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那青年震惊:“刘哥,你怎么?”
  “在商业街路边看见的, 估计是跟家里人吵架后走散了。”刘哥喝了口水,顺势掏出纸杯,放在小孩子手边:“倒是记得哥哥的电话,可号码归属地为海外。”
  “他爸妈呢?”青年脱口而出。
  刘哥一记眼刀飞过去。
  恰巧,那孩子拉下毛毯,护住自己胳膊,乖巧巧坐在桌边塑料小凳,伸出细长小腿,恰巧露出被蚊子叮的那处。
  “花露水呢?”
  “柜子里。”
  青年还想等先前问题的答案,结果被刘哥瞪了眼,灰溜溜地跑去拐角。趁此空隙,他瞧瞧往小孩那边看。
  多半是走丢了……
  否则,连这么好看的孩子都有人狠心丢弃,那家长也忒不是东西了,搞不好就是遗弃罪。气得他乱哼哼,拿到花露水摇匀,半蹲身子,对上刘哥带回来的孩子的脸。
  “……”
  青年有瞬间晃神,孩子眼睛眨巴眨巴,目光落在他手里拿的瓶子,弯下身子掌心朝上,示意青年将花露水撒在他手里:“凉,这样抹抹,舒服。”然后又用奶声奶气的声调:“谢谢哥哥。”
  “啊嘿嘿,不客气。”
  可能觉察到自己表情太不收敛,青年立马绷紧神经,又怕会吓到他,半晌挤了个还算含蓄的笑容。
  看着他明显扭曲掉的嘴角弧度,米欢默默别开视线,手心在皮肤表面来回蹭蹭,压住连绵不绝的痒意。
  [lin。]
  [小米欢。]
  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声控智能,现在米欢想见他,只需喊一声就能瞬间闪现回应。
  [能更换任务目标人物吗?]
  滋啦电流声有几秒钟静顿,像是思考米欢这句话的背后意思,lin再回应时带了几分探究。
  [小米欢想换成谁?]
  结果这一句话,把米欢问住了。
  方才憋在肚子里的火气,吹了半个下午的风,倒也没显得那么压抑,米欢掰着手指头默默算。
  “首先哈,要跟时林有关联的,最好能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然后不排斥跟小孩子沟通的,毕竟我都觉得自己,表达能力差了得有这么一大截。”
  他嗓音又轻又软,自言自语嘀咕时如含了块软糖,青年没听清,还以为他向自己叮嘱,侧头向前:“小朋友说什么呀?”
  [那就剩高南星了哦。]
  “不要!”
  米欢急急忙忙开口,反驳声音大得在休息室来回晃荡,引得青年忙放下花露水:“没说没说,吓叔叔一跳。”他快速举起双手,眼睛瞪得溜圆。
  对方接话太快,以至于米欢未应。
  他停顿:“对不起,巡警叔叔。”
  小孩子本就很能让人放下戒心,更何况是米欢这种模样堪比年画娃娃漂亮的孩子,等那双水灵灵眼睛凝视你,眼底沾满难以觉察的泪,碎光斑斑,看得青年很快举双手做投降状。
  他尝试询问:“小朋友叫什么?”
  “……”
  小朋友歪歪头,伸出三根手指,放在脸颊两侧,比划出猫猫的模样,可能感觉动作夸张到不好意思,小朋友轻咳几声:“咪咪咪,米欢。”
  青年巡警被萌的差点捂胸口后仰。
  他刚想告诉米欢自己的名字,门随即旋开,刘哥侧进半边身子,表情略显怪异,仿佛欲言又止:“米欢。”
  米欢视线偏过去,尚未起身,早在外面焦急等候的人向前迈进,即便后者迈进来的脚步都稍显踉跄,目光却第一时间捕捉到他。
  “小先生!”
  万般熟悉嗓音骤响,一嗓把米欢拉回几年前,他甚至没看清对方面孔,身体猛地前倾,随之覆盖来的竹木冷香尽数包裹住米欢。
  握住他肩膀的手苍劲有力,带着几分不可忽视的颤抖,米欢下巴被迫抵在来人侧脖颈,呛得他连连咳嗽。称呼背后是绵延的记忆,而小先生则为米连月对过去难以割舍的依恋。
  多年来的蹉跎,令米连月的五官早已不再年轻,可这样的成熟感与时林历经社会的考验还不同。时林纯粹是被贫苦历练,而米连月自出生起唯一体会到的苦,唯有他的小先生在冬夜不明不白的逝去。
  八年,米连月未睡过半个安稳觉。
  他目光以贪婪,勾勒米欢轮廓。
  米连月的视线触及对方脖颈不起眼的小痣,这份贪婪转化,几乎化作无形利刃,细细雕琢男孩皮肤。
  “小先生,小先生。”
  他险些忘记其它字词的发音,即便脑海中回荡着千言无语,说出来的也仅剩如此简单、却饱含情感的三个字。
  竹木冷香迅速蔓延。
  米欢赶在鼻腔被其侵占前开口。
  “我是你认识的宝宝吗?”
  米欢后撤半步,拉开两人距离,他面容天真,神色无邪。唯独小手始终放在走失儿童登记表格上。
  有那么瞬间,米连月将欲落泪。
  他无法控制声音的哽咽,以至于数次,说不出完整的一句话,最后还是让人跟着,就像看紧了的秋风发条。
  “何谈认识……他就是他的命。”米欢依旧短点头,没几秒淡忘。重复的腔调回荡,可这已变成无法挽回,他们才是真正的郎才女貌。
  /
  时林坐在玄关,时针绕过半圈。
  铁门上锁声亮脆又响,即便声音早已消散,男人如魔怔般,手指虚空叩在门板,咚咚咚敲过了两快一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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