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季茗心顿了顿,他那时候确实看见roger就烦,恨不能把他的镜头变成炮筒,掉转过去对着摄影师的脑门来上一发,最好是轰成烂西瓜。
但时移势易,季茗心现在最关心的压根儿不是什么朋友不朋友,龃龉不龃龉的细枝末节。
他最关心的是:“你除了拍我,还怎么赚钱?”
roger缓慢地眨了下眼,接着摸出手机来递到季茗心面前:“来,我拉你进群。”
季茗心在这个群里深刻见识了人类这个物种下的个体多样性,有线上做留学中介的,有负责带写课程论文的,有画画的,有摄影的,有做小饭桌的,甚至还有出租自己当糖妞的——以上都还算是凭劳动和智慧挣钱,其余什么叠码仔、拉皮条、搞传销甚至流浪汉网络乞讨的,那就不太适合拿出来讲了。
roger本来以为凭季茗心那种“非黑即白”的心性,坚持不到半天就会退群,然后最后凄风苦雨地过个十来天,就要跪下朝他妈请求经济支援了,自己和他搞好关系,倒时候还能把拍片子的钱捞回来几成。
没想到季茗心不仅没退群,反而还留了下来。
他在群里蹲了好几次,终于蹲到一个去中餐厅打黑工的机会,后来又去当了美术课模特,几经辗转,混上了地下台球厅看守这一尊贵职位。
很久以后,网络上有人传说看见过季茗心在冬天替人遛狗——那已经是他流浪生活里相对舒适的片段了。没有人知道这位曾经羽毛球场上的天之骄子,在树边给狗捡屎的时候在想些什么。
他像一块有棱有角的碎玻璃,掉进了人间这个复杂的大齿轮里,越磨越光滑,越磨越透亮,到他离开那里的那一天,他甚至能够礼数周到地邀请roger出来吃顿饭,与曾经的仇敌握手言和,真心谈笑了。
第七十九章
roger揣着一块硬盘去赴约,硬盘里存着他跟拍季茗心以来的全部影像记录,再次见到季茗心之前,他已经决定好了——如果这个人变得油嘴滑舌、令人生厌,他就吃完饭立马结个账走人,如果这个人没怎么变,那他就等着季茗心结账,然后送上自己带来的硬盘。
最终,季茗心带走了那块硬盘。
他还没看过镜头里的自己,想来狼狈不堪,不值得透过影像反复回忆,本想委婉拒绝roger的好意,结果roger突然艺术家上身,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忍受痛苦、心存火焰会让任何一个平庸的人变得魅力无穷,何况是你呢?
那个当下的瞬间,季茗心被他脸上的真诚打动了,收下硬盘又诚挚地祝福他:“希望有一天可以在电影院看到你的名字。”
roger站在路边点了根烟,笑笑没说话,烟快抽完时,他一只手插在牛仔裤兜里,潇洒地转身离开了。
季茗心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也颇想做个特立独行、超凡脱俗的人——他那时候成绩很烂,又还没发掘出什么明显的特长,如同所有二十岁出头又一事无成的年轻人总爱幻想自己是个作家那样,他那时很爱将自己的未来与艺术两个字挂上钩,想象着将来最好是过一种高处不胜寒、终日里鄙夷凡夫俗子,顾影自怜的生活。
后来被亲妈后爹合力踹进了羽毛球的世界,训练太忙太累,他就把自己的艺术梦想给忘了,光想着怎么一拍一拍打过去,战胜通往冠军之路的所有强敌。
再后来……就是如今了。
生活嘛,它不会永远是高歌猛进的鼓点,绚丽多彩的烟花过后,满地灰,季茗心现在就处在这么一个阶段:他得扫灰,他得学着如何像个普通人那样生存。
过去的这些日子里,他自己出题,自己作答,答案证明他和roger实在是两种人,什么艺术不艺术的,还是远远观望着好,他没法儿仅凭空气和露水活着,他得吃饭,他得睡觉,他需要一份脚踏实地的工作来养活自己。
所以他回国之后重操旧业,又打起了羽毛球。
刚开始,他以为自己会很排斥这份工作,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他不会选择去给球馆当合作教练。
但随着第一节课、第二节课过去,季茗心渐渐意识到,他并不恨手上这把拍子,甚至能够坦然地面对职业生涯中的辉煌成就与失意低谷,意识到这一点所带来的心理冲击不亚于医生宣布他手术成功的那一刻。
好像有一块新的骨头在手腕里生长出来一样,此时季茗心很明显地察觉到,一块新的灵魂碎片在他身后缓缓站了起来。
这也是他,会主动和陌生人推销羽毛球课程,会在同事聚餐时活跃气氛大方接梗,会关心超市货架上的粮食和蔬菜,会原谅所有来球馆只为了拍照打卡泡妞撩妹的男人女人,他仍旧保留自己的本真,但外壳已经融化得足以适应这个社会。
宋雨航就是在这时找到他的。
“我打听你小子好多回,你怎么一声不吭消失,又一声不吭地回来了?”距离宋雨航高价雇尚在省队的季茗心当陪练已经过去好几年,人海浮沉,他们各自换了身份,现如今一个是家族企业的年轻掌门人,另一个是落魄到连招生海报都要自己画的羽毛球教练,彼此间的熟络不减,地位却是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这不还是让你给找着了。”季茗心在球馆的入口右侧墙壁上贴好招生宣传海报,抬掌拍了几下,跳下凳子拍拍手上的灰,转身走到宋雨航面前,亮出自己两只脏兮兮的爪子:“手脏,就不握了——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