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妆丫鬟是皇后 第40节
除了给小姐送饭,沈瑾下午还要去二姑娘屋里拜谢,不仅仅是谢赏赐,更是拜码头,至此就算是正式在二姑娘院里落脚了。
本是个好事,没曾想一进二小姐屋里,便听到一声哭泣。
“呜呜呜······”
屋里没有点燃暖盆,四面的窗户也都敞开着,冷风呼呼往里直灌,冻得沈瑾直想打喷嚏。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别吓奴婢啊!”
叶果慌得连手中的饭食也不管了,随手往旁边一堆,便跑向屋子屏风后面。
原来是二小姐在屋里哀泣。
本身秋娘的性子就偏内向,还经常忧思过度,也就是现代所谓的内耗型人格。再加上今日天气温度骤冷,北风呼啸,二小姐内心压抑多日的悲痛抑郁又泛上心头。
昨日还是有太阳的天气,虽然冬日里的太阳并不管用,但好歹亮堂些。今天乌云蔽日,冷风缠绕,二小姐看着窗外的枯枝被吹得歪歪倒倒,一瞬间就想到了自己往后的婚事,大抵也是这样无依无靠,风中飘零。
一下子,眼泪就下来了,打开的窗户也不管了,冷不冷无所谓,只沉浸在自己难过悲伤的念头里。
“呜呜呜以后我还怎么活,那国公府的公子据说恶贯满盈、不知杀了多少人,他房里的丫鬟小厮都被抬出去好些个,我嫁过去,能活过一日吗?”
二小姐眼泪仿佛断线的珍珠,哗啦啦往下掉。
“小姐你别哭,呜呜呜,你哭,奴婢也跟着伤心啊。”叶果也跟着抹眼泪。
眼瞅着一个两个的,都在哭,完全不顶事,沈瑾头疼的揉了揉脑袋。
“二小姐若是愿意,我有一法子。这些时日,我总有事需要经常跑北市,市集上人来来往往的,消息灵通,我帮小姐去打听打听,如何?”
“姑娘别伤心,哭久了伤身子,我现在就去集市,好吗。”
沈瑾低声细语地安慰着,二小姐的哭声也逐渐收缓。
“真的能打听到吗?谢谢我的瑾姐儿,你真好。”二小姐握住沈瑾的手。
楚州城的集市,就属东市和北市最为热闹。
北市大店云集,周边全是富贵人家,府里跑腿的小厮丫鬟都去北市买东西,无聊时跟店家唠嗑,说出的小道消息也最多最快。
东市则是南来北往的客商首选之地,当初国公府派来调查二小姐的薛嬷嬷不也就落脚此处嘛。这里鱼龙混杂,各类消息最为灵通,主要是不同地界儿,或者朝廷里的大事消息,若要说八卦,最多的就是都城里的新鲜事了。
所以,沈瑾给二小姐打听国公府的事儿,东市是第一选择。
况且,去东市打探消息,不仅仅是为了二小姐,更是为了沈瑾自己。
沈瑾是穿越来的,原身更是刚出生婴儿时期就被金嬷嬷捡回王府,怎么可能对都城有充足的了解。
偏偏原身的秘密就和都城有关。
她沈瑾要是想活下去,就得在三个月内找到原身的真正身份,完成她的执念。
这也意味着必须去都城。
都城环境复杂,不像边疆偏远的楚州城这般人物关系清晰简单,如果不提前打探清楚,怕是容易踩雷。
这一步可不能踏错啊,头上的大刀还悬着呢。
楚州离都城较远,消息传达不便,要不然国公府也不会特意派人千里迢迢地赶过来了。
若想打探都城的事儿,沈瑾还必须去趟东市。
东市和楚王府隔了点距离,走过去还要一会儿,况且消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打听到的,所以估摸着起码得留半天空档,但在府里做事,无论是梳妆房还是金嬷嬷都不会随便让沈瑾溜出半天去。
本来还在愁找什么机会去东市,如今刚好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不就有现成的借口了吗。
说干就干,沈瑾当即揣了几个铜钱子,又挎了一个篮子出府去了。
二小姐嫌弃担忧未来夫君这件事绝不能叫旁人知晓,尤其不能传到王爷夫人耳朵里。
出去打听事儿,也得低调为上。
这个篮子就是用来做伪装的,若是碰到人,问去干什么,就说是去集市上买点吃食。
今天是真冷,路上都没什么人,北风也刮得人脸生疼。
沈瑾心里有点打鼓,这种天气,不知东市还有没有北边来的客商。
若是没有······
唉不想了,赶紧跑吧,万一不凑巧,还可以早点回屋里暖和,外头实在是太冷了。
裹紧衣物,又往下遮了遮竹编帷帽,沈瑾加速往东市跑。
“呼————万幸万幸,好在还有人······”
沈瑾在心里庆幸,气喘吁吁地拍着胸口,一路跑过来,可真是累着她了。
大冬天的,穿的多,又刮大风,逆风跑起来,是人都知道有多费力气,而且东市还有点远,她跑了好一会儿才到。
‘真有够累的,幸亏我把这具身体养好了些,要是刚穿越过来那会儿,这样跑,都不用原身执念威胁我,更用不了三个月,当场就得趴下。’
沈瑾大口大口地喘气,缓解剧烈运动后,喉咙里的干疼。
第39章 第 39 章
“客官您里边请!······”
“您嘞请好, 哎您来吃点······”
东市出乎意料的热闹,虽然比不上跑商旺季的人来人往,但依然还有不少北边来的客商在此歇脚。
集市里各家铺子客栈掌柜的, 为了赚这年前最后一波客人的钱,大声地扯着蹩脚的北方方言, 热情地招呼着南来北往的行人。
本以为今年冬季气候严寒、大雪来得早,跑商不会再临年关前多走一趟, 没想到竟然人还不少。
东市门口处有一家开了不少年头的客栈, 掌柜好吃,是北市王婆子炊饼店的铁杆粉丝,几乎天天往那儿吃早食。
前些时日, 国公府的薛嬷嬷一行人来东市,就是入住他家的客栈, 也是被他推荐去了炊饼店, 然后才遇见了沈瑾,听到了她夸二小姐。
正因为客栈掌柜几乎见天的往炊饼店跑, 这才和沈瑾混了个眼熟。
两人经常在炊饼店碰见,掌柜是专门去吃饭的, 沈瑾是因为得天天去北市给养母买吃食,顺道锻炼身体。
一来二去, 两人也算熟络,时不时能聊些闲话。
今日, 沈瑾就打算直奔客栈, 寻掌柜去。
客栈就在集市门口, 没两步便走到了。
“掌柜的, 今日可好,生意兴隆!”
沈瑾先在客栈外头朝专心打算盘记账的掌柜打了个招呼, 问声好。
生意人嘛,最喜欢听的,无外乎财源广进、生意兴隆。
沈瑾在这方面总是门儿清,说话向来让人开心。
只见门内一个寻常身高的中年人应声抬起头来,他留着胡子,看样子是精心修剪过的,即美观又不影响吃饭方便,肚子圆滚滚的,一张看起来就有口福的脸笑眯眯的朝沈瑾看过来。
“是瑾小娘子,有失远迎,快快请进。”
掌柜立刻拱手相迎,透着生意人的精明。
沈瑾也不装客气,抬脚跨过高门槛,直奔主题问道:
“掌柜的早,我新进了小姐的院子,小姐赏了一盒从都城采买的果子,我晓得掌柜乃美食饕鬀客,这不,特来跟您分享。”
说起新去了小姐院子,是为了抬高自己的价值。
没有提前约好,突然找上门来,容易招人戒备,此时若是说起自己的地位更能为对方带来好处,一般情况,对方都会笑脸相迎,事情也好办些。
更何况,掌柜还是经营多年的生意人。
二小姐虽然给了赏赐,但没有什么都城果子,这是沈瑾胡乱编的,果子确实是好果子,只不过不是都城来的,是从外面一家老店里买的,自己再单独装了一个好看的盒子配上。
掌柜的好美食,自己有事求于人,开口前先送点合对方心意的吃食,也好说话嘛。
客栈门口设了高高的门槛,侧面看得出这家店档次不低,这个掌柜的肯定愿意和王府主子扯上点联系。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王府小姐的丫鬟,自然比普通下人更值得拉拢。
主子赏的精贵食物,拿来和掌柜分享,掌柜当然愿意,脸上的笑意更诚恳了。
“哎呀谢谢瑾小娘子还记挂我,在下万分荣幸,我就知道小娘子肯定非池中之物!”掌柜的笑声中多了一些恭维。
“冬日里,我来给小姐带碗养生汤回去,掌柜的你家店里的暖汤最为出名。”
“过奖过奖了,在下这就让后厨大师傅做去。”
“哎不急,我今天来,还有点事想向掌柜的打听打听。”
其实二小姐压根没说要喝汤,这只是沈瑾寻的一个借口罢了。顺着这个由头,沈瑾向掌柜询问北边都城的事儿。
“哦,都城啊,那边冷,最近下了大雪,不少家在南边的跑商今年干脆就早点回来了,所以今天城里才这么热闹。”
“以往啊,是不会回来的,一般都等到开春才动身。都城贵人多,跑商的都趁着年节去贵人们府上拜年,这个时候最是你来我往,人情机会多的时候,要不是这少见的超大雪,来的客人多,我都打算关门回去准备过年喽。”
都城贵人?
这可戳中沈瑾脑中那根弦了!
“贵人?都城贵人都有哪些,掌柜的若是知道,与我讲讲呗。”
沈瑾客气地冲掌柜拱手。
“害别那么客气,北边来的跑商天天都跟我聊各种消息。”掌柜豪爽地挥挥手,接着说道:“都城的贵人,如今最厉害的,还要数国公爷了,战功赫赫,为我景朝打下不少胜仗啊。还有国公爷的亲家,徐尚书,智谋超绝,两者都是皇上的左膀右臂,我朝的定海神针啊!”
说着说着,掌柜还朝北边都城方向弯腰拜了拜,很是崇拜的样子,仿佛在他心目中,皇上的威名都比不过这两人。
“就是,唉······,国公爷的小儿子简直混账,早晚有一天会败了国公府,唉,公爷也不教训教训次子,唉!”
掌柜边说边摇头,很是惋惜。
“哦?除了国公府,还有没有什么厉害的贵人值得说道说道?”
沈瑾不动声色地引导着对话的前进。
二小姐的夫君基本打听不出什么更多的消息了,连客栈掌柜都是这个说辞,就证明楚州城关于国公次子的了解只能到这儿了。
毕竟,客栈应该是东市消息最为流转灵通的地方之一。
而且掌柜是这里的老资历,他不知道的,应该大部分人也都不知道,至于剩下那一小部分,就算他们知道,也不是沈瑾目前这个小丫鬟能上去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