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红绿相间的灯光像是鬼片里会出现的场景,闪烁着迷离的光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酒香。
“送给沈云白吗?”有人好奇问了一句。
“对。”池星月指腹抵唇,家里人过生日,他送的礼物一般都是自己做的手工。送给外人,肯定不能这样,再说了,也不值得他这样。
万一他以为的心意,在旁人认为是敷衍,这样误会可就大了。
“嗯……他那种性格,根本不把自己的喜好暴露出来,送礼物还是挺难的。”
池星月认同地点了点头,的确是这样,除去稀里糊涂的上床外,他不知道沈云白的魅力在哪里,如果是光环的原因,吸引着他就靠近,这样才算能解释得通。否则依他的性格,两个人根本就不会有交集,更不会有更深层次的交流。
突然,少年眼睛中迸发出光亮,恰好红色的灯光落在他脸上,他按着池星月的肩膀:“我有主意了,把你自己当成礼物送给他,不就足够独一无二。”
“你很漂亮,从你的骨相到皮囊,多让人移不开眼,所以……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他就好了。”
“准备超大型的礼盒,换上蕾丝短裙,我保证他会很兴奋的。”
“不是……”池星月有些发愣,“我在正经问你们呢,别出馊主意。”
其他人也纷纷开口:“我也赞同小言说的话,你要知道他可是情场高手,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他都这么开口说了,肯定是正确的。”
情场高手?
“穿蓝色的水手服可以吗,感觉会很清纯。小月你的五官太艳丽了,戴一个假发就好了。”
“我也这么觉得……水手服就可以?”
“那种超大型的礼物盒,像手办一样,一定特别可爱,想想就好乖乖。”
他什么时候成为情场高手的?
连手都没有拉过,也没有谈过任何恋爱,却成为朋友口中的恋爱高手。
池星月不由得多想了一些。
怎么感觉……他们好像想歪了,他为什么要穿那种东西讨好沈云白,就算要讨好沈云白,干嘛要用这种方式。虽然他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主角,不管怎么说,落魄的漂亮攻三也是攻啊,怎么可以为爱穿水手服。
对方的脸上信誓旦旦,池星月最终采纳这种方式,把自己当成礼物上交……哪怕他很自恋,也不至于自恋到认为他是什么珍宝。
“到时候你们要来吗?”
“我记得我给你们发过邀请函。”池星月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们。
“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当然要进行到底。”
*
还是阴天,天色冷凝,铅灰色的天空将太阳照在云后,微凉的风卷来一缕初秋的凉意。吹拂在脸颊上有些湿润。
池星月站在窗前,双手扶着窗。
他喜欢阴天,也很喜欢下雨天,不是因为氛围感,也不是喜欢安静,而是喜欢天然的白噪声。在这种下雨的氛围下,安安静静睡一下午,似乎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今天……是沈云白的生日。
他还没回来,池星月站在二楼等。透过玻璃窗,能够把一切景物尽收眼底,对方如果从正门进入,他一定不会错过。
房间里已经有很多人了。
他送的邀请函很多,甚至为了热闹,把幼儿园的朋友也请了过来。包括一些顶流明星,在院子里弹唱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自顾自拨弄着琴弦。
一首民谣,一口沙哑的烟嗓,瞬间把人从京城带回广阔无垠的草原上。
宴会的主角还没有来。
反倒是把对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容晚亭隔着窗在看他,这种目光根本就无法忽视。在阴沉灰暗的光线下,这边灯火通明,对面一片黑暗。在黑暗中。容晚亭穿着一身漆黑,正在朝这边看过来。和热闹格格不入,仿佛自成一方风景。
一般情况下,高岭之花都会是正牌攻。或许因为这样的性格比较正攻风范,也因此大受欢迎。然而对于上沈云白,两个人都是偏冷感的性格,再发生些什么反倒有些不合适。
反差就是坠吊的。
高岭之花为爱发疯,清纯小受床上风流。性格互补才是真正最好的。
高岭之花搭配小太阳食用更合适。
两个冰块走到一起,直接大眼瞪小眼,根本擦不出爱情的火花。尤其像沈云白这样,张口闭口“你牛牛小小”的主角受,才不会像原文那样天雷地火,以天地为床,以日月为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最终,池星月先忍不住,一把将窗帘拉上。外面似乎有下雨的迹象,把家里里里外外的门都关上。
扶着楼梯往下走,水晶吊灯闪烁着月光一般的光泽,将一切都映照得透亮。楼下是欢声笑语,几乎到处都塞满人。
池星月走到人群中,一眼便捕捉到了从外面走进来的沈云白。
他的衬衣落着斑驳的雨点,发梢带着些许濡湿,黑白分明的眼也像是被雨清洗。
池星月迎了上去:“外面下雨了吗?”
好巧不巧,沈云白这个人和雨的关系,是牵扯不清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雨天,当时一起在屋檐下避雨,那时他没什么存在感,只依稀记得,他那双眼睛很冷感,和这清凉的雨也没什么区别。
后来发生亲密关系,也是在雨天。外面的细密雨丝吹落在他身上,凉浸浸的,大半个身子像是浸没在水中,手指上也染上了雨的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