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初颉用心血浇灌了四年的花一夜枯萎,刚刚清理好死去的枝枝蔓蔓,没想到一颗机缘巧合间被风吹来的种子,此时正蓄势待发。
说定出发时间,四人散去。初颉和叶一舟回到重楼客栈,他们住在顶楼的两间客房。这一夜,她几乎无眠。偶尔有猫追老鼠的脚步声从屋顶传来,隔壁客栈院子里的黑狗也时不时地发出低吼,她没有嗔怪,外在的一万种声音也抵不过心中一个浅而不散名字。
第二天八点钟,古城内的三人于北门集合。采南的朝日在初升时便比内陆要猛烈得多,光线织成金色扫帚,昨夜少眠带来的昏沉被一扫而空。
叶一舟提早去药店给初颉买了晕车药而不是晕车贴,因为上次大雪山回来后,她发现自己竟然对晕车贴过敏,耳后的红痒阴魂不散了几天,恰好在她回到沪城和罗成桦正式提出分手那天消失。
没等几分钟,朱蜜开着辆8停在他们的面前。她觉得这车空间宽敞,即使接上钟云,回程也不会局促。现在采南通往蝲蛄湖的路况已经好很多,商务车随便跑,对底盘十分友好。
“上车吧我们老伙计们。”
林祖清对着一同等待的二人大手一挥,自己则替换朱蜜进入驾驶位,易晕车的初颉占领副驾,叶一舟和朱蜜自然而然地并排坐在中间位置。后排放了两袋子零食,还有瓶装水。
“我的好蜜蜜,你怎么知道我没睡好,竟然还准备了冰美式,救了大命了!叶一狗,你快替我亲她一口!”
初颉前后看看,发现水杯架里的还没开封的几杯咖啡,感恩之余还不忘调侃他们。叶一舟战术性咳嗽,看向窗外。
“人家要亲也是自己愿意亲啊,你让他亲,算怎么回事儿啊,是吧!”
林祖清附和着初颉的恶趣味,两个人被自己搞得咯咯笑起来,朱蜜给前排两人一人各重重一掌。
景色在出发一小时左右开始发生变化,过客们先是居高临下,将山间绕行的玉带状的金沙江尽收眼底。随后盘山向下行驶,转过几个接近180度的大弯,终于与江水平行奔腾。
很难单独用一个词汇概括金沙江的气质,看似表面平静,实则暗涛汹涌拍岸,形貌隽秀,却又在无尽的云岭下横冲直撞。初颉悟出,原来矛盾可以成为大美之源。
继续行驶,金沙江被抛到身后。在一个休息区小小休整后,朱蜜从林祖清手中接下方向盘,穿过红、黄、白配色的彝族县城,又开始爬起坡来。海拔在一个个转弯中逐渐升高,空气凉而稀薄,转眼就到了松树密布的观景平台。
“我天,美绝了,叶一舟你选了个好地方,不来我得后悔死。”
不止初颉会感叹,凡是晴好的日子里,站在观景台俯瞰完整湖区的游客,都会如此感叹。第一眼,水色如碧,泛着不属于人间的美;第二眼,与格姆女神山对望,渴望受到她的庇护;第三眼,陆地甩出一条尾巴横亘湖区中央,与远处的群山呼应,仿若一体。
“不管来多少次都不会审美疲劳,这个地方真的有点东西。”
林祖清轻轻点头言语着。自从五年前离开大连定居采南,他已经与泸沽湖会面不下十次,他惊诧于这片水泊可以将风格各异的美安置在每个角落,没有大张旗鼓地宣示,只是轻轻掩藏在那儿,甚至不给你留下一条线索。
“我们和钟云在哪里会合?”
酝酿了一整晚加一上午,初颉终于憋不住问出了关于钟云的讯息。
“在饭店等呢,我们开过去大概还有十几分钟。”
朱蜜说罢看了眼手机,脸上流露出满意的表情,一路车速不快不慢,刚好赶上午饭时间。
叶一舟在观景平台上一言未发,时而轻闭双目感受被湖水赋予湿度的风。更多的时间,他只是呆呆地望着比起湖泊更像宝石的山间一抹蓝。期盼已久的目的地终于到达,上车前他让初颉帮自己拍了一张游客打卡照,瞬间不知所措,竟摆出了傻傻比“耶”的动作。
朱蜜看着这样有些呆滞可爱的叶一舟,生出了与以往心动不同的感觉,大概是怜爱。如果说心动是表面运动,那么怜爱才是向内触摸。
十五分钟左右,四人抵达蝲蛄湖畔商业最兴旺的罗水村,餐馆就在村子公共停车场旁边。钟云从包房的南侧窗子看到他们到了,下楼去迎接。
“好久不见啊女侠,还有小叶!”
自从目睹初颉见义勇为后,线上线下总是以女侠称呼她,虽然这词儿听起来有点年代感,但以钟云八零头上的出生年代来看,也是情有可原。
他比半年前更加清瘦,一米八的个子看起来像个活竹竿,体积不大的头上覆着的白发已经有些明显,衬衫外套着针织背心,双腿藏在直筒复古蓝色牛仔裤里,穿搭倒是没什么变化,初颉不由自主地观察着钟云的一切。
“你是不是戴隐形眼镜了?”
“女侠好眼力,待会儿多奖励你一块牦牛肋排。”
钟云笑笑,初颉迅速捕捉到一闪而过的两颗虎牙,加上他瘦出像老虎胡须一样的皱纹,她已经在心里给钟云起好了令人满意的外号,只等待合适的时机宣布。
“咱快上去吧,我让他们开始走菜了。”
他们刚坐上桌,土鸡汤、薄荷油炸炸土猪排骨、辣烤牦牛牛排、湖鱼炖豆腐、爆炒野生菌、清炒野菜紧随其后被摆放到台面,是菜比人多的大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