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有时,刘雪也会被土葬文化的仪式感打动,她甚至自问,父亲去世时,是不是太冷清了。
可是最近,盛行土葬的永宁县被盯上了——被偷尸贼盯上了。
从五月份开始,已经连续有三户人家来报案,都是头七村子里去上坟,看到墓地有被动过的痕迹,这才发现棺材里的尸体没了。
三具丢失的尸体均为女性,一个未成年少女,一个离异的中年妇女,还有一个独身了一辈子的老妇人。
上学的时候,刘雪听老师讲过一个案例,同母异父的两家子女都希望母亲和自己的父亲合葬,在一方强行下葬后,另一方半夜又去掘坟,把女性死者的尸体偷到自家墓地,再次下葬。警方在面对这样的“罪犯”时,也不知道该不该抓,最后只能进行调解。
可是这三位女性死者都不属于这种情况,这附近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古墓,不会是图财的盗墓贼做的——何况他们也不偷尸。
那会是什么情况?
丢了尸体的家属一边哭一边自责,没有在新尸下葬后一直守在跟前,让偷尸人有机会下手。
还有兄弟之间吵起来,责骂对方修墓时只图便宜省事,土层不够厚,让人一挖就找到墓砖。
“肯定是被外地人偷的!前些日子有外地口音的人来打听……”
其中一个家属像是知道什么。
“打听什么?”
“打听价儿……”
“买尸?”
“嗯……”
“买尸做什么?”
对方不吭气了。
“买回去配阴婚。”刘雪的本地同事这样说道。
刘雪立即意会,一定是永宁也有很多配阴婚的事情,所以众人缄口不提。这些受害者家属可能也动过这些心思,说不定还和口中的偷尸人讨价还价过,只是最后没有答应罢了。
再看被偷的三具尸体,都是女性,就不难解释了。
她们还恰恰对应了配阴婚中常见的三种情况:未成年配阴婚通常是某家死了未婚的年轻男孩,凑巧另一家有女孩离世,通过中间人介绍则可配成阴婚;中年人配阴婚大多是离异的单身男女去世后配在一起;老年人配阴婚则是生前离婚或一生未嫁娶的老年男女。
这种事情,人们不会大肆宣扬,但排场依旧不小。世人总认为未婚而死, 是人生的不幸, “太寂寞”、“没个伴”,所以即使在冥间, 也要为未婚者寻找配偶, 使得去世的男女成亲并合葬。
配阴婚后,女方家人会觉得给女儿找了婆家,还挣了彩礼钱,“一举两得”,男方会觉得给儿子娶了媳妇,“人生”从此圆满,双方的家人获得“为亲人做了最后一件大事”的心理安慰。
通常彩礼有3万、5万、7万、10万,最多还有20多万。少男少女的阴婚会比中老年人的费用高出很多,有些人家为了给去世的未婚儿子迎娶位少女“新娘”,前后花费八九十万都是有的。毕竟生前没办过婚礼,死后一定吹吹打打,更加风光,热闹程度不亚于活人的婚礼。
婚礼当天,女方送亲团先把墓地打开,将红布放在棺材里,再朝着棺材念叨“给你找了个好人家,今天要成亲了”,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婚纱为新娘盖上,然后就可以上路了。送亲路上有鼓手们“吹拉弹唱”,燃放鞭炮,说是为了喜庆,更像是为了壮胆和驱味。
男方那边会来人接亲,将女方棺材摆在男方棺材旁边,先后举行成亲仪式和入葬仪式,结为“死亲”。新娘的婚纱会和纸房子、纸汽车、纸金元宝、冥币一同在坟前焚烧,以便死者在冥间继续享受人世间的生活。而宾客们该吃酒席吃酒席,该随份子随份子。
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人冒着风险犯罪。
一具女性的尸体就可以赚钱,让“鬼”媒人和偷尸人在“助力”阴婚文化的路上前仆后继。
高额的回报让一些中间人去异乡偷尸,再假扮女方家人,将尸体卖掉。
同事告诉刘雪,有人面兽心的舅舅竟然为了1万块钱的阴婚彩礼,杀掉9岁的外甥女;还有人专门谋害失去家人的女精神病人,再把她们送去配阴婚。
甚至有一个案件是,一位聋哑且智力障碍的女性差点被活埋——她被喂了足以致死的强力镇静剂,在埋葬过程中恢复了知觉,大力敲打棺木内壁,吓到了买家。
光是这些案件就听得刘雪愤懑于怀,女性活着死了都得被客体化商品化。难过的是,不把她们当人的还包括她们的家人——和杀亲卖尸的人比起来,那些“为了她好”、“为了她有个归宿”的家人甚至被映衬成了好人。
一个生前没有被认可,死后也不被尊重的女性,也不需要他们口中的归宿。
她没有归宿。
不如“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大概是天气越来越热,新土也更容易挖,那三起偷尸案之后,又有人在7月初前来报案。
报案的人是先前母亲尸体被偷的那位家属,据他所说,半夜回村看到一个戴着白色面具的男人在挖坟。
这倒让刘雪很意外,难道盗墓还有什么固定的仪式。
这起案件的特殊点在于,那个新坟里埋的,并不是尸体,而是骨灰盒,这在永宁十分少见。
更奇怪的是,盗墓者似乎没有踩好点儿,挖开墓一看是骨灰盒,便放弃了,又给埋了回去。
死者是个刚刚15岁的少女,因为在外地淹死,就地火化后抱了骨灰盒回来土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