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唐晴瞥了他一眼,转身回了卧室开始打游戏。
  没过半小时,客厅传来一阵响动,紧接着听到了一道关门声。
  唐晴耳机挂在脖子上,并没有戴。结果被声音影响,直接送出人头。她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狠狠摔了下鼠标站起身来走到客厅。
  空无一人。
  小阳台上还少了几件他常穿的换洗衣服。
  这是真闹着回夫家了?别把她幽默死。
  她就说得敲打,不然还得了!
  没人更好。反倒轻松。
  唐晴赶紧回到屋子坐到椅子上把耳机戴好。
  准备下一局。
  寒时背负着她的期待成功拿下第一名。
  他们工会的五人小队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群里都在庆祝。
  女人们疯狂艾特寒时,让这位男神说两句话。
  寒时没理会群里的消息,切到私聊界面与唐晴聊天。
  寒时:“你刚才在干什么,怎么突然死了?有点不像你。”
  不得不说,寒时是个标准的慕强批。他对唐晴的技术十分认可,并且觉得整个工会除了唐晴都是傻子。
  唐晴叹了口气,敲键盘回:“家里有点事。不好意思,差点影响了队伍成绩。”
  寒时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嗯。下次专注点就好。不要被家里的杂事影响。”
  唐晴:“知道啦我的大神!今天全靠你了!她们怎么夸你我不管,我得给你点奖励!说吧,想要什么!”
  唐晴在寒时面前简直快成了舔狗。
  她也无奈,现在不得不讨好他。看目前的发展,工会下一任会长肯定是他。
  寒时朋友很少,若是现在就和他搞好关系,没准到时候还能搞个副会长当当。
  届时不仅可以挂着地位不低的闲职,还能拿工资。
  一举多得!何乐不为!
  而且嘛,唐晴也乐意与寒时说话。
  她就喜欢他清清冷冷、倔强有原则、装腔作势,时刻端着带着优越感的样子。
  有意思。
  像极了年少时期,学校里那个她这穷姑娘永远也攀不上的高冷富少学霸。
  学霸叫李毓秀。是从大城市转到她们镇上借读。举手投足都和他们小地方的人不同。
  世人总是会对从前没有得到的东西抱有补偿心理。
  比如小时候家长不允许吃甜食,长大后疯狂吃蛋糕冰激凌。
  比如有的男孩家里管得严,不允许随意交朋友、在外面过夜。长大后可能就会天天泡吧喝酒,乱搞女男关系。
  当年唐晴呢,不仅没追上李毓秀,反而还被侮辱了一顿。人家意思是看不上家境不好、学习差的。
  唐晴为这事记了好久。最开始盯上刘意也是因为当初他身上有那股高冷味儿。
  后来男神味儿散了,只剩一股窝囊怨夫味儿。
  说起与李毓秀相熟,还是一出狗血的英雌救美。
  那天唐晴没去网吧,自己拎着书包吊儿郎当地往家走。
  路过小胡同时,见到一群校外的女混混正堵着两个穿着七中校服的人。
  她们学校的?唐晴挑挑眉,停在了巷子口。
  还有人敢在她的地盘欺负七中的人?
  雌性动物总是有领地意识的。
  并非唐晴多想替别人出头,她只是不能让别的女人在她的领地撒野罢了。
  于是唐晴先是给自己的小妹们发去消息,让她们快些过来支援。
  接着扬声喊了一嗓子:“住手!”
  然后把书包单手甩到了左肩上,帅极了,完全装到位了。
  她先礼后兵。不过那群人并不吃这一套,直接上手。
  唐晴也不是好惹的,她很少亲自动手,但打起架来不要命,像只脱笼的疯狼。
  寡不敌众,身上挂了点彩,好在姐妹们及时到来。
  打走了那群校外的混混。
  巷子里那两个人,一个胖得流油,瑟缩着蜷缩在墙角,身上还有女人的尿液。
  被侮辱得不轻。
  不过衣服裤子都穿得好好的。
  估计是那群女人看他是个肥猪坦克不感兴趣,欺负一顿抢了钱就将其放在一边。
  也亏在这个胖子在,拖延了时间。
  不然那群女人肯定要轮着把李毓秀玩了。
  小巷子有些偏僻,没什么路人,李毓秀死了都没处说理。
  唐晴就这样在李毓秀还没被强女干的时候碰巧救下了他。
  自那之后两人日日混在一起。
  唐晴还带他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泡网吧。
  有时带他出去打架,那些小妹们也会管他叫上一句“姐夫”。
  这也是唐晴为什么那般喜欢刘意。
  带坏好学生,是会上瘾的。
  这种快感别的恋爱给不了她。
  后来呢……
  李毓秀只读了一年就回到大城市去了。
  唐晴当时年少轻狂,爱得热烈、奋不顾身。
  她追上李毓秀,拉着他的手说:“留下来好嘛?就当是为了我。”
  可李毓秀只是摇摇头扒开了她的手,说:“我们本身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现在我要回家了。”
  唐晴不敢置信地晃着头,“那这些日子都算什么?耍我吗?”
  李毓秀淡着脸,“我们只是朋友而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在一起这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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