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主文的NPC消极怠工了[快穿] 第252节
他家车停在巷口,就几百米。
闻弦专门有司机开车接他放学,车是长轴林肯,在当年的南湖还是很拉风的座驾,闻弦拉开车门,示意:“上来吧。”
沈照指了指衣服:“会弄脏你的车。”
他的衣服全是土,还被混混们嘶烂了一截,腰腹小半露在外头。
闻弦:“这有什么关系。”
今后沈照开的车比这个好几十倍。
车门太高,沈照瘸着上不去,闻弦抄着他的膝盖托了一把,将人稳稳放到了后座,也迈步上来,将车门锁好了。
闻弦:“你家在哪儿?”
沈照:“陵江庄路471号。”
陵江庄路离这儿不远,一两公里,也是片未改造的老城区,设施陈旧,是整个南城的房价和租金洼地。
闻弦便探身:“吴叔叔,去陵江庄路。”
司机应了声,打着方向盘汇入车流。
车内一时安静下来。
沈照只占据了很小的空间,他拘谨的揪着衣服,那校服不知道洗了多少次,已失了弹性,拉链也给混混们扯坏了,腰腹处的皮肤白的晃眼,闻弦一眼就能看见。
他移开视线看向窗外,忽然道:“吴叔叔,我车里是不是有衣服?”
得益于闻弦的母亲张女士,老觉得儿子这儿冷那儿冷,恨不得用秋衣秋裤给他塞成球,闻弦一血气方刚高中生,他哪里知道冷,每天早上穿着厚衣服出门,到车上就脱了,所以车上常年有他的衣服。
闻弦依稀记得有这回事,可他告别高中时代太久了,忘了衣服放哪了。
吴康便道:“后座中间那收纳箱里。”
闻弦摸到收纳箱锁扣,打开从里头拿出件风衣外套,正要递给沈照,却愣住了。
……这不是沈照的衣服吗?
沈照有件黑风衣,宽松版型,比沈照本人大一个型号,穿上去松松垮垮的,不是很精神,可偏偏沈照就喜欢这件,闻弦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老想给他扔了。
沈照那级别的美人穿这衣服,简直暴殄天物。
可现在,这衣服就在他的收纳箱里。
“……”
闻弦很确定,这是他和沈照第一次见面,沈照没上过这车。
衣服哪来的?
但收纳箱里就这一件外套,还有几件闻弦贴身穿的衬衫,怎么都不好给沈照,他便捏着鼻子将风衣递了过去。
闻弦的衣服料子都很好,衣料挺阔,触手却不扎手,沈照接过,裹紧了,才轻声道:“谢谢。”
闻弦:“……嗯。”
他看着窗外,开始发呆。
树木后退着从车窗外掠过,随着车离陵江庄路越来越近,路况也越来越不好,水泥路面坑坑洼洼,车轮也不时蹦跶一下。
闻弦觉得,他似乎来过。
今天的一切都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无论是眼前尚且青涩的沈照,储物箱里压着的风衣,还有凹凸不平的路面,和窗外掠过的一切景色。
闻弦的视线落在沈照衣角,心道:“我好像是救过一个人,还给了他一件衣服。”
在闻二少爷天不怕地不怕的高中生涯,他真没少打过架,也送过不少同学回家,而张女士喜欢给闻弦买衣服,满满一衣柜不重样,他不怎么挑,捡起来就穿,也没注意过款式。
但现在,某些久远的记忆在脑海中复苏,闻弦恍惚间回到了高三,那个燥热的午后。
他没上晚自习,提早离开,听见了巷子里的打斗和叫骂声,于是看了一眼,一个身形单薄的青年蜷缩在墙角,竭力护着小腹,身上是大片的淤青淤紫,他一声不啃的挨打,倔强的要死,只有实在忍受不住的时候,才吐出几个破碎的气音。
和沈照一样。
闻弦想,然后发生了什么呢?
他冲了上去,拉开了黄毛紫毛,告诉他们附近有保安,让他们滚蛋。
然后,他提青年捡起了书包,提议送青年回家,并且在车上,给了他一件衣服。
那个青年,是沈照吗?
闻弦想:“原来我们见过的?”
在沈照功成名就之前,他们曾经见过的。
可是,为什么直到十年后,沈照都留着这件衣服,直到版型松垮,布料褪色,都没有丢弃过呢?
为什么?
第213章 大雨
闻弦不着痕迹的往旁边看了一眼。
沈照的头发被汗水湿透了,半数黏在额角,露出光洁的额头,他裹着闻弦那件宽大的黑风衣,鼻梁俊挺,除了略显青涩,和闻弦家里那个一模一样。
“……”
闻弦生硬开口:“你在三十三中上学啊?”
沈照将衣服抱紧了些:“嗯。”
他补充:“实验班的,下个月联考会考虑转校。”
南城各中学有联考制度,外国语会根据联考成绩在各校掐尖。
闻弦:“那挺好。”
他生硬的扭头看向窗外,觉着车子里的气氛尬尴到窒息,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在吴叔一打方向盘,停在了路边,示意闻弦:“到陵江庄路471号了,但是前头路太窄,车子过不去。”
这儿是个巷口,由两栋极近的建筑逼夹而成,中间仅漏下一线天光,甚至比大多数不知名景区的“一线天”还要紧凑,两边的住户是完全晒不了太阳的,伸手就能钩住邻居的窗户,俗称握手楼。
闻弦率先下了车,微微犹豫。
前世的时候,他应该是伸了胳膊,掺着沈照回家的。
沈照腿上有伤,闻弦举手之劳,他扪心自问,换了任何一个人,他都会伸出手,将人搀着带回家的,然后等送到家后门一关,他插兜走人,将这事儿忘的干干净净。
谁知道后头那么多纠葛。
他一走神,就站在旁边没动,沈照一声不吭,也不叫他,只是垂着眼,迈着伤腿就要下来。
“欸欸欸。”
闻弦忙伸出手扶了一把:“……小心,挽着吧。”
沈照试探片刻,搭上闻弦的手臂。
他姿势极小心,像是闻弦有一点动静,就会立刻抽回去。
战战兢兢的。
闻弦心中古怪。
他们都是春夏的衣服,薄薄一层衣料,根本挡不住体温,闻弦沉默着带着沈照往前走,想起了前世。
前世他们唯一一次这样平和的挽着手臂,还是婚礼当天。
沈照没什么亲戚朋友,请的都是闻弦这边的人,闻氏沈氏联姻,亲朋好友装也装的喜气洋洋,只有他们一对新人站在婚宴中间,捧花是婚庆公司选的,戒指是婚庆公司选的,格格不入的像是陌生人。
沈照那时也是这样,生硬的挽上闻弦的胳膊,随时准备撤走。
那时闻弦以为沈照是政治联姻逢场作戏,其实心里厌恶的不得了,不得不装样子。
可是既然这样,为什么要留着他的衣服,留了整整十年。
就那么喜欢这衣服吗?
沈照的家在握手楼的尽头,一处一楼车库改的房子,砌墙装了房门,屋内昏暗潮湿,只能靠电灯照明,墙角布满除不尽的污渍。
闻弦微不可察的蹙起眉头。
他认识的沈照矜贵、优雅,漂亮的身体永远裹在剪裁得体的西装之下,要不是沈照非要和他结婚,南城有无数男男女女愿意与他一度春风,这样的的人,就该养在锦绣堆里,可入目却满是霉斑,空气阴寒潮湿,就连床铺上的被子也薄的可怕。
今日快30°的天气,闻弦站在这儿,却觉得冷。
闻弦记得,沈照很怕冷。
他的被子比别人厚些,冬天空调开得很高,喜欢穿米色高领羊毛衫,同床的时候总是一开始各睡一边,睡着后便不自觉的蹭过来,靠着闻弦睡,闻弦热的出汗,沈照却觉得温度刚刚好。
冬天的时候,他也比平常人更容易感冒。
“……”
闻弦抿唇,到底没说话。
萍水相逢的,总不好说送人一床被子。
沈照似乎有点局促,率先在门口停下来:“我进去就好,谢谢你。”
闻弦点头。
他扫了眼屋内的程设,简简单单的床和课桌,朴素到有些空旷,胜在干净整洁,在屋子尽头是一个老式衣柜,衣柜上放摆着供桌,白瓷盘里零星几个供果,香案中三支劣质熏香。
供桌上的则是一张女人的黑白照片。
女人四十岁出头,容貌温和平静,是张不具有攻击性的面庞,大概是邻里街坊常见的好脾气姑姐。
闻弦收回视线:“……你伤口破皮的地方不要碰水,崴到的脚倒不是很严重,用药油推一下,腰上的淤青也要揉开,对了,红花油你有吗?”
沈照点头:“有的。”
闻弦便后退一步:“行,那我走了。”
“欸等等,”沈照叫住他,手里抱着他的衣服:“弄脏了,我明天洗干净还你。”
闻弦不记得这衣服后来怎么样了,但既然婚后还在沈照手里,想必是没还,而且这屋子没有洗衣机,沈照要洗可能得手洗。
闻弦道:“没关系,送给你了,你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