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好嘞。”
江茯苓一句话没有多问,抬剑就要朝那人砍去,挥到半空的剑没能落下,被她自己截停。
不是她突然后悔,而是要砍的人跳了河,她失去了目标。
正要开心的吹一句自己多么多么牛逼,江茯苓转身一看,整个人石化在原地。
目光所及之处,站满了身穿黑衣的侍卫,这些人见她发现了他们,为首的人往前走了一步,“如果你们不反抗的话,我们不会动粗。”
言外之意,你要是反抗,我们就不客气了。
还处于开挂状态的沈初听见这话可忍不了,冷哼了一声,“你以为你是谁,你很厉害吗……”
声音越到后面越小声,沈初一把将手中的剑丢下,能屈能伸,“我们不反抗。”
她知道自己现在还在开挂状态,她也知道自己现在可以一打好几个,但是她做不到一打几十个。
这里少说也有二三十人,就算她和茯苓把积分全搭上了也不一定能逃脱。
可能会丢掉半条命还是逃不了被抓的命运。
那还不如直接摆烂不逃。
她将江茯苓手中的长剑也抽了丢在地上,脸上的笑容灿烂,“敢问你们把我们卖去太子府以及将军府可以拿多少钱?”
江茯苓趁沈初和为首的男人交涉时踹了一脚地上已经被沈初揍得晕死过去的人。
其实沈初就是随便问问,结果没想到就是这样随便一问还真被她问到了。
想来应该是完全不怕沈初两人逃走,在将这二人押走的时候,对方回答了沈初这个问题。
“主人和太子殿下、商小将军谈好了价格,越像的价格越高,你们这种……”
说到这里男人的声音微顿,似乎是在回想,“三百两。”
大奴隶主赚的果然多啊。
人家最多才两百两,他主人能拿三百两。
“我能花三百两买下我自己吗?”
沈初不知怎的,突然脑子一抽,问出了这样的话。
一旁的江茯苓闻言睁大眼睛,这也可以?
不过她们上哪掏这六百两?
为首的男人掏出一根绳子将沈初和江茯苓的双手捆绑,头也不抬的回答,“可以,不过你得问主人答不答应。”
“你们主人在哪?”
“很快你就可以见到了。”
虽然面前人有问必答,但是沈初却总感觉自己在与人机对话。
沈初和江茯苓没有进京城,但在她现在的方向,繁华热闹的京城就在她的脚下。
她们没有进京,而是进了距离京城最近的一座山头,为首的人口中的主人是这山头的主子。
换句话说,就是山匪。
看着不远处的繁华,沈初正要感慨,身后却突然传出一道声音,“你说老大会不会把这两个美娇娘扣下啊?毕竟这么漂亮的小娘子可不多见哦,三百两就送走岂不是太亏了?”
第11章 他乡故知,夜访太阴(修)
傅锦年穿来这个世界三年时间,一心混吃等死。
完全没有思考自己能不能回去。
在这个世界,傅锦年的父亲是占山为王的山匪,他子承父业自然成了小山匪头头。
不想人到中年继续操劳,他爹毅然决然的将山寨交给了他,让他成了山大王。
接手成为山大王后,傅锦年没有让大家去烧杀抢掠,而是直接来了个大转型。
改行做雇佣兵了。
这个词大家都听不懂,但是傅锦年也不需要他们能听懂,只要他们听话照做就行。
只要给钱,啥事都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要对方出的钱够多,即便有违良心,他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人办了。
都说钱没了可以再赚,良心没了……赚得更多了。
就靠这个,傅锦年这三年时间攒下来的银子足够他丰衣足食过完后半生,完全不怕回不去原来的世界。
像这段时间帮谢冥和商珩找人他就足足赚了上千两银子了,还得是京城里的人啊,出手就是大方,短短十来天,把他这半年的钱都赚够了。
“主人,这次带回来了两个人,这两人与画像中的人极度相似,将这两人交给太子和商珩,能拿到不少银子。”
他说的认真,傅锦年听得敷衍,只知道自己即将有钱入账,脸上的表情很惬意,“那就送过去吧,记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啊。”
傅锦年摆了摆手,看样子是在赶人。
可是听见他的话黑衣男人却有些犹豫,几经纠结后还是道,“主人,这两人打算自己掏钱将自己买下来。”
这是沈初提过的,他只负责转告。
手上拿着一串葡萄的傅锦年听见这话倒是来了兴趣,“三百两一个人,两个人可是六百两呢,这么多银子都能一口气掏出来,你莫不是抓来了哪家千金小姐?”
谁家千金小脚住深山老林啊?
黑衣男人犹豫片刻,还是道,“看起来不像。”
这种事情问他就相当于白问,傅锦年叹了口气,“你把人喊进来,我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好的主人。”
其实傅锦年早就想要更正追风对自己的称呼了,可是他提了好几次都没有效果,只能作罢。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傅锦年就看见追风领着人进来了。
傅锦年看见了追风领来的两个人。
他是早就看见过画像的,当时看见那两张堪比美人图的画像时傅锦年就觉得这两位的颜值绝对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