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即便离开互联网,线下也不乏娜菲的联名活动,手游大厂的底气,娜菲作为该游戏的看板娘,人气如日中天,粉丝比不少演员歌手都要多。
这样风靡全国的女角色,黎风闲想不了解都难。
娜菲本体是狐妖,真实年龄不详,常年伪装成十七十八岁的少女,被玩家戏称为“娘娘”。姚知涏是娜菲狂粉,游戏里集齐了娜菲的所有皮肤,从限量到绝版,一个不落。
狐妖形态下的娜菲装着繁丽,佩戴的耳坠、飘带、长条挂链,无不考验coser的体态和身材。要没练过很难走出原主的婀娜多姿身段。
姚知涏举高手机,调成录影模式,“我得拍给姚知渝看,酸不死他。”
舞台上,沈苏月向工作人员颔首示意。
三个鼓点卡着节奏响起,在伴奏引入的刹那场内爆发出擂耳的欢呼,姚知涏也疯了,捂着嘴,热泪盈眶的样子,“是娜菲的角色歌!!”
摇滚曲自带炸场子的台风,沈苏月站在强光下,开口就是声压极强的金属感音色,姚知涏差点把手机都甩飞出去,“这不是冠军!?这不是冠军我把姚知渝的头拧下来!”
一首歌,三分钟的时长,沈苏月裕如完成。她面向观众,致以鞠躬,交还麦克风后便晏然退场,没有和前排粉丝有多余互动。
“唉。”姚知涏将拍好的视频发给他哥,“主办方应该让苏月姐压轴出场才对嘛,放第一个多没意思,都不想往后看了。”
身侧的人也随声应和:“就是,沈苏月来参加这种野鸡比赛,还第一个出场,直接把其他选手当猪宰了。”
“要是沈苏月能卸个妆就好了,”又一人搭腔,“每次都搞个大浓妆,也不知道本人长啥样,要是个照骗就好笑了。”
“好笑个锤子?苏月姐爱化什么妆就化什么妆,你管得着么你?”站那人旁边的女生对着他上下扫量,“你长这鸟样儿还好意思说别人?”
“你——”
“你个屁你?爱看看,不看滚!谁惯得你这么猥|琐?”
姚知涏隔空向那位女生竖起两个大拇指,“帅的姐姐。”
一通小闹剧后,第二位参加选手登场,唱的是近期挺热门的电视剧片尾曲。
无功无过,观众们也跟听腻了似的,反应平平。
往后一小时都没有特别出挑的参赛选手。台上又完结一首慢情歌,姚知涏打起哈欠,眼睛半睁不睁,“唱的是摇篮曲吗,怎么这么困……”
他踮脚踮累了,半椅着黎风闲胳膊刷手机。
没一会儿,姚知渝回他信息了,问的却是黎风闲的事。
“哥,姚知渝有事找你。”把手机递过去,姚知涏站回人形,掐了掐人中提神。
姚知渝:老胡找过你了?
姚知渝:那废话我也不说了,你要想好了就把合同给签了,律师什么的我这边多的是,你只管签名就ok
姚知渝:哎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你自己想清楚吧
姚知渝:闲庭那边你也不用想太多,老胡他们都理解你的
黎风闲握着手机,空白的输入栏上仅有一个条形符号闪烁跳动。
对话那头的人不再发来消息,久未触碰的屏幕逐渐暗了下去,如同一艘载有重物的轮船沉入海底。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此刻他楼塌了,留给他满地败瓦以及看客们的一声声嗟叹。
假如说有一个选择是正确的,有一条道路是便捷的,那毫无疑问,他应该签下那份文件。
他应该放弃闲庭。
那纸合同就放在书桌抽屉的最底层。
只要执笔签下他的名字,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割除一颗病疮,抑止坏的细胞继续生长,任谁看了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件错事、是不对的。
刚滑亮手机,臂膀处忽然一沉,姚知涏像是睡醒了,扒着他,拉长脖子往前看,“诶,那不是刚才跟你说话的帅哥吗?”
黎风闲抬起头。
后侧的几个人也从岑寂中活了过来。
“别抢你那破地主了,到叶筝了!”
“妈啊,可算等到了,再不来老娘欢乐豆都要输光了……”
“你说他能看见我不?”
“看个毛,你当前面那么多人是死的吗?就看见你了?”
“要这都能看见……铁暗恋不说了,给你们两毛去瑞典结婚。”
“滚滚滚,叶筝铁直男,有没有懂的?”
“v我五十说你想听的。”
黎风闲将手机还给姚知涏。
台上的人正在做准备。
抱一把吉他,坐在高脚椅上,一条腿踩着地板,垂眉低目调整麦克风的高度。
舞台上只有他一个人,那个戴眼镜的男生并没有上台。
黎风闲几乎没什么在台下当观众的经历,平常闲庭做彩排训练或者不需要他上场的时候,他都要在一旁监场,拿一本簿子记下角色的动作路线、上下场的时间点……
而非以观众的身份、心无旁骛地欣赏演出。
“不行,我得拍一拍这帅哥,”姚知涏熟门熟路点开相机,小声嘟哝,“万一以后火了呢,还能卖给粉丝小赚一笔。”
准备就绪,叶筝扫了下弦,低低地起了个音。
然则在歌声到来前,一阵斜风切着细雨絮絮飞落。豆子大的水滴砸在黎风闲眼皮上,像被一根花针刺中,居然是痛的。
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雨势经已一发不可收拾。
入场时工作人员派发的雨衣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几乎所有人都动作划一地展开透明雨衣往身上套。
姚知涏先前手贱把雨衣拧成了一根应援棒,跟风晃了半天,现在是死活也抖不开来。黎风闲只好把自己那件罩到姚知涏头上,再拿过他手里那根蔫掉雨衣棒子一点点向外解。
或许是出于成本考虑,雨衣材质轻薄,和超市里连卷的一次性保鲜袋差不多,稍不小心就能抠破个洞。黎风闲只得轻手拆着。
姚知涏一脸苦相地顶着雨衣,转向被浇透了的黎风闲,合起双掌:“哥,我的!对不起!”
“把雨衣穿好,别感冒了。”
“收到!”
吉他声虚虚地压在雨中,雨丝浃髓沦肌地往黎风闲身体里钻,穿透性的冷意浸没每一寸皮肉,像一把刺刀在筋节间挖动,分辨不出哪里疼。
待他解开雨衣,抬脸看向舞台时,雨水延着卷曲的睫毛向下滑,晕湿了视线。
各色灯火薄浪般淌过,灯效被雨帘冲得游散,每道斜射|出来的光束都跟蜻蜓半透明的翅膀似的,薄弱地包裹住舞台中央的人。
极轻极轻的乐声渐渐大了起来,唱者双目轻闭,即兴哼出一段旋律,他侧低着头,发尾和衣物间露出的那节颈线白得过分,远远看,不知是汗还是雨滴,在他身上闪闪发亮,散发着迷蒙虚幻的光泽。
这让黎风闲想起小时候第一次看见雪,带点兴奋、带点好奇,带点无知无畏的壮烈感。雪片儿轻轻悠悠,抓一把在手里,松软洁白,是润的,也是冷的。
他盯住冻红了的手心,微微凹着,兜住一小滩水,白絮碎成一块一块渣子,他专心数着飘在上面的细屑,数到十指麻痹,冻伤了手,大人终于拉开他,要他远离危险。他困惑地回头,问,怎么才能知道它是危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