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昨晚楚元麟给他找来新的牙刷和漱口杯时,他选择了没问奇怪的问题,顺顺利利地刷了牙。今早一看,他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为何只有他粉色的漱口杯是湿的?
  沈慕烟细心观察过后得出结论,兴许是他的漱口杯占据了楚元麟漱口杯原先的位置,才让他拿错。
  是他的错。
  于是他选择了隐瞒这个无心的误会。
  沈大族长曾经也是身娇体贵,断不可能和人同用一个杯子,此刻只犹豫了会,就面不改色地拿起了漱口杯。
  只是,用完后他就把他粉色的漱口杯给挪了位置。
  第10章 理发了
  冯老太今天回来得比较晚,大概八点半左右才到家。
  “婆婆,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碰到什么事了吗?”
  “没有,就是路过长庆桥那定了个单人床,铁的,讲了半天价,280送货上门。”
  冯老太把买回来的早餐摆上桌,看起来心情很好,她一向得意于自己过日子的能力,这是小市民的生存之道。
  “280,小沈啊,这可都是为了你。”
  冯老太暼了他一眼,坦坦荡荡地挟恩求报。
  “多谢。”沈慕烟很自觉,“我记着呢。”
  冯老太很满意,“快过来吃早饭吧。”
  沈慕烟在医院的时候吃的病号餐,有粥和包子鸡蛋,并没有比大月丰富多少,这会儿看到琳琅满目的餐食,瞬间被勾起了馋虫。
  只是他甚至不知道那些吃食叫什么。
  沈慕烟婉转地指着一块糕点问道:“阿婆,这个是怎么做的?”
  冯老太道:“你说发糕啊!这个是…”
  沈慕烟了然,原来是叫发糕。
  如法炮制,很快就熟悉了桌上的所有食物。
  他发现自己尤其喜欢那个杂粮煎饼,很是香脆,吃得眉眼舒展。半挽的长发有一缕垂落胸前,虽是穿着普通的棉质睡衣,却容貌昳丽,俊俏夺目。
  冯老太一怔。这人长发确实好看,但在他们这个小县城,接受度不高,太扎眼了。
  “小沈啊,你考不考虑把头发剪了?”
  沈慕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还在大月,是不可随意理发的。但他是个敞亮人,从前就行事无拘。既入乡随俗,就不必抱陈守旧。何况,显而易见地,短发确实非常好打理且舒适。
  “好。”
  楚元麟摸过那一头水溜顺滑的长发,不免可惜。“你若不愿意,就不剪。”
  “没什么不愿意,我觉得挺好的。”
  “那等晨阳来扶你下楼。”
  沈慕烟挑了挑眉,他身负异宝,腿伤早已愈合得七七八八。听大夫说这石膏要一个月左右才能拆,虽然难受,但总比被人当成个怪物好。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三人放下碗筷江晨阳就到了。昨晚表哥给他打电话说让他帮忙买两套衣服。他二话不说一大早就去办了。
  “来,这里有两套新的,哦,还有内裤,这个尺码不知道你穿合适不?我还拿了我的几件衣服,都是没穿过几次的,别嫌弃,换着穿。”
  江晨阳作为一个有纹身的酷哥,还是第一次对人这么耐心地说话。
  他自己的衣服都是t恤短裤,给沈慕烟买的却是衬衫长裤,大概觉得他这样模样的人物就该穿得体体面面。
  沈慕烟略略翻过,找了套绵软舒适的。江晨阳一瞧,正是自己的旧衣,狼头图案的黑色t恤配灰色短裤,把他打了石膏的小腿露出来。
  从没见过阳光的胳膊腿白润得过分。
  江晨阳哪见过这样的,他在他们汽修店还算白的呢,却也是小麦肤色,这人真是,比姑娘的皮肤还好。
  他脸红了,心跳直逼180,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瞟。
  恍恍惚惚扶着对方下了楼。由楚元麟带路去了老李理发店。
  老李头恰从里屋拿了个电推子出来,看到来人眼前一亮,“哎哟,这是哪里来的天仙!”
  沈慕烟正小心看顾着楚元麟脚下,闻言抬眸斜扫过去,一双长睫卷翘,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度。那双明亮剔透的眼眸沉静如水。
  身上穿的衣服极富野性,衬得整张脸冶艳非常。
  店里还有一名男顾客,此时也傻了。这个人怎么说呢,气质太特别了,就是够劲儿!原来美貌真的是无性别的,男的竟也能美成这样!
  老李头三两下把那男顾客收了尾,笑眯眯问道:“元元,这是你朋友啊?”
  楚元麟嗯了声,“李叔,我带他来剪头发。”
  老李头连忙招呼,“来,你来坐。”
  沈慕烟规矩地坐下,那位置有些脏污,不禁蹙了蹙眉。
  江晨阳眼尖,“怎么了?”
  “衣服要脏了。”
  “啊。”酷哥江晨阳挠挠头,“没事没事,反正就是给你穿的,脏了再洗就是。”
  楚元麟心知肚明,从他还堆在洗衣机上的脏衣服看来,这少爷大概率是不会洗衣服的。
  “衣服要脏了”这句话可能只是在发愁怎么处理。
  这人从前要么是有人给洗,要么就穿一次。从哪个角度想,都出身不凡。
  所以,外婆到底是惹了个什么人回来?
  沈慕烟的长发被舒展开来,老李头摸了两下,问道:“怎么剪?”
  沈慕烟指着楚元麟,“剪短,和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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