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景恒与刘樯十分投缘,才一分别, 就盼望着再相见了。
‘下次’这个词另凤明出神, 他还有下次么?
楚地这一乱,快则一年,慢则三年五年。有朝来日,即便刘樯真能得胜,招安回朝廷, 尚封赐官、扶摇青云, 他也早不在了。
六年前,景衡驾崩, 他一心求死,只想随之而去, 共赴黄泉, 偏偏肃王景朔犯上做乱,为保景衡最后一丝血脉, 凤明求死不得,只能折身回皇城平乱。
如今, 他与景恒心意相通,方知几分生趣, 天不假年, 上苍偏也不给他长相厮守的时间。
想死时死不了, 想活时活不得,贼老天惯会捉弄,生死爱恨皆不由人。
当头大难初解,景恒无忧无虑,牵着瘦马,啰啰嗦嗦。对着凤明,他总是有许多话说,哪怕凤明不回应,也能从天南聊到地北、从刘樯聊到谢停、又从江陵聊到庐州。
凤明眼中微热,他垂下头。心说怎生如此多愁善感,他从前从不这般。
生死之事,凤明何时放在心间,早年一人策马,追着三千西燕骑兵六百里、万人阵前、弓箭迎面,他从不恐惧,恐惧只会影响他出剑的速度。
无数次生死边缘,他想起景衡或有些许遗憾,但更多的还是忠君报国、赤忱热血。
濒死之时,凤明总会想,他与景衡此生已是不能,以死相报,倒也不负恩义。
为景衡战死,本是他最好的结局。
如今怎就怕死了呢?真是越活越没出息。
一厢情愿令人一往无前,两情相悦却倒叫他贪生怕死了。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凤明从未同景衡在一起过,却用了足足六年才从心爱之人死亡的阴影中挣脱出来。
【我若死了,惟愿景恒早遇良人。】
凤明心中发愿:【我一生杀人无数,合该不得善终。景恒天性温善,楚地之乱非他所愿,天灾人祸无论多少杀孽,请尽报我一身,来日下了地府,千刀万剐也好、不得超生也罢,我自甘赎罪。上苍垂怜,另全景恒段真正姻缘,与我这段情孽,就让他早些忘了罢。】
景恒不知凤明心中所忧,仍自顾自地讲着,已讲到要办一场巨大的七夕盛会,吸引游人拉动经济。还是瘦马察觉出身上的人情绪低落,用鼻子拱了拱景恒。
景恒见凤明神色郁郁:“是不是我又聒噪了?”
凤明笑道:“没有,我喜欢听你说话。”
喜欢!天啊!凤明竟然说喜欢他!还对他笑!笑得还那么好看!
景恒故作深沉,转多头去,牵着马,状不经意地问:“哦,有多喜欢?”
“很喜欢。”凤明的声音如昆仑碎玉,冷冷清清,话语却热烈惊人。
凤明说:“景恒,我爱你。”
!!!
他爱我!
他说他爱我!!
凤明说他爱景恒!!!
景恒抿住嘴唇,把一声狗叫狠狠压在喉间。
他低着头,走路不好好走,非得去踢地上的土块石头。
凤明从马上,居高临下,看不到景恒神情,倒能瞧见景恒红得滴血的耳朵。
只听景恒声音沉稳,仿佛胜券在握:“我知道。”
殊不知耳朵早把他卖了彻彻底底。
半晌,瘦马打了个鼻响,凉凉的鼻水喷到景恒耳尖,景恒才恍然惊觉,捂住自己耳朵:“你这马,活干的不行,戏倒贼多。”
若是景恒原先的骏马,或是凤明的百里对了,自从得知凤明的马叫做‘百里’,景恒已将他那匹马改名叫‘万丈’,已视相配。
总之,若是万丈或百里再此,景恒早和凤明共乘一匹马,扬鞭疾行,只肖一个时辰就能到江城,哪里需要一人骑一人牵。
这瘦马不行,驮一个人都跑不快,如果有两个人要骑它,它会表演原地去世。
这瘦马委实对景恒胃口,喜好摸鱼偷懒、假装走路,极有个性,真是此生未见。
凤明的西北军营有战马十万匹,也说没有这般的。
这么稀罕的马,景恒寻思必得养肥,为表美好愿景,为瘦马取名‘摸鱼千斤’。
景恒掏出炒豆子喂给摸鱼千斤,摸鱼千斤湿漉漉的鼻子讨好地蹭景恒,走得也更快了些。
景恒灵机一动,掰了根树枝吊了根萝卜,引着摸鱼千斤走。
“好玩吗?”景恒笑着回望凤明:“你给玩玩。”
凤明接过树枝,提着树枝,萝卜吊在瘦马面前,马闻着萝卜清香,不待扬鞭自奋蹄,走得带劲。
景恒借机翻到摸鱼千斤马背上,双腿一夹马腹:“走啦!”
摸鱼千斤一扫颓势,如踏飞燕,托着两个人风驰电掣,丝毫不见从前半死不活的样子。
“我就说它在装!”景恒双手拥着凤明,策马奔腾。
疾驰中长风迎面,暑热消散,风力带着凤明身上的药味和头发上的茉莉香,他快活极了,语气轻快:“这马四蹄修直,虽然瘦骨量却很高大。”
这话不假,摸鱼千斤马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若昂着头,几乎不比景恒矮。炭色皮毛虽不光亮,浑身上下无却无半根杂毛,只是瘦得见骨。
平常委顿惯了,垂首耷尾,似乎有些怕人,总瑟缩着,藏在马群之中,叫人看不出好来。
景恒慧眼识珠,也当了回伯乐。
摸鱼千斤并不需要赏识,它聪明极了,盏茶功夫察觉是景恒愚弄它,嘶喊咆哮,竟有腾空入海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