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以前很小的时候,祁南瑾总是喜欢溜到滕时家过夜,那个时候滕家还不住在现在的大庄园里,只是一栋普通的别墅,祁南瑾家当时和滕时家住在一个社区里。
  每次祁南瑾考试考砸了,把老祁气的拿着扫把追着他满院子跑的时候,半夜就会跑到滕时家避难,或者干脆就是没有由,想滕时的时候就会过来。
  滕时体质弱,一到晚上就犯困,可每次听到他敲窗户还是会立刻惊喜地爬起来。
  两个孩子就一起在屋子里打游戏,打累了就在一个被窝里聊天,聊到深夜才会睡着。
  滕时总是比祁南瑾先睡着,祁南瑾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很喜欢看滕时睡着的样子,长长的睫毛垂在眼帘上,呼吸平稳而悠长。
  看着他熟睡的样子,祁南瑾也会觉得安心,有种世界都平和柔软下来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滕时比他小一岁,是这种年龄差距让他从见到滕时的第一眼时就有一种强烈的保护欲。
  每当滕时熟睡了之后他就会抱住滕时,心里想着这是我最好的朋友,一辈子都不许任何人伤害他。
  可再之后,滕时的母亲去世了。
  半夜从自己家跑出来的变成了滕时,祁南瑾打开门,看见的总是滕时发红的眼眶和苍白的脸。
  滕时的睡眠变得不再安稳,往往会在梦中翻来覆去,祁南瑾心痛地安抚住他,却依旧无法平息怀中的颤抖,第二天醒来,滕时的面容总是比前一天更加憔悴。
  祁南瑾每天都看着滕时日益消瘦下去,就像是被从身体里抽取了灵魂,桃花眼里都失去了神采,他尝试着想让他开心起来,却都无济于事。
  又过了一段时间,滕时甚至不再来了,他把自己蜷缩在了一个硬壳里,与外界的一切隔绝开。
  祁南瑾难过极了,他向神明祈求,让滕时好起来,哪怕让他不再依赖自己也可以,只要让他好起来。
  他的许愿似乎真的被神明听见了。
  某一天,他忽然接到了滕时的电话,滕时的语气听起来充满了活力,他告诉他,他从家里逃了出来,要借他的飞机去江临,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
  从那以后滕时越发的好了起来,仿佛那层名为悲伤和自暴自弃的壳碎掉了,露出了重生之后的鲜活灵魂。
  但是滕时的生命中也又多了另一个人,奚斐然。
  滕时再没有来过他家过夜。
  祁南瑾看着滕时和奚斐然感情渐渐加深,看着滕时对奚斐然露出曾经只对自己展露的笑容,那一刻他的心里酸酸的,竟不知道当初的许愿是对还是错。
  大概是对的,祁南瑾想,没有什么比滕时好起来更重要。
  他只是不甘心。
  不过老天似乎还是眷顾他的,四年前奚斐然不知何故被滕时送出了国,从那以后和滕时再无交集,他又成为了滕时身边唯一的朋友。
  四年了,有些深藏在心里的感情埋得太久,已经躁动到几乎压抑不住。
  什么时候才是表露心迹的时机?
  虽然之前失败过一次,但谁就能说第二次也会失败?
  再等下去,难道等着再出现一个奚斐然?
  不能再等了。
  祁南瑾盯着滕时的双眼,又道:“我房间超大,晚上咱们还可以去海边看星空,今晚的天气据说很好。”
  滕时想了想,奚斐然昨天说他有公司有事就急匆匆走了,一整天都没有露面,大概率今晚都不一定能回来。
  这么多天滕时被奚斐然像狗皮膏药一样粘着,早就想溜走却苦于无处可去,如今总算是有了好去处。
  况且,也真的好久没跟阿瑾好好叙旧了。
  “行啊。”滕时点点头,“今晚我去你那。”
  第147章 疯狗
  距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祁南瑾原本还想带滕时去哪转转,但是滕时说他还有个约,有个朋友带着他的学生来拜访。
  科技圈是个很大的圈子,全世界每天都有无数的创业者蹦出来,但同时也是个很小的圈子,真正厉害的凤毛麟角就那么几个。
  大多数所谓的创新和专利都是把前人的东西拿出来改了又改,冠上一个好名头推出来,像是爬台阶似的,步子谨小慎微又缺乏创意。
  像滕时这样直接拿斧子劈山,开出一条新道的,完全是神一样的存在。
  每天有数不清的人想要抱上他的大腿,大部分都被滕时的秘书直接推掉了,不过也有例外,比如今天这位w国计算机领域的教授威尔逊。
  滕时在早些年上学的时候受过他的照顾,这次威尔逊带着他最优秀的学生过来,滕时没有直接拒绝。
  “等会你见了他一定要好好表现,”威尔逊领着一个长得很俊俏的西班牙裔男生走进别墅区,“虽然有我的面子在,但是滕时收你为徒的概率依旧很低,我这些年从没见过他带过谁,不过哪怕就是让他帮你指点一二,都是非常值得的。”
  卢卡斯有些紧张地了一下西装领口,他是mit里最顶尖的学生,还没毕业就被无数公司疯抢,但只有像他们这种在行业里的才知道,滕时的厉害远超过任何大企业最厉害的科研团队,像他这种水平,只是够到了和滕时见面的门槛而已。
  “他才不到30岁。”卢卡斯吸了口气。
  威尔逊深深地回头看了他一眼:“年龄能代表什么?我这半辈子的成就,或许都比不上他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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