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记得吃药】
  夜晚噩梦侵袭, 余笙梦见她变成送给周衍的那只兔子,无力地瞪着眼睛像看电影一样看他的生活,那些女孩子围在他身边,他果真没再回来找她。
  惊醒的时候,余笙背后一阵黏糊糊的汗,白色短袖的圆领口也沾湿。她抓起浴巾去洗澡。
  冷水冲在皮肤上,毛孔收缩起来,牙齿跟着打颤。
  梦醒了过来。
  周衍说得一点都不对。
  她不是吃不了这种苦。相反,她觉得自己现在过得很好,远比和陈婉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好。住在那儿有佣人伺候照顾,每天的餐食准时有人端上桌,但梦魇随时会从墙缝中蹦出来。
  余笙想起高中文学课上,那个络腮胡老师举着课本朗诵莎士比亚如歌如泣的名言:“hell is empty,all devils are here.”
  *
  第二天,余笙在咖啡厅约了方菡见面。
  “你卖掉小提琴?!”方菡坐的椅子一晃,她手扶在桌上稳住身子,才问,“为什么啊?”
  “我有个朋友生病了,要做手术,要很多钱。”
  余笙目光坦然。这把小提琴价值上百万,和扔向她的花瓶一样是陈婉清从拍卖会上拍来的。她找过几家琴行,
  没有老板愿意收这个价位的琴,还劝她,这种好琴在市面上不多见,还是自己留着心安。
  “要很多吗?不行我可以借你啊。这把小提琴不是跟了你很久了吗?”方菡认识学其他乐器的朋友,无一例外对自己的乐器宝贝得不行。
  “不用。”
  “我...”
  方菡想起来前几天吃饭。那顿饭之前,她心里也怵的。宋成致之前在电话里教训了她几句,说她都干了什么好事。宋家的同一辈里,方菡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但宋成致对她
  她硬着头皮赴约。但意外的是周衍在饭桌上态度客气,只问了些关于余笙的事。最后跟她说的,下次她再和余笙一起出去逛街,余笙看到什么就一起买。他连带她的帐一起报了。比她表哥都大方。
  方菡纠结再三,挪过咖啡杯,再一次问:“你确定你真的要卖吗?”
  余笙沉默一会儿,笑道:“对。”
  这把小提琴给她的痛更多,日积月累的。
  所以她要把这枚在身体里沉寂已久的和血肉长在一起的弹壳取出来。
  “我找人问问...”
  “谢谢。”
  余笙说话的时候带点鼻音,方菡关切一句:“你感冒了吗?”
  “可能有点着凉。”
  *
  余笙背着吉他包,穿过熙熙攘攘的巷子。两边全是小酒馆,梧桐树比路灯还高,街边挤满松弛感拉满的文艺青年,手里端着酒杯小酌。
  停在招牌为「shaken」的店面门口,余笙迈步进去,跟经理打了个招呼。
  店内坐满了客人。往常生意也好,今天是周六,来的客人更多。
  余笙抱着吉他坐在高脚椅上,并没有立即开始弹奏,她的眼睛慢慢适应昏暗,木桌上燃烧的一个个蜡烛,火光晃动的光圈逐渐变大,人脸攒动,像浮在空中的鬼魂。
  她深深吸了口气,放空思绪,手指的茧拨在琴弦上。
  这种文艺清吧请来的驻演都得唱歌。余笙面试的时候说她不会唱歌,只能演奏。可能是方菡的缘故,她还是得到了工作机会。
  余笙弹了一首很多文艺青年都爱的歌,coldplay乐队的《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她不会唱歌,但记得每一句歌词。
  那些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和宝藏。
  她从来没看见过自己名字。
  余笙弹吉他和拉小提琴的状态很像,眼睛时而聚焦,时而失神。
  像海上漂浮的一只小船,被海浪打翻,浮浮沉沉。她掌不住舵,也知道不会有好结果,但还是尽量驶向远方。
  她的手并没有完全好,偶尔会漏掉一两个音节,但酒馆里太热闹,不会有人来注意这种细节。
  周衍在最角落的位置,看着透明液体在柠檬片折射下泛着微微的金色。
  宋成致给这家店取名的时候来源007的一句名言:shaken,not stirred.
  干马提尼。摇匀,别搅拌。
  店里的招牌鸡尾酒便是这款邦德的versper。
  只要尝过一次,以后只想喝它。
  周衍眼眸沉下来,看着远处的余笙,她安静地弹着吉他。
  chris martin在现场唱这首歌时很燃,调动全场观众的欢呼和呐喊。
  但余笙弹得很温润,像唱给他的歌。
  but she said where'd you wanna go
  how much you wanna risk
  等到下一段,周衍猛地站起来,进了侧门。
  经理追上去,宋老板特意交待过,这位是贵客,他说什么都照做。
  经理气喘吁吁地问:“周先生是有哪里不满意吗?”
  周衍薄唇一压,恍然失笑。
  他的不满意都是对他自己。
  “她今天多久结束?”
  经理一愣:“谁?”
  “余笙。”
  “噢噢,小余啊。她要等到晚上十一二点才下班。”
  经理告诉周衍,余笙通常从后门走。
  后街和前街的热闹形成对比,地上坑坑洼洼,对面的门时不时出来一个清洁工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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