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她认识的单词不多,笨拙地阅读艾达的故事,常常为书中出现的陌生词句犯愁。艾达出奇耐心地教她读书、骑马、打扮,写她喜欢而自己不屑的引诱血族系列畅销书,带她到她一生都进不去的宴会上,让她认识自己的朋友和伙伴。
  艾达说,我活得久,但爱很少;那稀少的爱全都交给了你,你应该感激。
  没有人像她一样获得过艾达那么多的怜惜和馈赠,但她却还要向艾达索求更多她们富裕了,争执却总是从爱不爱开始。
  艾达确实对女孩的家庭没有兴趣,也不想知道她瘸腿的父亲过着怎样的日子,在富人家中养马的哥哥多么疼爱她。女孩照顾病重的母亲无法与艾达见面时,艾达会强行把她从房间里抓走。艾达把她带到血族的聚会上,向众人隆重地介绍她,但又允许别的血族咬她,撕开她的衣服,把她作为一种美食呈上餐桌。
  掌控一切的血族认为自己的爱是最纯粹的:只关注爱的人本身,对她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不屑一顾。
  这种爱一天天地冷却降温。女孩开始筹划逃离,她要求艾达把《玫瑰血池》的钱分一些给自己,艾达答应了。然而血族答应这个要求的晚上,她独自穿过面包街走回家,捂着眼睛哭了一路。她后悔了,这个要求是过分且无礼的,她只想激怒艾达,但金钱对艾达来说实在太微不足道。
  艾达以为她想要钱,于是把引诱血族系列书籍的钱也全都交给了她。为了让她高兴,孙惠然什么都能够做,比如把自己的笔名改成艾达这件事的意义简直相当于在上帝面前交换戒指和誓言。但她为什么还不满足?
  日记的字迹一开始是幼稚凌乱的,随着时间流动,越写越流畅。邢天意当时在装满母亲传家宝的箱子里找到这个笔记本,很快就津津有味读了起来。她发现日记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是女孩写的,后半部分的叙述者换成了哥哥。
  而两部分的分野,就在女孩决定彻底离开艾达,向她告别的那一天之后。
  那把曾被她赞叹过、用手指谨慎地抚摸过的精美银刀,是艾达的父亲送给艾达的礼物。银刀留在女孩干枯的尸体上,黑色的血液爬满胸口和闪亮的刀柄。母亲因打击而离世,父亲匆匆从镇上赶到伦敦,途中被马车撞断了腰。剩下的只有哥哥她除了养马,一无所知的哥哥。
  哥哥在伦敦呆了两年,调查艾达的下落。那隐隐约约的可能性冒头时,他在日记上留下了颤抖的字迹:我想杀了那个吸血鬼,但我能怎么做?
  哥哥回到了养马的地方,跪在他魁梧的男主人面前,恳求他咬自己。
  他服侍的家族,是一个原生种狼人家族。
  哥哥从此变成了狼人,丑陋、高大、总是佝偻着腰。他与来自东方的女仆生下一个女儿,那孩子几岁时在与牧羊犬的争斗中露出了狼的耳朵。主人的家族在战争中覆灭了,但狼人的血脉却奇迹般地保留了下来,一直延续,直到邢天意看到这本日记。
  奇妙的是,邢天意、邢天意的母亲、祖母、祖母的母亲都是狼人。这条血脉中只有女性继承了狼人的基因,仿佛冥冥中注定,要以女人的身份向孙惠然复仇。
  邢天意知道这仇恨确实与自己无关。但这是无聊日子中最有趣的部分,她因为祖上的仇恨而担负了非凡使命,而且是狼人族群数千年都无法勘破的秘密寻找能够杀死血族的方法。
  而此时在她面前,孙惠然的逼问仍在继续:你什么时候开始研究我的,宝贝?
  邢天意预想过这一刻。她几乎每一天都在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就像等待使命的结局。
  她仰头吻孙惠然:原来你就是艾达所以《玫瑰血池》后记里写的都是真的?那是你写给挚爱之人的故事,你的梦想就是和她共同度过一生,直到死去?
  孙惠然只是淡淡地笑着。
  邢天意:我不知道你是艾达。但我好嫉妒艾达。汤辰告诉我,艾达是个血族,所以我不停地寻找艾达的书,我想找出找出那个方法。
  孙惠然:嗯?
  邢天意:把我变成血族的方法。
  她的目光变得狂热。孙惠然却在霎那间想起自己第一次吸她血的时候,女孩圆溜溜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诧异,手脚反而兴奋无比地缠紧了自己。
  小时候,汤辰是我们班上唯一的特殊人类。可她很讨厌我。她从不主动跟我说话,都是我去搭讪,我去讨好她。因为我太好奇了,我以为她会知道怎样让一个普通人变成特殊人类。邢天意说话时眼睛一直紧紧盯着孙惠然,她的倾诉中有一种微妙的疯狂,我好想变成特殊人类。我想拥有更大的力量,我想成为能够夺走一些什么、赐予一些什么的人。普通人太无聊了,然姐。活得太短,想要的又太多你这样的人是不能够明白的。
  她的疯狂中仍旧带着虔诚,十指交叉成紧密的牢笼,把孙惠然的手困在其中。然姐,如果你是艾达那你一定知道的,对不对?《玫瑰血池》的结局,是公爵把梅拉变成了同类,她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六百年,看到人类繁荣美丽的未来。你一定知道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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