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我不是想吃糖,是用来炒糖色的……”
  “一百文。”
  “嗯?”
  “给你一百文钱买糖。”
  “成交。”
  周毅神色坚毅。
  他发誓他真的不是为了吃这一口,而是在这个饭都吃不好的年代,驯化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而且合法合规。
  苗夫郎听着他们三言两语就定下了一头野猪的生死,像过家家一样,顿时更羡慕了。
  想到他们说的,犹豫了下说,“你们是想捡菌子炖鸡吗?我能不能……能不能用菌子跟你们换一点点鸡肉?”
  “我们小宝出生到现在……都还没吃过鸡肉,荤腥沾的也少。”
  牛大力是个没用的。
  以前他爹在,有爹管着,牛大力没染上赌瘾酗酒,平日里吊儿郎当老偷懒不干活,但对苗夫郎还行。
  等苗夫郎生了小宝,一看是个小哥儿,他就看苗夫郎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了。
  他爹蹬了腿后,牛大力没人管,立马就无法无天了,败光了他爹留的钱,就盯上了苗夫郎的钱袋子。
  有一点花一点,不给钱就家暴。
  没吃过鸡肉?
  周毅心里先是一惊,看着苗夫郎怀里打着小呼噜的小宝,目光不自觉地有些同情可怜。
  他记得小宝都四岁了,四年都没吃上一口鸡肉?难怪这么瘦瘦小小的,苗夫郎看着也很柔弱,他还以为哥儿都这样。
  当然。
  雷栗除外。
  他力气几乎比周毅大,又莽撞,厚脸皮不害臊,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什么事都敢干。
  他要是个汉子,周毅是哥儿,估计现在已经怀上了……
  苗夫郎平常受欺负多了,对人的神色变化很敏感,察觉到周毅眼里对小宝的怜色,心里泛起一点羞愧,更觉得对不起小宝了。
  又有点高兴,周毅既然同情小宝,应该会答应他吧?
  但家里是雷栗做主的。
  周毅虽然觉得一点鸡肉不算什么,就算不交换菌子,也会给小孩子吃一点,但他没有越过雷栗同意。
  他看向雷栗。
  粗犷刚毅的脸上带了些旁人察觉不出来的示软,像是凶悍的藏獒露出舌头,有点笨笨呆呆地讨好。
  雷栗喜欢周毅这种神色。
  跟被他捉弄时,想反抗又怕弄伤他,最后生无可恋任由他摆布一样有趣,周毅还事事以他为先。
  虽然真败家。
  也是真的好。
  “成。”
  雷栗点了点头,“等过两天,我和周毅把野猪杀了,再把鸡炖了,你和小宝来我们家一块吃。”
  “我和小宝一点就够了……”
  “不碍事,你带回家里,让牛大力瞧见了他指定抢了,你和小宝都不得吃。”
  “那……好吧。”
  苗夫郎确实也担心这个,见雷栗这样说就不推辞了,还要把背篓里的菌子给他们,“菌子不值钱,山里到处都是,我先给一些,等会儿我再采。”
  “不用。”
  雷栗摇了摇头,“等炖鸡那天你再采也来得及,再说我们也吃不了这么多,你也要挣银钱。”
  周毅也点头。
  虽然他心里真的很想今天、现在就吃到菌子,菌子的鲜美,吃一口就让人魂牵梦绕。
  “好,等两天我再采。”
  苗夫郎心里畅快许多,刚摔了一脚的浊气也没了,“你们现下要采草药吗?长什么样子,兴许我见过呢,我采菌子常走得深。”
  “我们也是碰运气,见着什么就采什么,不过一些风热感冒的药要多采些,也常见。”
  雷栗给他描述了下。
  苗夫郎一听,顿时指了个方向,“小东山那边有一片,几棵大的缠在一起,还有几棵野淮山。”
  “我知道你们也挖这个卖,其实我也想挖,不过我力气不够,挖一根要好久还容易断。”
  断碎的野淮山就卖不上什么价了,不划算。
  苗夫郎就捡些山药蛋回来,放进火里烤了给小宝吃,或者切得碎碎的炖鸡蛋,他家小宝爱吃这个。
  “你不采菌子了么?”
  “那边也有菌子。”
  “那成。”
  雷栗和周毅跟苗夫郎过去,穿过茂密的树林再拐几个弯,过了一个陡坡,就到了苗夫郎说的地方。
  果然好几棵金银花。
  它蒂带红色,花刚开时白色,经过一两天就变黄,白似银子,黄时像金,所以叫金银花。
  又因为一蒂二花,两条花蕊探在外,成双成对,形影不离,状如雄雌相伴,又像是鸳鸯对舞,所以有人又叫它鸳鸯藤虽然鸳鸯并不是什么好鸟,一点也不忠贞。
  金银花是清热解毒的良药,既能宣散风热,还善清解血毒,用于各种热性病,很多人会用金银花泡茶煮水来喝。
  所以曹大夫的药馆用量也多,有时候两个月就得去送一次。
  雷栗先是跟周毅摘了好些花,才用草刀砍了藤下来,折几折,用它自己的藤绑住自己,才放进背篓里。
  这附近还有一些长着三个分枝,九张叶子的植物,见雷栗也采了一些,周毅不认识,就问雷栗它叫什么。
  “叫淫羊藿。”
  苗夫郎显然也认识,闻言耳朵就红了,有些臊的样子。
  周毅有点奇怪,觉得这草名字听起来好像不太正经,“为什么叫这种名字?有点像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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