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
  十分钟后,婚礼的所有成员准时出现在客厅。沈暮云嘴里咬着吐司清点人数,从沈甲清点到沈丁,再清点到沈夜星,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他吞掉吐司,道:“好久没见到我们的狗朋友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沈凌山正在指挥服装和化妆团队入场,梁和玉在和厨师团队对菜单,林姨在和摄影师确认机位,客厅里乱糟糟一片。
  沈甲面露为难,看了丈母娘一眼,然后凑到沈暮云耳边,低声道:“五个分.身是极限,亲爱的。你知道我们其实并不怎么擅长分开行动,之前连两个分.身都没法同时处理好……再加上狗狗的话说不定会失控露出尾巴。”
  沈暮云沉吟片刻,也跟着压低声音,和沈甲说悄悄话:“小夜星昨天跟我们去露营,不小心感冒了,所以今天只能在卧室里好好睡觉,怎么样?”
  沈甲眼睛里慢慢露出笑意。
  他抱起沈夜星,和妈妈说了几句什么,把吉祥物送回了卧室,为了以防万一还留下一小截触手,伪装成沈夜星的模样,但不会动也不会说话,只是看着像在熟睡。
  放完“女儿”,他从阳台跳进花园的灌木丛里。
  出来布置机位的摄影师听到声音转头来看,恰好看见一条巨大的黑狗从灌木丛中跃出,兴奋地“汪汪”了两声,在相机镜头里留下矫健的影子,接着蹿入客厅之中,扑到刚化完妆的沈暮云怀里。
  本就热闹的客厅被大黑狗吓得一阵混乱,沈暮云的笑着把狗狗搂住,亲了亲久违的热气腾腾的狗脑袋,牵着它去旁边选衣服。
  衣服是沈凌山准备的,沈甲他们已经换上了,清一色的深灰定制西装,同一个款式,只有口袋里别的玫瑰颜色不同。
  沈甲别的红,沈乙别的粉,沈冰别的蓝,沈丁别的黄。
  而沈暮云的西装是截然相反的白色,口袋处也没有玫瑰,只有昂贵又华丽的钻石别针。
  沈暮云一走过来,化完妆的爱人们同时迈开步伐,墨绿色的眼睛们明亮无比,贪婪地用目光舔舐沈暮云被化妆品修饰过的脸庞,以及他无名指上已经无法取下的戒指。
  沈甲喉结滚动,盯着宝贝长而卷的睫毛,没忍住当着一屋子的人亲吻了他的嘴角。
  “老婆,你真好看,”他黏糊地小声说,“好想抱。”
  沈凌山在旁边不满地“啧”了一声,沈暮云马上听话地往旁边挪开一点距离,朝沈甲笑:“晚上。”
  沈甲胸口发热,故作镇定地挪开视线,看向大黑狗,轻轻咳嗽一声,僵硬地转移话题:“它也得穿黑的。”
  “嗯,穿黑的,”沈暮云表示赞同,“而且它是不是也得戴上戒指……?”
  话音刚落,他的余光忽然瞥到,大黑狗的耳朵根上挂着亮闪闪的东西。
  他脚步一顿,单膝跪地,把狗子拉到自己身前。
  大黑狗不知什么时候给自己打了“耳洞”,上面串着和他们一模一样的戒指,戒指内侧细看起来长了半透明的“根须”,牢牢扎在耳洞深处。
  狗爪快乐地搭上他的肩膀,热乎乎湿漉漉的舌头舔着沈暮云,把沈他戴了戒指的手舔得跟洗过一样。
  “汪汪!汪!汪汪汪汪!”
  沈暮云笑了,伸手捏了一下戒指。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既然女儿和狗只能二选一出现,又用的是同一个名字,这样算不算他和怪物们一起生了条狗?
  他笑意越发浓厚,重新牵起狗,给它选了带蝴蝶结的小黑色鸢尾服西装,然后在西装口袋里同样装上了玫瑰,白色的玫瑰。
  大黑狗高兴得把尾巴摇成螺旋桨,紧紧贴着沈暮云的大腿,呼哧呼哧吐着气。
  一旁的沈凌山等狗打扮完,用力拍了拍手,道:“过来给我跟和玉仔细看看。”
  听到丈母娘的指令,四人带一狗同时移动起来。
  沈暮云跟在他们后面,在沈凌山和梁和玉面前一字排开。沈凌山罕见地戴上了眼镜,推了推镜框,细细打量起她的作品,梁和玉则双手抱胸,眉间微皱,极为挑剔地扫视着他的弟婿们。
  ……虽然让沈暮云未婚先孕这件事很过分,但不得不说,这几个人长得倒是很有那么回事。
  梁和玉和沈凌山眼中同时浮现出了复杂的神色,而一旁的化妆师已经快被美色闪晕过去了,一边叨叨絮絮说着“太美了,这是我毕生最佳的作品……”,一边掏出手机,咔咔地拍照记录。
  沈暮云莫名有些紧张,整了整衣角,担忧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装扮:“会很奇怪吗妈妈?我好像没穿过白色的西装。”
  沈凌山还没有回答,旁边四人和一狗先给出了答案。
  “当然不!”“非常美。”“你现在英俊得可以让太阳失色,宝贝。”“毫无疑问,我已经要无法呼吸了。”“汪汪汪!汪!”
  沈凌山严肃了一整个早晨,这时候终于流露出一点笑意。
  在心中翻滚了好几天的不安情绪稍稍散去,她感慨般摸了摸沈暮云的头发,温声道:“不奇怪,很好看。走吧,我们去室外,宾客们快来了。”
  沈暮云点点头,然后转身和自己的爱人对视,为难了两秒,最后只能伸出仅有的两只手,分给其中的两位爱人。
  怪物们的神色温柔又痴迷,立刻紧紧扣住他的手,和他一起迈向婚礼现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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