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下次能不能换一批问题?”
做笔录好麻烦。
醒来几个小时感觉麻药过了,腿上痛得我不安分,我拿着疼痛泵不要命地按。江阿姨又来给我送饭,说还没告诉延延,不敢让她来,怕她被吓到。我说对,别让她来,她来了看一眼她又觉得他哥没有别的哥帅。
“让一欢过来陪陪你?”
“行,让他自己过来。”
蓝一欢来了,说我这病房好难找,我说这间最安静。他看了我一眼,就不说话了,我问他,
“你们啥时候开学?”
“高一新生23号,高二高三可以28、29再回。你们好像是9月3号才开学?二中开学挺晚的,我估计你可以免训了。”
“行,你给我买葡萄了?”
“买了,但是现在伤到骨了应该先补钙。”
“你喂我吃?”
“我喂你会不会太暧昧了?”
我笑得浑身痛,他还是给我喂了一颗,问我怎么还笑得出来。我抬起下巴指着伤口对他说,
“现在挡着看不到,过几天换药你来看,看看你那指虎给我伤成啥样了。”
“你乖一点,不就没那么多事?当然我也有责任,早该劝你别走歪。”
“我乖一点,你会再喂我吗?”
“你手不是好好的?这么黏,要是金天喂你你吃吗?只怕你吐出来。”
“你别让他来。”
“他也在医院。”
“我都说了让你自己来,你又通风报信。”
“不是,金叔叔住院了。”
“严重吗?”
“严重。”
第30章 习惯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腿上的药三天一换,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少说也要住半个月的院。在第二次换药的时候,我听说金叔叔,没了。
金叔叫金霖,经营着一家小型报社,年轻时候是金庸的粉丝。有文学梦,写过两本小说但是不火。他的散文更好,也有诗集出版,一生中所有作品里最畅销的是一篇几万字的回忆录。好像叫《兴》还是《恒》,我看过几页,主要是在写他十几岁时爱过的人。
朦胧、刻骨。
在本省的作协他有少许的含金量和话语权,整个人看上去也能看出底蕴。业余爱好写写书法,盘手串和核桃。书法也不错,我家客厅挂着的那幅‘家和万事兴’就是他写的,他还专门写过另一幅给我,‘春华秋实’,被我弄丢了。
小时候我对他很崇拜,我觉得这也是我看不惯金天的原因之一,他先天太好、后天不足。我的作文拿过奖,颁奖仪式结束我拿着奖杯给蓝一欢打电话,我说,
“我怀疑我是金雷。”
“啥惊雷?”
“金天的金,他家不是有天有云有雨吗?这种天气一般都打雷,我怀疑我是金叔亲上加亲的亲儿子。”
“别亲了,金叔高血压,开不起玩笑。你在心里想想得了,可别说出来,到时候又是一阵地动山摇。”
我没开玩笑,如果有得选,我真想当他的儿子不当我爸的。理由很多:陶阿姨漂亮且在世;金叔叔温润且儒雅;家里有两个弟弟且是名正言顺的不是私生子......
多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我以为是天灾,蓝一欢说多少带点人祸。金天在这个暑假出柜了,他把给宁愿发过的电子情书转发给他爸了,他爸帮他修改了几处,然后问他喜欢哪家姑娘?怎么突然写那么好了?金天说不是姑娘,是个看着比我小其实比我大一岁还是半岁的哥。这个‘哥’字一说完,金叔就晕过去了,晕了几天普通病房转icu,最后遗嘱立一半,人没了。
是我们太天真激进?还是大人太精明保守?我觉得是我们的问题,蓝一欢出柜太过顺利,给我们造成了一种在这个问题上家长必然低头妥协的假象。让我们误以为出柜是件特别轻松简单的事,就好像你把头发剃光,只要你决定剃光,不留下任何一根。虽然冲击很大,虽然常人难以理解或匪夷所思,但看着看着,就习惯了。
早晚会习惯的,习惯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这有前提,前提是蓝一欢才有这样的幸运和待遇,他是独生子,乍一看他更有可能被反对。毕竟金天不是金叔唯一的儿子,他有三个儿子,失去一个还剩两个有机会让他抱到孙子。但我们都太天真,太天真,没去细想一个家里,只有儿子出生的概率为多少。人为,可以让这个概率为多少?
我给蓝一欢发微信说葬礼我去不了,因为我移动不了。他说,
lyh:来不了也没事,你爸来了,这边人挺多的。
lyh:【图片】
lyh:我遇到一个小男孩,挺漂亮,像混血。
白目:是好看,这看着不到十岁吧?我们这边还有混血?
白目:金天哭了没?
lyh:没哭,他整个人比较呆滞。陶阿姨也没哭,我觉得氛围很奇怪。
lyh:说不出来哪里怪,可能你来了你就能说出来哪里怪。
白目:我葡萄吃完了。
lyh:要守到凌晨,你先睡,我明天就能来陪你了。
lyh:明天下葬。
白目:这么快?
lyh:对,所以我说感觉很奇怪。
21号了,下巴边缘处都能拆线了,这疤痕只有仰头的时候能看到,看着很可怕,正常交流就能被藏得好好的。我很喜欢。同时看着镜子想邓勉,你最好能弄死我,你弄不死我只能我弄死你。给多年不联系的严叔叔打了一通电话,给他发了左腿、眼眶、颈部的伤口照片。于是出院当天,邓勉瘸了,他怎么瘸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要瘸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