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哪能真让百姓们睡田边地头。过两日郡主就来了,要是看到百姓露宿田边,他这个舍人也别再做下去了。
卢琮打起精神,领着三十个百姓去安顿。屋子实在腾挪不开,便搭一些帐篷。卢舍人还特意打发人去药铺买些驱赶蚊虫的药草来,到了晚上点燃,气味是呛人些,效果却是不错。
蔡县令来了之后,就不肯走了:“县衙近来没什么事,我领着百姓们过来,正好一同学一学。”
得,还要给蔡县令安排住处。
到底是县令,总不能也住帐篷。卢舍人捏着鼻子,将自己的住处腾出一间空屋来。
到了晚上,听着隔壁屋子里传来如雷的鼾声,卢琮再次抽了抽嘴角,默默用纸团塞住了耳朵。
……
两日后,姜韶华率属官亲兵们来了田庄。
有了前一次玉米丰收的踏实,这一次收获红薯,众人更是满怀期待。
一望无际的红薯田,翠绿的叶片在微风中翻舞。众人各自拿着锄头,小心翼翼地刨土,像挖金疙瘩一般,刨出一个个红薯来。
“一,二,三……”姜韶华也亲自下了田,照例和崔渡一处。挖开一根红薯藤蔓,数着泥土来翻出来的红薯,姜韶华脸上的笑意几乎没停过。
“一株红薯藤,结了五个红薯。”姜韶华扭头一笑,语气里满是喜悦:“红薯种得密实,一株连着一株,这么算来,收成应该比玉米强。”
崔渡用袖子抹了一把额头汗珠,笑着说道:“红薯本来就该比玉米产量高得多。这是第一年,红薯的个头太小了,只有小儿拳头大小。等以后选种育苗,种出大个头的红薯来。产量至少翻一倍。”
这骄傲如花公鸡一样的模样,怎么看怎么顺眼。
姜韶华嫣然一笑,继续低头忙活。
不远处,传来阵阵惊呼。
姜韶华抬头一看,不由得笑了起来。原来,蔡县令正领着一堆百姓挖红薯,每翻出几个红薯来,百姓们便一阵欢呼雀跃。蔡县令也乐开了花,竟用衣角擦了擦泥,张口就咬了一口。
“蔡县令,洗一洗再尝。”崔渡失笑,忙高声提醒。
咯吱咯吱!
蔡县令嚼着甜丝丝脆生生的红薯,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不用不用,土里生土里长的粮食,不脏。这红薯味道好得很。”
姜韶华也笑了。蔡县令尝得起劲,她忽然也有些馋了。
不过,身为郡主,又是姑娘家,总要矜持一些。
她笑着看崔渡一眼。
崔渡立刻心领神会,从怀中掏出一把短小的匕首,拔了刀鞘,露出薄而锋利的匕首:“这是沈工正特意为我打制的匕首,锋利得很。”
反正削起红薯皮来又快又好。
崔渡削了一个红薯,递给姜韶华。姜韶华很自然地伸手接过红薯,轻尝一口,眼睛陡然一亮:“这个好吃。”
玉米口感粗糙些,红薯就不同了,有淡淡的甜味。
在大梁,蔗糖十分昂贵,产量也稀少,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起。普通百姓吃盐都要省之又省,更别说糖了。红薯生吃就有这样的口感,简直是意外之喜。
“等煮熟了,甜糯香软,更好吃。”崔渡笑道:“还可以蒸着吃,用火烤着吃,油炸着吃,切开后放玉米糊里。还能晒红薯干,磨成粉做成粉条,总之,怎么做都好吃。”
姜韶华嗯一声,三五口将红薯吃完,继续挥小锄头。
红薯还有一大妙处,刨出来之后,就能称量计数。比收玉米轻松了不少。
“称完了吗?”
“别急,还有两竹筐。”
“这一亩田,竟收了这么多粮食。”
“可不是。崔公子简直是天上派来的神仙啊!”
“我们郡主才是真正的神仙。是郡主收留了崔公子,将田庄给崔公子,还令宋统领去买新粮种。现在又全力推广新粮。如果当日崔公子去了朝廷,还能有今日这样光景吗?”
“那是。崔公子做出的新式辕犁,才一年功夫,南阳郡百姓就都用上了。朝廷推行得怎么样?”
“嘘,别碎嘴了。快些瞧瞧,崔公子的册子上到底记了多少?”
这么多人团团围着,有资格站到郡主身边探头看册子的人,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陈长史十分霸气,占据了最近的位置。冯长史也没客气,同样离得近。杨审理没那么近,但是个头高有优势。
陈瑾瑜就有些吃亏了,垫着脚尖也看不清。就听身边的马耀宗激动地喊了一声:“一千八百斤!”
“十八石!整整十八石!”
陈瑾瑜忽然觉得眼有些热,用手背抹一把眼睛。
姜韶华站在最中间,在众人激动的叫嚷声中,灿然一笑:“红薯丰收!传本郡主的话,今晚田庄设宴庆贺!”
第240章 丰收(二)
田庄里种了两千亩红薯。
今日数百人躬身弯腰忙了一整天,将两千亩田的红薯都刨了出来。收出来的红薯堆放了一处又一处,像山脉延绵。
一亩田少说也收十四五石,多的高达二十三四石以上。以十亩田算来,平均产量是二十石左右。
这样的大丰收,简直令人喜悦至癫狂。
郡主下令设宴庆贺,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合适。
唯有蔡县令,大着胆子进言:“郡主,红薯我们稍微尝一尝滋味便可。几百个人放开了吃,得吃掉一亩田的红薯。还是都留着做种粮吧!过个一两年,南阳郡种的到处都是,那时候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天天吃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