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那般惊才绝艳、谪仙似的人儿,世间只此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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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谢两家联姻,遍请庆海市有头有脸的人家。
在看到举着香槟和人交谈的季霄时,卫寻再次无奈感慨,这世界真小。
那人不知为何,大喜的日子,面上却笼着片阴云,但他依旧耐着性子,十分有涵养地同人聊天,倾听对方讲话,不时轻轻点头。
卫寻这才有了点季霄是豪门继承人的实感,而非酒吧里那个偷偷观察自己好几天,才敢上前搭讪的大男孩。
在季霄一连应付过数人之后,谢咏带着卫寻,也上前和季霄攀谈起来——卫寻本不想跟着的,谢咏却不知为何一定要他在身边。
季霄的目光跟看一个无关路人一般,扫过卫寻,落在谢咏身上,和他寒暄起来。
似乎是卫寻的错觉,他感到季霄的面色又暗了一分,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失落又从心底蹿了出来,不同以往的是,这股情绪不再只是点到为止,而是由点成片,迅速扩散至整颗心脏。
趁其不注意,他瞟了眼季霄,又嗖地收回视线,低头饮了口酒,欲盖弥彰。
过了会儿,谢咏和季霄的谈话仍未至尽头,卫寻默数三下,再次将视线转到季霄脸上。
这次多停留了一秒,才舍得挪开眼。
就在这时,季霄草草结束了和谢咏的对话,放下酒杯,像是有什么急事,疾步往远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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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步入婚礼现场之后,卫寻发现有许多人在偷偷看自己,自己回望那些目光时,那些人又尴尬地收回视线。
直到婚礼进行曲响起,见到踏上红毯的新郎,卫寻一愣神,这才明白了缘由。
那一瞬间,卫寻以为自己在照镜子。
非亲非故的两人竟能够长得如此想象,也是挺罕见。
如果不是十分清楚自己亲爹此刻就在号子里蹲着,卫寻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狗血剧里流落民间的豪门私生子了。
夫夫二人交换对戒,声情并茂地朗诵婚礼誓词,在全场无数注目礼之下接吻。
周围响起了啜泣声,不少人红了眼睛在抹泪。
卫寻百无聊赖,把玩着手指,眼神乱瞟。
他始终无法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执着于寻找另一个人类共度一生,明明一个人、一把琴、一杯酒,便最圆满不过。
视线转到季霄的位置,方还坐在那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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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开始前,谢咏的领带不小心沾了点红酒,让人重新送来一条,婚礼现场安保森严,未受者不得入内,可谢咏作为新郎的弟弟又实在走不开,卫寻便自告奋勇帮他跑腿。
取完领带后,卫寻抄近路回宴会厅。
这是花丛中的一径鹅卵石小路,只有一盏微弱的昏黄路灯供照明,狭小,幽暗,一般人不会踏足,大抵是为方便园丁照顾花草而修的。
转角处,在听到前方依稀传来的熟悉人声后,卫寻顿住脚步,迟疑片刻,后退两步,隐在一丛两米多高的灌木后。
透过枝叶的间隙,只见季霄整个人跟被抽干了精气似的瘫靠在树干上,低垂着头,看不清表情,整个人颓然无比,和刚才席间大方有礼的季家少爷判若两人。
季霄前面站着另一个陌生男人。
孟云柏背着手,气哼哼来回走动,忽地停下,指着季霄脑门,连珠炮弹一般骂骂咧咧:“不是,季霄你脑残吧?你把你家传家宝送给我弟当贺礼是想干嘛?你怎么不干脆去抢亲啊?”
相传,季家有一块代代相传的艳彩蓝钻,足有11.28克拉,产自南非库里南矿区,色彩浓郁,闪烁生辉,而今价值无可估量,被季家的某任家主命名为“无际之蓝”。
无际之蓝至今没有被制成打成饰品,依旧是一颗裸钻。
“我没有。”季霄声音蔫蔫的,吸了吸鼻子,“这就是……就是我最后给他的一点心意……”话音的末尾染上哭腔。
关于送给孟星竹的新婚礼物,季霄愁了好几个月,头发掉了一堆,也没愁出个结果。
对喜欢的人,他习惯只给最好的,何况孟星竹是他从小到大动心的人。
上小学时,听说星竹喜欢吃巧克力,季霄便托人四处打听,几经波折,从国外买回世界上最香甜的巧克力,战战兢兢地送给他,只说是家里旅游带回来的。
长大以后,有一年星竹过生日,他专程飞往意大利,和一个收藏家那软磨硬泡半天,最终以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买回了星竹最喜欢的画家的遗作,赠给他时,只说是合作伙伴碰巧送的。
每年,除了清明,无论大小节日——连劳动节都算上,季霄皆不厌其烦地为心上人准备礼物,后来终于有一天,孟星竹单独把他约了出来。
在季霄满怀期待的目光中,孟星竹说,你的行为让我很困扰。
季霄忘了自己当时是什么反应,只记得打从那以后,他只敢在星竹生日的时候混在人堆里为他送上礼物。
如今星竹结婚,二人之间再无可能,季霄这是最后一次给他送礼物。
可寻常俗物又哪里配得上星竹,季霄挑来挑去也挑不到合适的,最终,把主意打到了自家的传家宝头上。
季霄对自己弟弟的情愫,别人不懂,孟云柏却是最清楚不过。
静了片刻,他长叹一口气,从兜里摸出一个红丝绒盒子,放到季霄手里,语气放缓:“这个你收回去,星竹说你这礼物太贵重,他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