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人鱼说>书库>综合其它>无罪推定> 第29章

第29章

  李呈昊乱了,闻途不能乱,他攥紧掌心,冷静地拿起笔,把谌意的发问要点记下来。
  李呈昊求助无果,回过头,含混不清地说:“我、我近视,没注意到……”
  “就算是近视,你打他,他痛叫,或是身体应激反应,你怎么会注意不到?你既然注意不到,说明对方已经丧失反应,除开被害人晕倒,再无其他理由能够解释,对吧?”
  闻途立即制止:“审判长——”
  他话音未落,旋即被谌意先一步打断:“审判长,我提问结束。”
  他说完,扬着下巴往后靠到靠椅上,看向对面辩护席,眼含凌厉。
  “辩护人有没有要提问的?”
  “有。”闻途表情毫无波澜,冷静地靠近话筒说,“李呈昊,你当晚为什么要去摆摊?”
  李呈昊说:“我和我女朋友在勤工俭学,想靠自己赚一些钱,给家里减少负担。”
  “你们摆摊多久了?”
  “已经一年了,以前从来没有和任何顾客发生过争执,面对正常的顾客,我和江涵的态度都很好……”
  “嗯。”闻途点头,“请你描述一下你和关贺打架的时候,周围的环境。”
  “周围有一些人在围观,但没有人出手帮我们,我们报警了,警察也迟迟不来。”
  “你当时为什么要跑到街角?”
  “因为我觉得打不过他,又怕江涵受伤,所以带着她跑了。”
  闻途又问:“到街角之后,你为什么不继续跑,而是又和关贺打斗起来了?”
  “因为街角是死路,我跑不掉了,他又紧紧追着,我没有办法,只得硬着头皮上……”
  “关贺倒地后,你为什么不趁机逃跑,而是要去抢他的刀?”
  李呈昊说:“我怕他再追上来,我跑得没他快,再加上我高度近视,肯定跑不掉的,万一他再追上来,他一定会把刀捅向我,或者捅向小涵,到时候死的就是我们了。”
  “在扎他的半分钟内,你在想什么?”
  “我那时脑子很混乱,但有个很强烈的念头,我要活下去,我爸已经走了很多年了,我妈只剩下我,要是我死了她该怎么办,小涵也还在旁边面临着危险,所以我只是想制服关贺,这样我们才可以找到机会逃命,我只是想活下去……”
  闻途沉声说:“如果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你会怎么做?”
  李呈昊低下头,委屈地开口:“我不会再反抗了,早知道反抗有那么多条件,必须时时刻刻关注对方的生理状态,疏忽了半分钟就可能构成犯罪,在那种紧急情况下,我保证自己不死都难了,实在做不到面面俱到,所以再遇到,我只能站在那里随便别人打,只能自认倒霉,被不被他打死只有听天由命,我还能怎么办呢……”
  旁听席隐约传来一阵唏嘘,席上的审判长神情也凝重几分。
  闻途看向审判席:“审判长,我的发问完毕。”
  谌意歪了歪脑袋,指尖在桌面漫无目的地轻点几下,注视着闻途,目光意味深长。
  双簧唱得不错。
  他不知道这些话闻途教了多久,就凭李呈昊那磕磕巴巴的表达力绝不可能临场发挥得出来。
  这样的一问一答既还原了被告人彼时的心境,又无形中唤起所有人的恻隐之心,让在座的人不禁代入自身:如果换做是我,我又该怎么办。
  不得不说,虽然是双簧,却也是一场很高明、很有水平的双簧。
  第15章 证明目的
  法庭调查中的质证环节,采取“一证一质一辩”形式,即控方展示一项证据,辩方提出质证意见,控辩双方再对此进行辩论,经过质证的证据确认无误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谌意依次向法庭提交了各组证据,经过漫长的质证,最后展示出小卖部的监控视频,也就是补侦证据,以证明被害人倒下后陷入昏迷。
  大屏上的视频播放完毕,闻途示意:“辩护人对证明目的有异议。这段录像不能证明被害人晕倒,公诉人的解释属于主观臆断,监控视频作为第三方记录,无法像鉴定意见一样确凿证明被害人的生理状态,检方的观点均为推测。
  “如果要推测,我也可以跟各位推测一下:第一,关贺可能是被酒瓶砸头而产生短暂晕眩,仅仅是暂时性无力还手,并非陷入昏迷;第二,关贺头部造成外伤,因为剧烈疼痛而身体动作滞后,无暇顾及反抗;第三,关贺在极度紧张之下产生了木僵反应,由于他精神高度紧绷,身体触发自动保护机制导致全身僵硬,而不是丧失意识。”
  “反对。”
  谌意简单两字铿锵有力,倏而把全场注意力拉至公诉席,他靠在椅背上,慢悠悠抬手打断闻途的发言:
  “针对辩护人上述观点,我作简单回应,第一,关贺的晕眩长达半分钟以上,不应称之为‘短暂’晕眩;第二,关贺如果因为剧烈头痛,他应该呈现抱头动作,而不是直挺挺躺在地上;第三,以关贺蛮横的个性和强健的体型,说他因为高度紧张身体僵硬,不合常理。”
  他反击得游刃有余,三言两语便直击要害。
  旁边的齐乐青谨慎给他递了个纸条:韩主任让我记得提醒您,法庭上要坐有坐相,不要靠椅子和跷二郎腿。
  “啧。”谌意无奈地把腿放下来,坐直了身体。
  审判长说:“辩护人对此条视频还有无质证意见?”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