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他顿了顿脚步,“季先生,你怎么来了?”
“今晚有个会要开,我来的时候演出已经过半了。”季霄不好意思地笑笑,答非所问。
正欲倒酒,季霄抢先一步,为他斟上一杯低度的百利甜。
尝不出半点酒精味儿,就跟喝糖水似的。卫寻皱着眉喝完杯中酒,准备再倒一杯自己惯常喝的白兰地。
却被季霄按住手,“走吧,去吃饭,我肚子饿了。”司机跟他说卫寻刚考完试就出来了,他想着卫寻指定是还没吃晚饭。
金主吃饭自己奉陪好像也是理所应当,卫寻恋恋不舍地瞥了吧台上的白兰地一眼,跟季霄离开了月光。
天气渐冷,但远不敌南街口热闹。小摊小贩的喝声如波涛,一浪更比一浪高。鸡蛋仔,黄米糕,板栗饼……各式糕点的味道交汇在空气中。
大街上,人头攒动,一个挨着一个,拥挤似猪圈,稍有不慎便会和同伴走失。
卫寻被季霄拢着肩膀,顺着人群缓缓蠕动。
不知何时,空气中飘来了烤红薯的味道,温暖而香甜,不经意间挑逗着卫寻的神经。
偏过头,打量着身边人的眉眼,季霄五官线条硬朗,却也在这人间烟火中柔软了些许。
就和当年月光下的人一般温柔。
卫寻愣愣盯着他,心中一动,道:“季先生,我想吃烤红薯。”
“你说什么?”周围太吵,季霄以为自己听错了。
卫寻指了指不远处烤着红薯的炉子,一字一句又说了一遍。
“……红薯有什么好吃的。”季霄蹙眉。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包养情人,但他长期在自己的父母和朋友身边耳濡目染,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他知道,没有人带自己的情人吃饭,会请人吃烤红薯。
为此,今天一早,他还去刻意请教孟云柏,问他应该带情人去哪吃晚饭。
孟云柏听他说包养了个情人后,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还专门打开手机,查找一下最近有没有诸如火星要撞地球之类的新闻。
在确认世界末日没有降临,自己还可以继续好好活着以后,孟云柏露出了跟刘姨一样看闺女出嫁的表情,连着甩给他好几个链接。
“这家店,网红打卡点!”孟云柏拍着胸脯保证,“虽然每道菜量很少压根吃不饱,但是它贵啊!我那些小情人最喜欢这种店了,听哥的,准没错!”
季霄深觉自己被孟云柏的强盗思维霸凌了,但他点开链接,许多人说这是情侣年度打卡圣地top1,外加这店也刚好在月光附近,所以最后还是选定了这家店。
卫寻忽然站住不动,定在原地。
季霄疑惑地望向他。
卫寻轻轻拽一下季霄的衣角,清润的眼直直瞧着他,眼中透着乞求。
这时,路旁的一个小孩走着走着倏地一屁股坐到地上,仰头嚎啕大哭,“不要不要,我就要吃糖葫芦,我就要吃糖葫芦……”
一个男人蹲在他身边,跟他说了好一会儿话,小孩仍旧啼哭不止,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半晌,男人站了起来,面露无奈,买了一串糖葫芦到小孩面前,小孩瞬间川剧变脸,甜甜笑开了颜。
季霄看了看小孩,又看了看卫寻。
“……行行行,红薯就红薯,不过你只能吃一个啊。”
季霄牵着卫寻往红薯摊走去,嘴里不忘嘀咕着,“真是怕了你。”
选了一个据卖家说是最甜的红薯,季霄剥开滚烫的红薯皮,用塑料袋卷好,递给卫寻。
大口吃着红薯,卫寻嘴边沾上了点金黄色的红薯渣。
“你要来点吗,很甜的。”卫寻问。
季霄怔怔凝视着卫寻,鬼使神差地低下头去,就着卫寻吃过的地方咬了一口。
虽然红薯甜得腻人,但好像没那么难吃了。
一个红薯你一口我一口,很快就吃完了,季霄不知从哪掏出张纸巾,擦去了卫寻嘴边的红薯渣。
卫寻十分乖巧,任由季霄动作,而后猛地眨了好几下眼。
“你眼睛怎么红了?”季霄奇怪问道。
“没事。”卫寻偏过头,用袖子擦了擦眼睛,“风太大,不小心进了沙子。”
第10章 “在这睡吧”
饭后,季霄载卫寻回了市中心的公寓。
“衣服脱了,转过去。”季霄翻着抽屉,对床边的卫寻说。
虽然卫寻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但他的心脏仍不住狂跳。
再一次,卫寻在季霄家里解开自己的衣服。
“砰。”
季霄关上抽屉,往他身后走来。
一步步走近,他甚至感受到了季霄的体温。
背上传来一阵凉意,还有些痒。
卫寻猛地回头。
“怎么了?”季霄拿着棉签和药膏,
这药和前几天他让司机送给自己的药是一样的。
卫寻面露难色:“你不用这样的。”
季霄置若罔闻,用棉签沾上乳白色药膏,一点一点,涂抹在几乎覆盖了整片背的伤口上。
动作很轻,跟被小猫的尾巴挠了似的,不久,伤口结疤带来的不适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凉爽。
卫寻竟不知,上药竟然也能够这么舒服。
好半晌后,季霄涂好了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套白色睡衣,衣右下角映着一只迷你草莓熊,递给卫寻,“唔,这应该是你的尺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