。
  只不过报道里的男人更年轻,身形也比现在要瘦上好多号。
  攀爬在酋长岩上那个名为怪兽裂缝的超清特写里,塞进岩缝里扭曲关节支撑全身的十根手指遒劲有力。
  报道的抬头,先是用大大的感叹号,表达了对迈尔斯成功创下酋长岩最短攀爬时长记录的赞叹。
  随后又用了很长一段的细腻笔触,详细描写了迈尔斯对徒手攀登酋长岩的准备,还剧透了迈尔斯打算从freerider,也就是‘搭便车’路线出发,大胆预言了对方一定会成为徒手攀登酋长岩的第一人。
  可徒手攀登酋长岩的第一人虽然走的就是这条线,名字却不叫迈尔斯。
  余曜继续往下看。
  没多久,就在另一则采访视频里看到了老板之所以成为老板的原因。
  原来是出了车祸。
  视频里的男人看上去很颓废,但面对镜头时依然妙语连珠。
  “嘿,上帝可真不给面子,他只收走了汤米两根手指,让他能够继续挑战黎明之墙。我呢,一口气拿走四根,还伤了腿,看来只好回去继承客栈,把希望都寄托在我的儿子身上了!”
  视频里的人大力拍着站在一旁紧紧抿着嘴,一脸凶狠,看上去就很不好惹的十六七岁少年的肩膀。
  余曜看着视频中人的脸就觉得眼熟。
  在评论区翻了翻,才发现这就是去年世锦赛抱石组的冠军,跟神神叨叨的艾莫斯同名的艾莫斯·阿普尔顿。
  少年突然就有了这间小客栈其实卧虎藏龙的既视感。
  这样的感觉在第二天一大清早,他站在客栈一楼门外的白色木制围栏边远眺着,等待第一缕曙光照在酋长岩上时,成为了现实。
  余曜是特意起了个大早来看黎明之墙的。
  毕竟黎明之墙之所以被命名为黎明之墙,就是因为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酋长岩上时,会让那片陡峭荒芜的一大片岩石最先闪耀起来,缀满金色的光影。
  二月的天还很冷。
  凌晨的天幕也是黑漆漆的。
  余曜原本以为这种不算好的天气,会来看日出的人应该不多。
  但这样的猜测很快就被证实错得离谱。
  他才从自己的独栋小木屋出来,就看见了客栈一楼已经人挨人的拥挤餐桌,还有餐桌旁那些时常出现在户外攀岩杂志和小众冒险纪录片上的眼熟面孔。
  再走出客栈前门,从小山坡上往下看。
  盘山公路上也停满了一辆接一辆的黑色车辆轮廓,道旁站满了很多不时走动摇晃的人影。
  人影大多背着大包,腰间也系着鼓鼓囊囊的镁粉袋,一看就是攀岩者的打扮。
  真的好多人。
  余曜突然就理解了谢海青说的,攀岩宇宙中心和攀岩国度的意思。
  不过来的并不全是专业选手。
  他甚至还看见了好几组拖家带口的组合,连几岁大的孩子腰上都绑着迷你可爱版的镁粉袋,葡萄大的眼睛亮晶晶地仰望着那座还没睁眼的高峰。
  酋长岩尚未苏醒。
  但期待与它会晤的人们早已到达。
  兴奋期待的情绪随着各种人为的动静声、说话声,如无处不在的空气般弥漫着整座峡谷。
  余曜油然而生出一种很新鲜的淡淡喜悦感。
  他蹲下身,摸了摸客栈里用来驱赶示警的猎犬。
  那条早就习惯被撸的花皮沃克猎犬就亲昵地蹭了蹭,这个身上带着宿敌味道的陌生客人。
  被撸得舒服了,还跑出去又跑回来,骄傲大方地把一只可可爱爱的小兔子叼到了少年的面前。
  是一只巴掌大的褐色小野兔,大而黑的眼珠子水汪汪的,被放到地上也不跑,呆呆萌萌的,看起来并不是很怕人。
  余曜:……他第一次见到打猎这么快的犬。
  还是老板出来泼水时看到了,气得大叫,“杰克!你又把爱丽丝家的小女儿偷来了是不是!快!还回去!”
  名叫杰克的猎犬尾巴垂了下,很人性化地不满呜咽一声,然后就一边失望地瞥着余曜,一边熟练地把小兔子叼住带走。
  余曜:……原来真相是这样。
  他就说昨天入住的时候,发现窗外面的红杉林里有一个迷你小木屋,木屋上还定着一个木牌,上面写着爱丽丝之家。
  原来自己的邻居竟是一窝野兔?
  余曜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事。
  忙着早高峰的老板也不忘提醒客人,“外面冷,到屋里坐!我做了世界上最美味的意面,余,你只要尝过一口,一定会爱上它!”
  余曜客气地摇摇头,打算等着其他人起来后一起吃。
  他继续站在明亮温暖的木屋客栈前,边活动筋骨,边吹着带着森林气息的夜风,又等了足足十几分钟,才发现遥远的天幕终于有了点变化。
  先是厚重的黑幕变得深浅不匀。
  紧接着,最东方的天际骤然浮起了一长道细长的鱼肚白。
  这样的变化惊动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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