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楚元麟从没觉得日子这么好过。
  从前他一个人守着小卖铺,人生一眼望得到头,乏味、无趣、沉闷。他甚至想过在外婆百年之后就……
  他也不喜欢与人闲聊,没有人像外公那样教导他,也没有人像沈先生这样,不是以可怜他的姿态,而是真心把他当做朋友,平等地交流。
  他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和话题引导者。
  两人日日在这并不宽敞的小卖铺里相对,从不觉得腻,反倒有种岁月静好的默契。
  冯老太很快发觉外孙心情比以往都要好。
  以前他虽然也是笑着的,身上的阴郁却如有实质,现在仿佛是拨云见日,透着一股子生机勃勃。
  这才感觉自己把小沈带回来实在是走得极妙的一步棋。
  看,人有朋友就是不一样了!
  她想:为了元元,那两千多欠款不要也不是不行。
  沈慕烟对此的感触更深。比如现在,他再厚颜想让楚元麟帮他洗衣服,楚元麟就会笑着回应:沈先生教我要学会拒绝别人,我又不是你的保姆。
  其实楚元麟格外愿意帮他,他学着不去做老好人,但他喜欢为亲近的人做事,仿佛能从中找到自己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他有自理能力,不会成为谁的拖累,还有余力照顾别人。
  沈慕烟听了那话颇为欣慰,心想这小瞎子当真出息了。可他脸皮极厚,说:“我都住到你家了,怎能与‘别人’相提并论?!”
  他着实不喜欢洗衣服,哪怕有洗衣机。
  楚元麟没答话,在沈慕烟有些欠欠的表情中,把脏衣服准确无误地丢进了洗衣机。不知道想到什么,耳际爬上一抹胭脂色。
  不是别人,难道是家人吗?
  又过了半月,冯老太换做白班。以往她都是头一天晚上把第二天的饭菜准备好。现在有小沈了,隔夜菜毕竟不健康,她想要检查她这些时日的教学成果。
  沈慕烟的腿早就好了,他烦透了那石膏,没到时间就托江晨阳带他去医院给拆了。腿脚利索后,他也方便动作了。
  江晨阳送他回来,不用他表哥客气,自顾自留了下来准备蹭大美人一顿饭。
  于是,这个傍晚,沈慕烟独自站在灶台前,身后是三位神情不一的观察员。
  冯老太是严肃,江晨阳是兴奋,楚元麟则是关切。
  沈慕烟提剑以一当十他不紧张,现在握着刀铲竟如临大敌。
  “……”
  备菜非常顺利,他那刀工挥得叫人眼花缭乱,短短十来天,竟然练得比一些大厨看上去还要赏心悦目。
  江晨阳眼睛亮得像加了几百瓦的灯泡,“我去,太帅了!”
  冯老太也面露满意,这小子,学东西挺快。
  不过,没一会儿她就发现她满意得太早了。
  青椒肉丝咸得发苦,糖醋小排齁甜,红烧芋头成了一团糊糊。至于米饭,煮成了厚米粥。
  过目不忘惊才绝艳沈大族长:“……”
  大概人生中从没遇到过这样全盘的失败。
  他难得地陷入了沉思。
  冯老太正想批评两句,就见她的好外孙和好甥孙都夹着菜,一个沾了水,一个裹在米饭里,面不改色地咽了下去。
  “还,还可以……”楚元麟如是说。
  江晨阳:“能吃,涮涮就好了。”
  冯老太:“……”
  沈慕烟不知道说什么好,仿佛说什么都很尴尬。只好抚额一笑,渐渐笑出了声。眉眼都盛着侬丽的光芒。
  江晨阳两人一顿,也跟着笑将起来。
  餐桌上氛围极好,沈慕烟入乡随俗地把“食不言”的教养暂时抛之脑后。
  冯老太忽然就不想说煞风景的话了,她欣慰地看着自己的外孙露出和江晨阳如出一辙的灿烂笑容,感慨万千。
  这样一个温柔的黄昏,因为这个男人的到来,家里不知不觉间就不一样了,舒服、愉悦,让人心生希望。
  失败乃成功之母,荼毒了几次楚元麟的胃后,沈慕烟终于做出了可以下咽的家常菜。
  于是,他的日常作息变成了,卯正(六点)起床,目送冯老太出门,给楚元麟买早餐。
  上午调息练功,运转十二经脉气血以恢复内力。
  中午做饭,下午陪着楚元麟看店。
  晚上则回来看会儿电视,沐浴休息。
  沈慕烟随遇而安的本事炉火纯青,客居楚家的这段时间,很快就掌握了日常生活技能以及这个世界的文字、语言。再也不会轻易问些奇怪的话了。
  楚元麟觉得他说话都自然了些。
  以前沈慕烟说话是有些怪的,文绉绉古腔古调,像是在努力适应他们这里的语言,总有些表演痕迹。
  现在即便他偶尔蹦出两句艰涩古文,他也只觉得对方大概是个古汉语专业的豪门贵公子。
  冯老太见两人相处得越来越好,心中高兴,又换了晚班后,开始小心翼翼地提建议,让沈慕烟带着楚元麟出去走走。
  白天她可以在家看店。
  这孩子向来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也不愿意去到陌生的环境。
  可是出去走走多好啊!年轻人怎能不出去接触社会呢!
  她说出口后就忐忑不已,不知道外孙会不会答应。
  谁知她那全身紧绷的外孙在小沈拉住他的手腕后就缓缓放松了下来。
  “陪我出去吧,我还没出去过。”小沈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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