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姜言欢嫁到沈家村两年,被沈清淮这个痞子骚扰了也有一年多。她对沈清淮的印象就是面目可憎,面由心生。平日里总是涂着土黄色的面妆和眼妆,生生把脖子和脸涂成了两个色度。因此,姜言欢猜测沈清淮本身的相貌定也是极度丑陋的。
可现在,对方将脸洗净了,露出那张未施粉黛的脸,姜言欢也得以看到这人本来的模样。
平日里坐没坐相的痞子这会儿正乖巧的坐在小榻上,仰着脸看自己。她柔黑的长发散着,额前碎发被水打湿,凌乱又松散地在额前。
沈清淮有一双很圆的杏眼,眸子黑而明亮,让姜言欢想起小时候玩的纯黑色弹珠,也是这样璀亮的一对。
她眼尾微微下垂,透露出的感觉很像无害的小兔子。在眼下有两抹浅浅的卧蚕,看自己的时候浅笑着,眼睛和卧蚕,包括弯弯的眉毛都跟着生动起来。
“小婶婶,怎么了?”
见姜言欢看着自己发呆,沈清淮歪了歪头,有些不解,但也不敢催促。她这一歪头,乖巧的感觉又多几分。秀挺的鼻子动了动,唇瓣的笑险竹副容也稍微收敛了些。
别收啊,怪好看的。
姜言欢这样想着,完全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用好看来形容沈清淮这个痞子。但不得不承认,卸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妆容,这痞子的皮相,确实还不错。
很漂亮,像是待字闺中还未出嫁的温元,当真是没有一点天元的样子啊。
“没什么,赶紧给你擦完,我回去还有事。”
姜言欢回了神,便扯去沈清淮的衣服,要把她剥光了放到床上。
“听好了,你最好老实点,要是敢动手动脚,我就把你按到这个盆子里。”
姜言欢出声警告,只是沈清淮却觉得她的语气好像缓和了许多,不那么凶巴巴的了。
“好,我晓得的,我不会乱动的。”
沈清淮老实说,也相信姜言欢是说到做到,从刚才来看,自己的力气也绝对没她大,用天壤之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姜言欢几下把沈清淮的外衣脱了,动作有些急,不免让沈清淮的伤口略疼。到里衣的时候倒是轻缓了许多。待到沈清淮回神,她已经被脱得只剩肚兜和亵裤,人也被放回到了床上。
意识到自己此刻的状态,沈清淮不免有些害羞,她红着脸,忍不住用手去遮一遮胸口。
看到她的样子,姜言欢呼吸微滞。
这小混账的模样当真是好看,她遮什么遮?自己还能占她便宜不成?
第4章 弄潮·4
“有什么好遮的,你一个天元,看了你是我吃亏才对。”
虽然因着沈清淮的容貌,让姜言欢对她的态度缓和了些,但心里的排斥和厌恶却不是朝夕之间能消除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三观不能跟着五官走,就算这痞子长得再好看,也是个游手好闲,曾经试图侵犯自己的人渣。
“我…我并未…”
被姜言欢这么一挤兑,沈清淮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初初来到这世界,对于天元温元之分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但也晓得,就算她和姜言欢都是女人,但确实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怪就怪在,身子构造是不同的,可沈清淮仍旧把自己当成最普通的女人。她在以前的世界没和别人这样亲近过,就算是好友一起去游泳,也都是穿着泳衣。
若说赤诚相待,恐怕姜言欢是第一个人了。
“好了,别浪费我时间。”
姜言欢才懒得管那么多,直接把手绕道后面,去解沈清淮肚兜的绳子。因着动作太急,难免会碰到后颈。
那处地方被姜言欢温暖的指尖滑过,沈清淮只觉得后颈处一片酥麻,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一样,整个皮肤连带着皮下都泛出些热意,还并随着些微刺痛。
从原主的记忆中,沈清淮读出后颈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格外重要,因着腺口便就长在后颈处。天元,温元,包括和生,她们的本息都会从腺口泄出,而这些人种之间所谓的标记和烙印,也基本上是依靠啃咬后颈这个腺口完成的。
所以,腺口的存在,不亚于…最私密的地方。
这里被姜言欢碰了,沈清淮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她脸上没褪去的红晕更甚,还没等她调理过来,却听到姜言欢冷哼了一声。抬眸,对上这人带着讽刺意味的眸子,沈清淮不知道自己又哪里惹对方生气了。
“我之前就和你说过要老实点,怎么?腺口的伤才好了点就忘了疼?你要是再往外放你那难闻的本息,老娘这就把你的腺口掐断。”
姜言欢蹙着眉,觉得沈清淮这人果然是图谋不轨,自己不过是用手碰到她的腺口,这痞子就放出“本息”来扰人。
只不过,虽然嘴上说着沈清淮的味道难闻,可姜言欢却觉得这股味道比以前好闻了不止一点。淡而幽香的山茶花弥漫在四周,让这间破败的小木屋都变得舒服许多。
姜言欢记得,以前沈清淮见了自己就总是会迫不及待的释放她那些无处安放又难闻的信息素。那时候闻起来像是很刺鼻的花椒味,而今却成了香甜又清雅的山茶花香。
这点让姜言欢觉得很奇怪,难不成,这人被自己抓伤了腺口,在养伤期间还换了个味道不成?
“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
经姜言欢这么一说,沈清淮也才注意到空气里到处都是山茶花的味道。她大抵猜到,这些味道是自己在刚刚无意识放出来的,称之为本息的一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