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骗小孩吗?
可是,姜小婵没法对一颗糖果生气。她的叙述总归是换来了她要的东西,哪怕不是她所设想的形式。
握住太长时间,糖像是长死在手心,留下了深深的凹痕,连带着五指都酸疼发麻。
凹痕久不散去,仿佛一枚隐秘的烙印。
瓶挂完后,妈妈去喊护士。
四下无人,姜小婵撕开皱巴巴的糖纸,吃掉那颗糖。
糖本身是蜜瓜味的,被她的体温热化一层,严重的变味。
尝起来像那种过熟的果子,味道甜到极致。这是果子最后的赏味期,再过哪怕一分钟,它就要腐烂变质。
在妈妈回来之前,姜小婵咽下糖果。
喉咙被这股甜蜜刺痛。
她甜甜地对孟雪梅扬起笑容:“妈妈。我好了,我想出院。”
床边的地板放着一双全新的白色皮鞋。
姜小婵穿上它,尺寸正正好。
忍不住多看它两眼,皮鞋上有几朵黄色的小花图案,她想了一会儿,想起来:它长得有几分像小时候爸爸给她买的那双白布鞋。
从前,那双鞋被林嘉踩过。
从前,那双鞋被他夸过可爱。
皮鞋穿着很舒服,鞋底柔软,一点儿不挤脚。姜小婵带着医生开的药,和妈妈走回家。
到家已是深夜。
姜小婵躺在床铺,一动不动地等待着。
等到姐姐和妈妈都熟睡后,她穿着自己的小皮鞋出门。
驾轻就熟地造访了邻居家的庭院,姜小婵沉下心来,打算做一件之前没做过的事。
林嘉不在家,按之前她观察他做饭的规律来看,他今天上夜班。
林嘉的安全意识很差,姜小婵说过。她有办法潜入他的院子,多日在院子的摸索,她自然也想出了进入他屋里的办法。
不过,她要做的事,远比溜进他家更加大胆。
进到林嘉屋里后,经过一番找寻,姜小婵得到了她要的答案。
有双带血的黑色皮手套被放在漂亮的鞋盒里。鞋盒里原本装着的鞋,现在正被她穿在脚上。
——这双鞋是他送的啊,跟她猜的一样。
姜小婵心满意足,把鞋盒放回原位。
没打算走,她坐在玄关,等待上夜班的林嘉回来。
凌晨四点。
林嘉打开房门。
屋里的女孩抱着膝盖,双手撑着下巴,笑盈盈地看着他。
“姜小婵?”
他没有她想像中的惊讶,哪怕她的举动如此病态怪异。
他表现得,好似他们只是在户外的公车站碰到,他对她的存在早有预料。
玄关的灯被按亮。
呆在黑暗中的眼睛接触到大量的光,一时间不太适应,姜小婵下意识地眯起双眼。
可她的视线没有从他身上移开。
林嘉今天的打扮很简单。他背着单肩包,白上衣,绿色休闲裤,t恤上印了一只大猫。
看着那只大猫,她弯起嘴角,眼中亮起光芒。
“林嘉。”
姜小婵嘴上喊了一声,心里泛起无数的回音。
“谢谢你,”她说:“由衷地谢谢你,帮了我。”
那双黑色的眼眸沉静地与她对视。他的睫毛很长,遮住眼底的情绪。
“住院的钱你妈妈给我了,没什么好谢的。”
林嘉将背包挂到墙上,语气稀松平常。
他往屋里走,与她错身。
怎么办……
姜小婵好想抓住他。
她想扯住他的衣角,圈住他的脖子,对着他大吼。吼什么不重要,想吼到他耳朵聋掉,想看见他的表情变化。
姜小婵的脑子是搭错线的电路,“滋啦”冒了电光,闪出一句话。
——我喜欢他。
小心地确认了一遍,她的念头变得更清晰。
喜欢林嘉啊,真的,是真的。
这个人,他好顺眼。看着他,她感到安全,感到从未有过的舒心。
好喜欢林嘉。像喜欢吹风那样喜欢,像喜欢喝汽水那样喜欢,像喜欢可爱的毛绒玩偶那样喜欢,像夜晚喜欢出门散步那样喜欢,像喜欢吃的饭就要一直吃那样喜欢。像蹦床时触到弹簧,被安全托举,再蹦得更高那样喜欢。
她的喜欢系统陷入紊乱和癫狂,不断重复着:好喜欢他。
这一年,在中暑未愈的状态,顶着晕眩的脑袋,姜小婵盲目地、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林嘉。
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大家都喜欢林嘉,多她一个又怎么样?
林嘉是不会喜欢自己的,就像林嘉也没有喜欢上其他那些仰慕他的人。
这样很好呀,姜小婵就想要像这样,喜欢着他。
第36章 蔷薇花
这个暑假,姜小婵身上发生了好事:大伯不会再来打扰她们家。
姐姐姜大喜这边,也有件天大的好事:她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可以去大城市读书。
那是姜喜的第一志愿,是齐澍极力推荐的艺术院校。他跟学校的校长认识,齐澍说她的分数不高,这所学校是她的最佳选择。
能考出小镇是一份荣光,姜大喜又为姜家挣足了面子。
姐妹俩各有各的高兴,都没注意到孟雪梅笑容背后藏着一抹阴霾。
当姜大喜开始收拾去大城市的行李,妈妈找机会跟她坦白了自己心底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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