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柔软浓密的发丝下,他露出了个微笑,眉眼弯弯,是很招人喜欢的灿烂笑容。
  嘛,毕竟扮演好男主的好兄弟是他的穿书任务,当然要好好对待。
  迷幻的灯光一下子被调暗了,人群里兴奋的尖叫冲击着游星戈的耳膜,台下有人鼓掌有人吹口哨,也有人兴致昂扬地大声喊着:“mike!mike!mike!”
  原本震耳欲聋的音效被调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又一阵的鼓声,敲起来简直震在人的心里,让人跟着一颤,乐声像迷雾般笼罩过来。
  只有明亮的一束光打在舞台上,黑色皮夹克的人影刚从黑暗里出来,游星戈的周围就充满了激动的尖叫,传染般响彻整个酒吧,离游星戈很近的一个女孩像是要把嗓子喊哑:“mike!”
  这声音的最后,在旁边的酒保也没忍住看向舞台,手里擦拭酒杯的动作都停住了。
  有的人生来就自带聚光灯,这句话用来形容one的主唱程际野一点也没错,他只要出场,就能得到所有人的注目。
  今晚的天气很热,酒吧的空气更是躁动,程际野出场的时候,黑色皮马甲下的衬衫被他挽到袖口,露出了肌肉结实的小臂,一双极深的眼睛带着浅浅的笑意扫视全场,对那些带着爱慕和激动的目光仿若习以为常,他扬了下头,然后打了个响指。
  清脆,迷乱,台下的氛围一下轰起来了。
  在数不清的掌声和尖叫里,还能带出来几句嘶吼:
  “one!!你们太帅了!!”
  “mike,多唱点!!今晚别走”
  “mike!!看我!!艹我!!!”
  整场只有舞台和吧台上有灯光,酒保也要被淹没在这些尖叫里了。
  而在酒保的余光里,原本靠在吧台旁的卷发青年一下子认真地坐直了,视线紧紧地落在舞台上。
  酒保笑了下,心想果然没人能逃过mike的魅力。
  游星戈的目光牢牢盯着舞台,看向了那个灯光聚拢下的男人。
  程际野。
  《乐成》的男主,这个世界的主角,一个骄傲轻狂、棱角分明的男人,拥有点家正时兴的配置,无论走到哪里都风头无两迷妹无数。
  他的任务就是成为这位男主的好兄弟兼小弟。
  这是穿书者要担当的职责,无论如何都要尽量维护好原书的主线剧情。
  只是——
  他遥遥看向了对方的长相,动作间,这个男人一个弯腰一个带起的话筒都充满了张力,连挑眉也带着桀骜和挑衅。
  啧,这个男人。
  他的手碰到了后面的乐器包。
  激烈的前奏铺垫着乐声,键盘手低垂眉眼,安静得不像话,金色小辫的鼓手则敲击着鼓面,在动感的音乐里游刃有余。
  全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更确切地说,更多地落在那个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
  mike,程际野。
  他开口的声音沙哑而充满魅力,在雾效弥漫的舞台上,和着躁动的鼓点挑动着人的耳膜,这个看上去满不在乎的男人随着音乐节奏拨动着吉他弦,马丁靴敲打着地面,从音箱里一起传来的节奏感超强的乐音带动着整个酒吧。
  只有高昂的尖叫一声声传来,在叫好声里,游星戈的目光有如实质般落在他身上,并不锋利,但不容忽视。
  音乐震声,也一起涌进他的心脏,带着微微的颤动。
  游星戈的指尖在杯壁上敲了敲,打量起这位男主。
  程际野有一张给人感觉攻击性极强的脸,鼻梁高挺,一双扫视过去的眼睛锐利又分明,除了帅,还给人极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他扶住耳返视线扫过来时,骄傲的眉眼连带着他的音乐一起展露无遗。
  炫目的灯光里,他又弹唱了半个多小时,热得不行,把黑色的皮马甲脱了,下面的人又是一阵尖叫。
  汗水顺着发丝肆意地挥洒,穿过挽起袖子的白色衬衫,浸湿了衣角,甚至勾勒出紧致的腰线,他抬头,扎进黑色腰带的衬衣连带着拉起,他将衣服一把甩到旁边。
  鼓声震耳欲聋,舞台的冷雾放得让人视线缭乱,欢呼和尖叫此起彼伏,程际野朝台下抛了个飞吻。
  台下更加沸腾了,不断有人叫着mike,甚至有人激动地哭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游星戈的视线太过专注,又或者台下只有吧台一圈打着灯光,黑发的男人松开立麦的同时,若有所觉般看了过来,在对视的一瞬间,程际野挑了挑眉,准确无误地传达出了一个笑。
  鼓声震得游星戈心头一颤。
  他的手顿了顿,转了下酒杯,有那么几滴酒液不小心洒出来了,落在他的虎口处。
  他回了程际野一个笑,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辛辣的味道在喉咙里炸开,他面不改色地放下了杯子。
  沉浸在音乐里的男人很快忘掉了刚刚对视那一眼里的卷发年轻人,只有游星戈无意识地把玩着手里的杯子,有些心不在焉。
  要不是他剧本里的身份是程际野的兄弟,程际野又是个铁直,他是真想把这男人搞到手。
  中场休息时,灯光熄了些,音乐平复,酒保终于恋恋不舍地将视线从舞台上转回来,这时候才发现面前的卷发客人的目光还停留在台上要下去的人影上,他见多识广,多少猜得到这位客人在想什么。
  酒保耸了耸肩:“这年头,想和mike上床的人可不少哦。”
  他这一句话惊醒了正在思考的游星戈,卷发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年轻人看上去脾气很好,他放下了手里的杯子,只接道:“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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