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向云来:那个女医生有问题。
童醉:我原本也以为她是医生,但后来我发现,她绝对不是。吸血鬼不是我们国家的公民,不可能在二六七医院担任医生。
他在斗兽场里生活了三年,期间遇到过血族。他因此察觉了那个女医生的种族。
高高瘦瘦,头发很短,态度非常冷漠,但医术很好。童醉说,有个血族想吸我的血,我答应了,他告诉我很多关于这个人的事情。这个所谓的医生,跟地底人关系很密切,因为她最擅长的,就是帮地底人修复他们残缺的尸体
向云来说出了那个名字:孙惠然。
他话音刚落,一股热浪忽然在身边爆发。
流溢火焰的并不是童醉,而是童醉身边的赤须子。一瞬间,他整个人变得火红,头发被气流鼓动而起,发出长而尖利的嚎叫。童醉消失了,猞猁也消失了,只有赤须子的身躯越来越大、越来越膨胀,仿佛愤怒的火焰就要从他身体内部爆发。向云来拔腿狂奔。然而天地都飞速变红,黑烟滚滚。脚下越来越烫,岩浆在黑土地里滚动,冲破地层喷射而出。
他手腕忽然狠狠一痛,随即神智恢复,踉跄着坐倒在地。手腕上一个黑色手印,眼前的童醉正把手缩回去,不断往身体上浇冰水。
原来你海啸的源头是这样的。向云来揉捏自己的手腕。被烫伤的地方很敏感,象鼩趴在他手背上,眼泪汪汪,一口口地往黑印上吹气。
你认识孙惠然?童醉问。
上次见面时,我和她都想弄死对方。向云来面无表情地说,我今年生日打算许孙惠然恶有恶报这样的愿望。
走廊的另一边,人们越来越稠密,胡令溪和隋郁靠墙而立,仍在交流。对于隋郁终于能够正眼看自己,胡令溪感到十分愉快。但他并不知道,他那张文质彬彬的脸,落在隋郁眼里,是一团青灰色面团般的混沌,嘴巴眼睛全都歪斜。隋郁是凭着对向云来朋友的尊重,以及对胡令溪本人的尊重,才偶尔鼓足勇气瞅他一眼。
有人与胡令溪擦肩而过,低声道歉:不好意思。
甜蜜而轻快的声音,但瞬间令隋郁皱起眉头。
他看着眼前忽然站定的两个人。同样的混沌面庞,但这不妨碍他辨识:他是根据发型、声音、气味和姿态来记忆他人的。此时他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被香水气味近乎完美掩盖的血腥气。
胡令溪看看隋郁,又看看身边的两个陌生人,笑着问:隋郁,你的朋友?
这位是孙惠然,血族。隋郁介绍道,这位是她的女朋友。他差点就说出了草莓挞。
第33章
孙惠然发现自己的女友邢天意总是抱着一本书不放。
这本名为《如何俘虏美丽血族》的书被邢天意来回看了好几遍,书里贴了许多作书签用的半透明小便条。
孙惠然翻了几页:你看这个做什么?
邢天意正把自己的头发扎起,饱满地露出圆润脸庞。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孙惠然喜欢抱着她,年轻女孩的身体像足够成熟的水果,散发诱人甜气,毫无保留也毫无秘密。她嗅邢天意的颈脖,还有颈脖和肩膀连接的那一块肌肉。起初这里总会留下她的咬痕,两颗针脚大的伤疤,挤不出血,但嫩红色。最近邢天意的伤口愈合得越来越快,孙惠然心想这是一种同化吗?可她没有想过要转化邢天意。
即便是喝过无数种血液的孙惠然也不得不承认,邢天意的血液对她有出乎意料的吸引力。那是超脱了美味的醇厚与复杂,让她不止一次凝视着邢天意的睡脸,猜测她短暂的一生里究竟经历过什么,才酝酿出这样特别的味道。
你不是已经俘虏我了么?孙惠然说,难道你还想俘虏其他血族?
邢天意靠得很近,鼻尖和鼻尖厮磨,嘴唇和嘴唇温存。她的话像唱歌一样轻快:可我还是觉得不够了解你。
偶尔装作屈服没什么不好,孙惠然问:你想知道什么?
邢天意翻开某一页:这里说血族喜欢折磨猎物,因为恐惧会让血液变得更加美味。但你没有折磨过我。
孙惠然:编的。
邢天意:可是写得特别详细。那后面讲的两个故事也是编的?
孙惠然:嗯。
邢天意:写书的人真坏。
孙惠然决定不告诉她,这一套两本的血族攻略是一百多年前的自己写的。
那时候她一头金发,在伦敦的面包街上有一间小小的写作间,从早到晚,面包的香气不断从窗户灌进来。血族的生命太过漫长,所以总有尝试新生活方式的充足时间,比如那时候她就尝试以人类的方式度过50年,最后依靠编写英俊血族与英格兰少女的爱情故事挣了不少钱。
《如何俘虏美丽血族》和《如何吸引英俊血族》是闲得无聊的时候,应女友要求而写的。这两本书让女友挣了许多钱,也最终导致她们分裂。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她用银刀刺穿了女孩的心脏。
一百多年足够她的记忆更替两次,她已经想不起那个女孩的模样,但写书总用女孩为她起的名字: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