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活着真是太美了。
不过他倒是满足过瘾极了,完全不顾一旁兄长怨念的眼神。
一点儿抢了别人最心怡红烧肉的愧疚感都没有。
一坨吃完,又想去夹第二坨吃完。
每一坨都吃得很安心。
第122章 一桌好菜(4)
“妈妈, 这个红烧肉比家里做的好吃。”
“如果天天都能吃到那么好吃的红烧肉的话,那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子了。”
安晨抬起一直埋在碗里的脑袋,一边眨巴着眼, 一边对着林琳嘀咕许愿。
安晨嘴边一圈吃得都是油亮的酱汁,眼睛里都是亮晶晶的小星星, 就像只快乐活泼的小肥啾。
林琳:这倒霉孩子尽说什么大实话呢。
如果天天……三餐都有一道这么让人上头的红烧肉,她也愿意做年门信徒, 不减那劳什子肥了。
这人到中年, 除了容易长胖, 其他什么都不容易。听人说,女人三十是个分水岭, 所以一到三十大关,林琳就尤其注重身材管理, 生怕不知不觉间腰上就多了几圈赘肉。
在外聚餐肉菜都要先涮一遍清水,滤滤油。
像今天吃的重油重盐重口味的硬菜,放在前段时间, 林琳放下筷子想了想, 打死她都不会碰一下。
动作优雅的将下巴微微抬起,筷子把油滋滋、润汪汪的红烧肉送到嘴边,矜持的一口,就将将去了二分之一。
“你不是前几天还在想减肥吗?这最后一块我帮你吃掉吧。”
莫诗故意把筷子朝安琪的碗里凑过去, 果然, 原本犹豫吃还是不吃的人马上下了决心。
“谁说的?我好不容易抢到的最后一块……”
安琪嗔了莫诗一眼, 就把那块切得方正和拇指一般大小的红烧肉送进嘴里。
“好好吃!!”
“感受到了食物所能带给人们的真正价值!”
“呜呜呜, 我好幸福呀~”她捂住脸颊, 感觉被感动到了,后悔自己刚刚因为担心油重, 只夹到了最后一块。
谁能拒绝得了那么好吃的肉呀。
安仕今也在慢慢咀嚼,深沉品味自己嘴中的那块红烧肉。
身体的动作永远比想法快,虽然他没有抢到最理想的目标,但眼看盘子里的肉消失的速度越来越快,他在保持自己的风度同时还是夹了两块。
嗯,两块夹得有点少了。
安仕今原本绷得紧紧的背脊不自觉的放松下来,慢慢往椅子后面靠,逐渐闭上了双眼。
红烧肉啊。
多少年没吃了。
以前家里条件不算好,虽然只有他一个孩子,但那时通货膨胀,爹妈为了创业省钱,一周也吃不上几次肉的,有时他妈为了给他改善伙食,会去肉摊割块肉。
肥肉多瘦肉少,一半肥肉会切来熬油,剩下的就全部用来做红烧肉。
明明只是用了点酱油和糖调味,那些黄酒、香料之类放都没放,但却是他吃到过最好吃的红烧肉了。
如今日子好过了许多,他也勉强混出了头,而爹妈却因年轻落下的病根早早离逝。
他也没有再吃什么红烧肉、猪油渣和猪油炒饭这种东西,底下人按照营养师的搭配,每天都制定了标准的食物清单。
为了活得久一点,他记住了营养师的话……碳水、蛋白质、维生素的比例要1:2:2,要补充抗炎食物和抗氧化,年龄越大越要注意omega3的摄入,少油少盐戒糖。
他不是重口腹之欲的人,既然如此,他也就每天清心寡欲的配合,就坐在590米的地标大楼,吃着羽衣甘蓝罗勒西兰花土豆沙律向下俯视。
路面的车流密集拥堵,人群更是小得像蚂蚁,停停走走。
“欸。”
安仕今叹了一口气,嘴里的红烧肉早就没了踪迹,但那浓郁醇厚的肉香叫人难忘。
还是红烧肉好吃啊。
正宗的本帮菜,就爱这口浓油赤酱,而这浓油赤酱的红烧肉,无疑是本帮菜的翘楚。
红烧肉要用新鲜的猪肉,而且不能是从小喂饲料打激素的猪,要喂熟食长大的猪才好。
这种猪的肉炒起来就能闻到肉香,吃起来十分天然鲜美,肉香十足。
按理说,安仕今吃的都是进口的天然食材,但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种有灵魂的食物了。
换言之,就是猪肉有猪肉的味道,白菜有白菜的味道。
安仕今慎重的用筷子夹起了自己的第二块,也是最后一块。
他仔细打量那一整块都被酱汁包裹的五花肉,晶莹剔透的油脂层,红润焦香的肉皮,不柴不干痩肉尾。
轻轻一咬,鲜美醇厚的肉汁瞬间从里迸溅到口腔中,安逸极了。
安仕今又叹了一声。。
五花肉之所以珍贵,在于肥瘦的完美互补,肥而不腻的油脂与紧实韧性的瘦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跳着舌尖上的华尔兹。
这人生在世,东奔西走,汲汲营营的,不就是为了满足这一日三餐一住吗。
第123章 一桌好菜(5)
不得不说, 今天这一桌菜都寻常得很,可能连现代朱门盛筵的席面都够不上,但安仕今越细品越有滋味, 每一道菜都冒着汩汩人间烟火气,鲜活生气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