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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问。”黎风闲说。
  “你为什么要转幕后?”叶筝问。
  “大杂烩、廿四味。”这时,侍应过来上餐。香辣调料的刺激一下子跃到鼻间,两根竹签插白萝卜上,叶筝又觉得这样问是不是太过突兀,遂补道:“你不想回答可以不用理我。”他把签子抽出来,笑笑递了一根上去,“试试吧,这里的招牌菜。”
  黎风闲接过竹签,却不着急去碰食物,“因为闲庭不能只有我一个人。”
  “对传统昆曲来说,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他说,“但流传下来的曲目还有很多,以后交给谁去唱?”
  “如果不给他们上台的机会,他们永远都锻炼不出来、也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有什么问题。”
  和叶筝心里猜想的结论相仿,黎风闲不是要去当什么艺术总监或者另起炉灶,也不涉及任何不愉快的过往。这只是一场对现实的让步。
  “那你以后还会唱吗?”叶筝又问。
  “或许吧。”黎风闲说,“薛淼现在经验还不够,会怯场。”
  叶筝笑了笑,“很正常,就像我第一次上台,总想着去看观众的反应,后背一直在冒冷汗,衣服都打湿了。还没开始唱呢,就觉得自己一定会跑调、一定会发生点什么意外,然后被观众拿来当笑料。后来吧,上台的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不会去想那么多有的没的,虽然我以前的经纪人说过很多废话,但我还是记得第一次开演唱会之前,他跟我们说,‘先假装自己能做到,直到你们成功的那一天’*。”他把碟里两块裹满酱汁的牛百叶串到一起,搁进黎风闲碗里,“而且吧,大多数时候站在台上其实什么都看不清。”
  “各种灯光一打,能看见的要么一片白,要么一片黑,跟散光差不多。很多粉丝以为的对视吧,”叶筝撑着脑袋,“大概都是美丽的误会。”
  侍应把他们点的菜一次性上完,收托盘时,她多看了叶筝一眼,像在辨认什么,好几秒,她才抓了下手臂,从围裙兜里拿出菜单和笔,面上有点红,头一直耷着,“叶先生,可以给我们一个签名吗?签menu上。”
  居然能被认出来,叶叶筝也有些意外。“可以啊。”他拿过笔,在菜单签下自己的名字,还熟练地写上日期和时间。
  签名期间,侍应又盯着黎风闲看,看了好一阵,没认出他是谁,就放弃了。叶筝把签好的菜单交给侍应,“他是我朋友,”向侍应眨眨眼,叶筝小声说,“帮我们保密可以吗?”
  侍应听明白了,傻呵呵在嘴上做了个上锁的动作,“那我不打扰你们啦。”
  “谢谢。”
  叶筝开了一瓶竹蔗茅根水,靠上椅背,“你不是看过map的演唱会吗?”他捏住瓶盖,大指指腹擦着盖口的锯齿,闲聊似的问出口,“我挺好奇……观众看我们的演唱会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感觉。
  吉光片羽一样的碎片记忆长啸着醒来,一帧一帧在黎风闲眼前串联拼合,粉丝的欢呼声犹尚在耳。各种形状的应援扇、应援布条一直往上扬,悬在顶棚上的礼花球砰一声炸开,闪光灯和七彩亮片飘作一团,近似彩云,一霎后又散落成一场缤纷炫丽的彩片雨,所有人都伸手去接,虔敬、忠心,仿佛领受神祇祝福的信众。
  声浪、人浪,从各个不同方向融合到一起。黎风闲自觉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他身旁有千万个人、有千万双艳羡或爱慕的眼,舞台上的人受太多簇拥,他只是千万个人里的其中一个。
  会场隆隆震响,摇撼着他手腕皮肤下的血管,氧气要被迅速瓜分消耗,黎风闲看向台上的叶筝,白色短袖,牛仔外套,长裤裤腰上系一条长款银链,一步一摇,耀眼地闪。明亮的灯光下,他一步步走近张决,精薄的肩和腰忽然被人揽过,大屏幕上精准投放出这一幕,席座的尖吼声溃决灭顶,少女们亢奋地欢呼,叶筝回身向舞台挥手,目中有流连,还在飘散的礼花擦过他的鼻头,环在他身上的那双手也因姿势变幻而不得不松开。
  能容纳上万人的场馆,黎风闲一错不错地看着叶筝,却始终无法分辨叶筝的目光究竟落到谁身上。
  直到今日,那道目光终于翻山越岭,来到他面前。
  第85章 保护
  “感觉……很好。”黎风闲说。
  看他不想多谈这个话题,叶筝也没延续下去的想法。有些事不宜在饭桌上交谈,他见好就收,“那就行,至少没白开那么多场演唱会。”
  把侍应上的冰镇凉茶插上吸管,叶筝握着杯口,将塑料杯往盛满冰块的玻璃碗里一转,直按到底。冻冰喀嚓喀嚓地响,用外周寒意冻着的凉茶,杯子里没添一块冰,保留最原始的风味,“你喝过这个吗?廿四味。”叶筝问。
  “没有。”吸管隐伏在棕黑色的液体里。黎风闲知道广式凉茶里有这么一款名声大震的药茶,以苦闻名,说是用二十四味药材熬制而成,但各家店有各家店的做法,二十九味,甚且三十味都有可能。
  “要不要试试?”叶筝还在怂恿,两只手都搭上桌子,“很正宗的凉茶。”不知觉间用上了哄人的语气,“来都来了,就试一口,不好喝我们再点别的。”
  黎风闲拈着吸管,轻淡地尝上一口。
  形色不露,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难道说这家店加糖了?不应该吧。但叶筝黑下来的心统共也就跳了两秒钟,他食指勾过冰碗,没让黎风闲继续喝,“好了,这东西凉,喝多了胃受不了。”
  又叫侍应倒来一杯白开水,叶筝试了试杯壁温度,刚好能入口,将杯子放到黎风闲面前,和那杯凉茶调了个位置,“喝点温水吧。”
  桌上热菜都是辣口居多。狗仔粉里加了勺菜脯,口感爽脆,却也辣得够呛,叶筝吃一口粉就得喝两口饮料解辣。一瓶竹蔗茅根水喝完,粉还剩小半碗,喉咙又干又痒,叶筝不敢再吃了。他放下筷子,恰巧看见黎风闲也搁下了餐具。
  “叶筝。”黎风闲微微叹息,“我说过,不要勉强自己。”
  “这不叫勉强。”叶筝擦擦嘴唇,“这叫尝试。”
  “明知道不合适也要尝试?”
  “不试过怎么确定是不是真的不合适?”叶筝说,“做实验也很少一次就成功。”他戴上口罩,眼睛亮亮的,大概是被辣出来的水光,“再说了,这算一顿欺骗餐,怎么看都是有好处的。”
  去收银柜台埋过单,叶筝带黎风闲到附近街区闲转。奶茶店、茶餐厅,处处都在排队。
  路过一家鱼蛋铺时,叶筝打包了两份鸡蛋仔和肠粉带回去给费怡和姚知渝。沿路逛到西洋菜南街,繁密的灯箱招牌把整条街照得透亮。
  马路两边售卖的多是电子产品和摄影器材,易拉架用尼龙包扎绳束在防撞栏上。
  他们站在一处红绿灯前,向上看,阴云下有一条横贯多条道路的行人天桥,是外籍佣工周末假期的根据地,喜欢busking*的青年在桥上唱着粤语歌,歌声飘曳,叶筝跟着哼了两句。
  他大学时候也爱唱这首歌,在那些不允许自作曲参加的比赛里,他最常唱的就是这一首。
  九零年发行的歌,歌龄比他都大好几岁,小时候他父亲很喜欢听这歌,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父亲和母亲的定情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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