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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他思春 第37节

  阿树骂骂咧咧地把他的手拽回来,捏着他的下颌,把那点微末的吃食灌进去,至于包扎,腿上要命的伤都没法管,哪有空搭理破的那点皮。
  两人走走停停,总算是跟着月亮一块回到了棚屋。烧一锅热水,将伤口擦洗干净,而后拆了几件旧衣,撕成条状,再加上一点止血的山藿香叶,便算是治伤了。
  “出事后,班头就把你的职位撤了,”阿树将仅有的一条薄被给他盖上,咬着牙忍了又忍,到底还是没忍住往边上啐了一口,“一群狗官!牛二原想替你去讨些抚恤来,被按了个闹事的名头,关进水牢了,兴许要月底才能放出来。”
  “我把咱们几个的余钱全交给工头了,这才换来几天假,去山里挖你,今天给你吃的是最后一点粮食了,你扛一下,我明日早些去上工,看看能不能多换半块麸饼。”
  阿树从待烧的柴火中挑挑拣拣,寻了根长木棍放到他手边,“……你自己小心着点。”
  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通,偏地上人毫无反应,木棍尚且会在地上滚动几圈,他却只会呼吸和眨眼。
  “那么多个衙役,就你一个被埋在里头,说跟他们没关系,狗都不信!发生什么了?是不是他们故意把你丢下去的?”
  好半天没等来回应,提问的声音不免变得愈发急躁,“说话啊,你哑巴了?”
  阿树恨不得把人揪起来打一顿,但依着他那伤势,挨不了几下人就要没了,故而,阿树只能抓着棚前的泥巴泄愤,一大一小两个泥团拼凑在一起,便当作是寇骞,而后双手用劲,将其捏个稀碎。
  “你说你图什么啊,非要偷摸着渡河过来卖鱼,结果被那群公子哥儿抓去当人猎,本来好好躲着不就是了,秋猎短则一月,长则三月,熬过去就成,我和牛二不都躲得好好的吗?又不知道你是那根筋没搭对,硬是去跟他们抢那只白狐,倒是讨到了赏,可这赏你受得起吗?”
  “那姓蓝的当初分明说要用百两银买白狐皮,结果你抱着白狐出来了,他非说狐狸死了,毛色不好看,一块碎银子便把你打发了,”阿树顿了下,泪水顷刻间涌出来,他忙用袖口去抹,可耐不住那眼睛不听使唤,一个劲儿地往外渗水,“装出一副好人模样,给你提拔成了衙役,官差啊,多威风啊,可你这才威风了几天?”
  “夸下海口,要带着我们搬出白原洲,弄到现在,连命都快弄没了!”
  阿树试图平稳呼吸,却觉得肺部像是被绞紧,哽咽的声音在唇齿间打转,转头看向地上半死不活的人影,嗤笑一声:“算了,哑巴就哑巴吧,不耽误吃饭,也不耽误做活。”
  “……活着就好。”
  *
  为了能抢到件结实些的工具,好多弄些东西交差,换来够两人果腹的吃食,外头尚且黑漆漆的一片,阿树便灌了几口生水下肚,急急地出了棚屋。
  可这委实不是什么好的活计,再怎么刻苦卖命,换来的麸饼也就够嚼个两三口的,自己都吃不饱,何况还得再养一个。
  阿树只敢掰下一点边角的碎末放进嘴里,然后用溪水将整个肚子撑满,假装自己吃过了饭,然后头晕眼花地继续干活。
  可好不容易下了工,棚屋里却没了人影,他四下翻找一通,既忧心那人是腿脚不便,摔进哪个坑里了,又担心是这荒郊野岭的,闯进野狼来把人叼了去。但棚屋周遭都没有,他只好拿着火把,又拎了根木棍上山去。
  家当都赔完了才捡回来的命,怎么能这么莫名其妙又丢了去?
  最终是在将人挖出来的地方,寻到寇骞。
  要不是他好生生地坐在那,阿树都怀疑他是准备把原先的坑洞当坟地,跳进去寻死。
  “你一个伤患,不好好搁屋子里躺着,往山上跑什么?”
  不出意料,又是没有回答。
  行,这是真哑巴了,阿树想,不只哑,而且傻。
  饿了一天,不想着寻些东西填肚皮,就坐在那对着花发呆,又不是什么镶金雕玉的花,不能卖钱也不能吃,有什么看头?
  阿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索性不想,把人拽了回去。
  把捂了一天的麸饼兑水煮开,搅和搅和成一锅,吞咽下去,前胸和后背之间总算有些东西撑开,不至于饿成薄薄的一张人皮。
  但第二天是这样,第三天是这样,第四、第五天还是这样。
  阿树盯着坐在花前的人影,脸色比锅底还要黑,心里升腾起一股怒火,破口大骂:“你到底在闹什么?老子下工回来,累到手指头都不想动弹一下,还要爬半座山把你捡回去,你想干什么你倒是说啊,一天天的尽守着那朵破花!”
  他看着半死不活的人生气,看着那莫名其妙的花更生气,“那花都要谢了,你再怎么喜欢看,也该看够了吧?”
  那人眨了眨眼,这么多天,第一次对他说的话有了反应,俯身低眉,一片花瓣一片花瓣地去仔细打量,终于注意到了外圈已然开始黯淡卷曲,不消多久,就该落了。
  他正庆幸自己的话有了作用,可再一眨眼,那人便在花茎上扎破了手指,用溢出的鲜血将褪色的花瓣重新涂抹至嫣红,好似只要他流得血足够多,将花瓣涂得足够红,这花就能长长久久地开下去。
  疯了,真是疯了!
  被山石砸伤的哪里是腿,分明是脑子,就冲这作风,脑浆子都该捣成糊了吧?
  阿树再度把人拉回去,可他那一句“花要谢了”,硬生生把一个每日看花的傻子,逼成了一个每日放血喂花的疯子,今日刺手指,明日划手心,后日割手腕,伤口结痂又撕裂,撕裂又结痂,两只手自指尖到小臂,就没留下一块好皮肉。
  算了,疯了就疯了,不耽误吃饭。
  ……至少,人还活着。
  阿树这般想着,也只能这般想了。
  直至一日,他再登山头领人时,竟只剩下人了。
  “你的花呢?”阿树问。
  虽然问了,但他没指望这个哑巴回答,举着火把到处找,寻思着许是这人今日坐错了位置,花在别处,可寻摸了一圈,无果,只好蹲到哑巴的旁边,冥思苦想该怎么开口才不会刺激他发疯,又能将人顺利带回去。
  腹稿还未打完,他忽然注意到地上的车辙印和马蹄印,以及,被压塌的草叶和半陷进泥里的花瓣,他想,他知道花去哪了。
  “出的货要运出去,米面粮油要运进来,车辆来来往往,难免损伤到花花草草的,”阿树斟酌着词句,用尽量轻松的语调开口,一双眼睛却急切地向四周搜寻着,望向某处时,眸光一亮,勾着这人的脖子转过去,“喏,那也是花,你守着那朵去。”
  可寇骞连眼睫都未抬一下。
  阿树抓耳挠腮地想着原先那朵和现在这朵的区别,于他看来,实在没什么两样,不都是荒郊野岭的野花,他又指向另外一朵,“那朵不喜欢,那这朵呢?也是红的。”
  “或者、或者你说,你想要什么样的,我去帮你找,这山头这么大,我还就不信了,我找不到跟你原先那朵一样的花!”
  阿树一边说着,一边撸起袖子,用眼角余光小心地打量过去,确定这人没什么过激的举动,试探着开口:“那今天,先回去吃饭?”
  “我保证,明天一定帮你找到!”
  “……不用了。”
  阿树愣怔一下,满目愕然,哑巴,说话了?
  他几乎要以为这是他的幻觉,可那人从地上爬起来,手里支木棍,一瘸一拐地往山下走。
  “回去吧。”
  “好!我们回去,我跟你说,我今天带了两块麸饼……”
  “回,白原洲。”
  第51章 051 策马扬鞭 “那,比起那位蓝公……
  “抓紧我, 可别掉下去了!”
  “就算掉下去也摔不死的。”
  “呸,就知道胡说!”崔竹喧凝眉瞪过去,高扬着下巴,“我的马术可没有差到会把人掉下去的程度!”
  话虽如此, 她攥着缰绳的手还是有些发紧, 指腹不由自主地在上头摩挲着。往日骑马狩猎,她身边会跟着一大堆的护卫不说, 所要经行的道路都会由专人去清理休整, 就算做不到如城内般每一处都压实夯平, 可那些大大小小的土坑、横行霸道的顽石总是没有的,哪像现在, 行在坑坑洼洼的山道, 还得载着个又大又沉的寇骞。
  倒不如雇个车夫,坐马车省事。
  可她话已经放出去了,要教会他骑马, 若是还没开始就改口退缩, 那她的颜面何存?
  故而,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她稳稳地坐在前方,身后贴着具温热的身躯, 她却犹嫌不够紧密, 生怕等会一个颠簸, 他就从马背上跌到马蹄下了, 于是拉着他的手缠在自己腰间, 恨不得再刷几层浆糊,好将人牢牢粘住。
  寇骞顺从地任她施为,将下巴抵在她的肩头,歪着脑袋看她那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实觉有趣得紧,故意道:“抱得这样紧,要是某没坐稳,可是要拉着你一块儿落马的,不怕?”
  “那你也是在底下那个垫背的,我有什么可怕的?”崔竹喧白他一眼,轻夹马腹,马匹便悠悠地往前走去,越过杂草、碎石,那点细微的颠簸,还不及船头撞上的任一层浮浪。
  她微微松了口气,试探性地将环在她腰间的手抓下一只,放到缰绳上,“这段路好走,你试试?”
  寇骞微愣一下,他原以为她只是随口说说。
  “发什么呆呀?”
  崔竹喧捏着他的手指催促着,寇骞只好低眉看着缰绳,可视线总会飘忽着偏移,去看她一根根莹白如玉的手指,又顺着手指往上,去看她认真的眉眼,可怀中人的目光灼灼,逼得他不得不偏开头,声音有些发紧,“真的要教某?”
  “那是自然,我一个人骑马有什么意思,你赶紧学会,以后就可以陪我去赛马,”她兴致勃勃地安排着,“虽然你肯定骑不过,但我向来大度,只要你好生求求我,我也不是不能让你先跑个五步、十步的。”
  ……以后?
  会有以后么?
  他倏然垂下眼睫,既隐隐期盼这是真的,又觉得自己是在痴心妄想。
  她不缺一个撑伞的奴仆,不缺一日三顿的吃食,不缺微薄的金银,也不缺粗陋的新衣,他能给得起的全部,她都不缺,乃至是他自己,等她回了崔家,多的是能讨她欢心的郎君,他又能算什么呢?
  现今的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身边只剩下他罢了。
  他是她的一时兴起,是见不得光的外室,是她终有一日,该拂去的衣上尘泥。
  “别说这种话,要是某当真了怎么办?”
  崔竹喧茫然地眨了眨眼,她哪有小气到那个份上,说好会让他,那肯定会让他的,一百场里,总会放水让他赢个一两回,不然他受挫从此不骑马了怎么办?
  她撇撇嘴,“我又不是你,整日信口胡诌,我何时说过假话?”
  寇骞眸光微闪,寻出些她说谎的实证,“可你在金子熹面前捏造的那一通,比某的假话多多了。”
  崔竹喧蹙起眉,有些不悦地为自己辩白,“他哪里能跟你比,我随口糊弄他,可没有随口糊弄过你!偏你这个讨厌鬼还整日里不识好歹,惹我生气!”
  她动了动肩膀挣开他,将腰背挺直,存心要离这个讨厌鬼远些,可讨厌鬼如何会顺她的意,俯身下来,像是一条百八十几斤的披风挂在她肩上,搅得她簪上的流苏都摇摇曳曳。
  “小祖宗喜欢某?”
  这种用头发丝想,也能想出答案的问题,他却非要张嘴来问,简直笨到家了!
  崔竹喧懒得回答,可这个笨贼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非要缠着她,一会儿蹭蹭她的耳朵,一会儿亲亲她的脸颊,一副得不到回答誓不罢休的模样,她可还在骑马呢,要是没看清路,撞树上了可怎么办?故而,迫不得已地开口:“对,喜欢你。”
  但又怕这人从此尾巴翘到天上去,急急地补充道:“但也就一点点喜欢,你可别想着恃宠而骄!”
  “一点点是多少?”笨贼丝毫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得寸进尺、刨根问底,“比金子熹和金玉书多?”
  “那肯定!”
  “比你先前相看的那些世家公子呢?”
  崔竹喧顿时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是些歪瓜裂枣罢了,他怎么不接着跟路边的绿草、枝上的红花去比?
  “也是你多。”
  寇骞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神色,试探着开口:“那,比起那位蓝公子呢?”
  还不如跟绿草、红花去比呢,她想,“你好端端的,要跟个瞎子比什么?”
  “那他要是没瞎呢?”
  崔竹喧这回没有立马回答了。
  要是蓝青溪没瞎,她定然要同他成亲的,他同她门当户对,长得白白嫩嫩,又会吟诗作画、弹琴抚瑟,怎么想都不错。可他大概不会愿听她各种驱使,不会为她绣帕子、做鱼脍、洗衣裳、剥橘子,虽说这些事情下人做也是一样,可吟诗作画、弹琴抚瑟,她花钱买几个书生、画工、乐伎、琴师亦大差不差,不是非他不可。
  所以,唯一值得她犹豫的,也就是他的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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