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出阳关有故人 第21节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菱角实在装不下去了,小声道:“那人,像我阿娘。”
“声音?容貌?还是身段儿?”李渭崖追问。
菱角摇摇头,与李渭崖对视良久。他眼中蕴藏着深深的悲悯,好像不光是对着她。
其实,比起许锦之,菱角更愿意同李渭崖说话。她总觉得,这位眼眶深邃、鼻梁挺拔的男子,和自己一样,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他的身上,似乎散发着某种与自己同样的渴望。
于是,她终于松了口,“我阿娘,从前是青州城的名妓,遇上阿耶这个做买卖失败的小生意人。大冬天里,阿娘施舍了一口饭给他,他却从此缠上了阿娘,说是做牛做马要报答,其实就是看上了我阿娘攒下的钱财。阿娘阅男无数,偏偏栽在了他的手上。她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财给了阿耶,替自己赎身,又帮他成立戏班子。戏班子原先叫‘风火班’,是因为我阿娘的名字叫‘枫烟’。”
许锦之内心一动,原来,菱角在第一次见自己时,就暗示过戏班子改名的玄机,偏偏自己没有当回事。
“戏班子成立了,阿耶挣钱了,也有了孩子,他对阿娘便冷淡了。阿娘最初以为是自己年老色衰,男人变心的缘故。其实真相,比那还要恶心万分。”说到这里,菱角语气急促,目光再次变得凶狠,“我阿娘那么好,最后却连名字都要被取代,凌疏该死!她也是妓子,世人嫌她脏,可我觉得她很好,那么美,那么温柔。她听说了我的故事后,说可以帮我一起除掉凌疏。只要凌疏死了,至少阿耶还能念起阿娘的一点儿好。”
“她,究竟是谁?”靠近了真相,许锦之发觉自己的声音已然有些嘶哑。
菱角却在这时,讽刺地勾起唇角,促狭的目光将身上的最后一抹天真隐去,“我为何要告诉你?”
“菱角,根据礼法,大多杀人者皆有旁人无法感同身受的苦处。但根据国法,杀人必须偿命。你如今十一岁,想要免死,只有戴罪立功这一条路可行。”许锦之冷声说道。
提到死,菱角面上还是流露出了害怕。可是,她对一直对自己说教的许锦之十分反感,“你出去!我要说,也只跟李司狱说。”
许锦之直接起身,拍了拍李渭崖的肩,走出刑房。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许锦之听到门“吱呀”一声被推开的声音,李渭崖自黑暗中走来。
直待他走近了,许锦之才看到李渭崖的眼角居然是湿润的。
“她说了什么,令你感动至此?”许锦之略微诧异地问。
本以为李渭崖为了维护面子,会矢口否认,谁知他大方应下了,吸了吸鼻子道:“只是想起了阿娘,菱角比我幸运,好歹,她得过亲娘的照顾,我却连阿娘一面都未见到。”
男儿有泪不轻谈,只是未到伤心处。
许锦之这才察觉,原来,李渭崖一直护着菱角,不光是因她看着像朵易折的花儿一样柔弱,更是因为,菱角年幼丧母,与他一样。
第三十章 负心(十四)
菱角告诉李渭崖,与自己联手杀死凌疏的妓子,是燕春楼的采月。
许锦之刚听到这个名字,便觉得耳熟,想了一下,才想起来,这位采月娘子正是燕春楼新晋的头牌,据说她擅弹箜篌,渺渺仙音,能令人一听倾心。此外,她还颇通医术,得她青眼的男子,不光能去她房中听曲子,还能顺道将身上的小毛病一并治了。
因着是头牌的缘故,她的行动是相对自由的。坊间许多人见过她,说她心地善良,会施舍给穷人布帛、食物,也会帮受到欺负的孤寡老人、孩子撑腰。菱角,便是采月曾帮过的其中一个。
一来二去的,俩人便熟悉起来。
在戏班子里,菱角总是针对凌疏,曾被阿耶骂过无数次。旁的人,就连对她照顾有加的楚氏兄弟,也会好言相劝,让菱角不要总是跟凌疏对着干。可是,大家越是这样说,菱角对凌疏的恨意便越深一层。
她将自己对凌疏的恨,告诉采月,采月居然很是理解她,还告诉她,凌疏以前在风月场上的名声很不好,经常坑恩客的钱财。菱角听了,很怕凌疏也将阿耶的钱财骗走。毕竟,阿耶能有今天,都是靠阿娘的积蓄支撑的。所以,菱角逐渐对凌疏生出杀心。
“菱角说,采月告诉过她,一般在发生地震、洪涝之前,小动物都会出现反常。采月让菱角利用猫的反常,推断出地震的大致时间是在上个月初八。原本,戏班子表演是在初六,于是,菱角故意装病,硬是死缠烂打让邵运陪着。所以,初八那个戏台子,才会临时搭建。而采月早就设下钩子,她提前一个月,就跑到郑大家门口,告诉郑大驱邪的偏方了。”李渭崖说道。
“竟算得这样准么?”许锦之蹙眉,毕竟,这样的杀人计划,确实是头一次碰到——叠加了层层埋伏,生怕杀不死受害人。
“火药声一出,戏台子原本的设计将声音扩开,再加上凌疏男扮女装,要用布袋子把头勒紧,把眼睛吊起来,时间久了,就会头晕目眩。地震这时候再来,凌疏几乎是死定了。”李渭崖又道。
“这个采月,怎么会这么热心,热心到帮别人杀人?这可不像大家说的心地善良。”许锦之眯了眯眼。
“我已经让唐豹他们去抓人了,问问就知道了。”李渭崖说。
“干得好。”许锦之拍拍他的后背,“不过,你什么时候和唐豹他们混得这么熟了?”
“哦,可能就是在请他们吃过两次羊肉大胡饼吧。”李渭崖一脸无辜。
“哦,没帮过你什么的,请吃两次羊肉胡饼,我这个一再帮你的,却一次没吃过。等案子完结了,你得请十次才算。”许锦之说完,不给他反驳的机会,转身就走出屋子。
当日下午,采月就被不良人们抓捕归案。
虽是犯人,采月却仰着下巴进门,目无一切一般。
从没有哪一次,一个犯人被抓回来,能引得大理寺大小官吏都出来围观的。就连裴游之这个老头子,也要颤颤巍巍地走出来,看看燕春楼的头牌究竟是怎样的绝色。
“就这?好看是好看,但也没传闻中描述得那么夸张吧?”
“就,就,就是。”
“你俩这点俸禄,一看就没进过燕春楼。”一名家中有点子闲钱的小吏嘲讽张屏他们道,“能当头牌的娘子,光是相貌出众还不够,琴棋书画必有所涉猎,还得有自己的绝技,这才值得价钱呢。”
“听说呢,长安城有个富商,豪掷千金,当了人家的入幕之宾,结果呢,因为粗俗,被嫌弃了。大家都笑话他,说他一把年纪了,那家伙什也不知道好不好用,还这么好色哈哈哈。”小吏的笑声张扬,就这么传到了裴游之耳中。
裴游之知道小吏没这个胆子,但这话听进耳中,终是不爽,便沉下脸,吹着胡子,将这些人都训斥了一顿,赶他们回去。
许锦之自然也听到这些浑话,站起身,将门关上,将这些难听的话都阻隔在问话的屋子外。
“他们也没有恶意,你别往心里去。”许锦之望着面前穿着火红石榴裙的女子,淡淡说道。
采月微微诧异,望向许锦之的眼神里,少了几分敌意。
许锦之将凌疏一案目前掌握的线索梳理了一遍,讲与采月听,“菱角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她虽早熟,却还是个孩子,心里、面上都藏不住事儿。事已至此,我想你也没什么好辩驳的吧。”
采月倨傲地抬着下巴,冷笑道:“那许少卿还要问些什么呢?直接将我打入大牢就是,我认罪。”
许锦之细细打量她一番,屋外的那些男人说得不错,采月确实容貌上算不得出众,属于清秀佳人那一挂。不过,她身上有着所有风尘女子都没有的冷清气质,和满满的神秘感,能引得人对她一探究竟。
采月不知道许锦之到底要做什么,蹙眉问道:“你在想什么?”
“在想......元庆究竟喜欢你什么。”许锦之开口回道。
采月满脸的惊诧,根本收不住,“你,你是怎么确定的?”
“我不确定,不过,你刚刚的反应,倒是让我确定了我的猜想。”许锦之唇角微微勾起,“我将所有线索连在一起,却发现还是缺失一块,这一块就是——你帮菱角的动机。”
“我思来想去,杀人无外乎三个动机:情杀、仇杀,或者为了钱财利益去铤而走险。说到钱财,你比凌疏有钱太多,毕竟名声在外。说到情杀,他一个南风馆出来的戏子,如何能入你的眼?最后,只剩下仇杀了。可是你和凌疏之间,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呢?”说到这里,许锦之顿了顿,才接着道:“我突然想起,元选人曾跟我说,他平日压力大了,会有两个消遣,第一,是看弄戏,第二,是偷偷去青楼里听曲儿。在这整个案子里,唯一能将戏班子和青楼连接起来的人,好像也只有他了......”
“你不用再说了。”采月冷冷打断他。
“凌疏那种人,为了钱财,什么人都能勾搭。我与元郎相识一年,他的人品、才学,无一不令我钦佩。我知道自己命贱,元郎做了官之后,我不能给他什么助力,但只要能陪在他身边,做妾有奴婢 ,又有什么关系?我知道他心中有我,这就足够了。不过,近几个月,我发现元郎对我态度冷淡了许多,私下打听,他竟是去捧那个不男不女的怪物的场了。我看着他俩一个台上,一个台下,互相眉来眼去的,我心如刀绞......”采月说到这里,攥住胸口的衣襟,仿佛只是将这事儿说一遍,痛苦便能轻易将她淹没。
许锦之眼中神色变了又变,“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何会知道,地震引发的波动,以及火药的声音能杀人于无形?”
“呵,这有什么难的?”采月冷笑一声,“我本是犯了罪的太医之女,以前,我跟着父亲,见父亲医治过一个耳聋的官员。父亲说,他是替朝廷试火药时,炸伤了耳朵。这名官员从前身子骨康健,自从接了这个活计,便得了胸痹、心病。所以,我很早就知道,火药的爆炸声不但会让人失聪,还会引起呼吸困难、心衰等症状,严重时,能令人瞬间死亡,真正杀人于无形。没想到哇,费尽心机设计的局,还是被你给解了。”
“许少卿,我究竟是哪一步做错了?或许,不该那么着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设计这么多环,反而留下把柄。缓缓而为,先让他变成个残废,再寻机会一步步弄死他,才不会引得你们怀疑。对吗?”采月有些不甘心地问道。
许锦之没有回她,而是淡淡道:“你知道凌疏为何将钱财看得那样重要吗?因为他当年甘愿卖身进入风月场所的目的,就是挣钱供阿兄读书,他的阿兄,就是元庆。另外,或许,元庆也从未背叛过你,只是,栓选将近,他不能被人抓住一点错漏,这才与你疏远了一些。”
“什么?”采月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片刻后,她大声吼道:“不可能!你胡说!”
许锦之目光悲凉,沉默着看着她。
“竟,竟真的是这样?我居然恨错了人?”采月喃喃自语,她双目失神,像被抽去灵魂一样,跌坐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许锦之才听到采月一边哭,一边苦笑,嘶哑着嗓子道出自己的经历。
当年家中没落,她被罚入军营充当军妓。她在边塞救了一位将军,将军战胜之后,便将她带回长安。但家中妻妾皆容不下她,将军对她也已厌倦,全然忘记当初的救命之恩,便抛弃她。无依无靠的采月只能来到平康坊,卖笑娱人,直到——再次遇见自己心仪的男子。
“我只是,只是不想再被抛弃了。”采月伏在地上,用尽全力,从嗓子眼儿挤出这一句。
“被辜负,不去杀辜负你的人,居然去杀旁人。说到底,还是忌惮辜负之人的身份,也心中还对男人有感情。世人都说你聪慧,我看不见得。”许锦之眼中露出微微的厌恶,没有再理会采月,转身离去。
第三十一章 朝暮(一)
时至谷雨,万物复苏。
每年这个时候,上至达官贵人,下至普通百姓,都会聚在野外跑马赏春,或是在城内买花斗花。
吏部尚书刘宴的长媳,向来是个爱操办的,便在自家的后院儿摆了两桌簪花宴。许锦之的母亲刘氏,祖上与刘家算是沾亲带故,自己的儿子同样在朝为官,又得美名,故而刘家待她颇为亲近。这场簪花宴,也邀了刘氏参加。
回家后,刘氏一直在儿子许锦之面前,夸赞刘宴的小孙女儿知礼懂事。
“知礼便也罢了,那小娘子眉宇间自有一股浩然正气,像她阿翁。”刘氏说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
偏偏许锦之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干脆将母亲的心思戳破,“您不会是存了让那小娘子当儿媳的想法吧?我劝您趁早歇了这个心思。”
“这话怎么说?你这孩子,过了年都二十四了,满长安像你这样大的儿郎,儿女都遍地跑了,偏你还是光棍一个。刘家多好,听说刘尚书不日就要升宰相,他们家门第高,家风还很正,满长安都寻不到第二个这样的清贵人家了。我今日听刘夫人透出的口风,人家对你也颇为满意,并不嫌弃你是个整日跟死人打交道的官呢。”许夫人越说越高兴。
许锦之直接给母亲泼了一盆凉水,“您也说了,刘家门第高,我是个长安城出了名的光棍,还整日与死人打交道。刘家那小孙女,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明年夏天才及笄,我比她大了整整十岁,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这门亲事,也就是您一头热吧?”
许夫人急了,“男大不算大,人家刘家都没说什么呢,你倒贬损起自己来了。听娘的,明日你去朝暮阁看看,能不能捡着现成的漏,等来日定了亲,再再去特意定制。”
提到朝暮阁,许锦之忽然想起那本簿录还在自己手上,奇的是,朝暮阁居然也没派人来催着要,自己忙起案子来,差些忘了这回事。
拗不过母亲,许锦之答应明日会去朝暮阁一趟,心里想的却是,要将簿录还回去,请邱娘子吃茶,还了这份人情,再顺道问问父亲的事。至于买首饰,回来只说没有便是。
翌日,刚好是休沐日。许锦之带着簿录登门,却没见着邱娘子。
“我们娘子访金匠去了,还没回来呢。”看门的小娘子说。
“那我明日再来。”许锦之道。
“明日娘子也不一定回来呢。”小娘子又说。
“难不成你们娘子出了城?”许锦之心道,这邱娘子为了寻访能人巧匠,也是不怕辛苦。
“应该是,所以还是等娘子回来,您再来吧。”小娘子答。
“什么叫应该是?”许锦之直接拎出对方话中漏洞。
“我们娘子出门从不跟我们说去哪里的,也不说去几天。要不然这样吧,许少卿您要是来还东西的,把东西给我就是了。如果是来定制首饰的,就和别人家一样,上楼记录一下要的样式、材质。”毕竟是在朝暮阁见惯大人物的,哪怕是看门的小娘子,和许锦之说起话来,也丝毫不露怯。
“既如此,这本簿录就交还给你了。”许锦之将簿录递过去。
俩人交接之时,身后响起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一声雄壮的嘶鸣过后,一匹高头大马停在朝暮阁门口,从马上翻身而下的,正是大理寺的衙卫。
“许,许少卿,出,出事了。裴寺卿让我来叫您过去。我去了您家中,您母亲说您来朝暮阁了,还,还好找着您了。”该衙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出什么事了?”许锦之心下一沉。
“东,东市卢记肉行,有人去买肉,结果买到了一块嵌着人指甲的肉块,怀疑是人肉。”衙卫回道。
许锦之面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好不容易逢休沐,他给随风放了假,结果,自己却休息不了了。休息不了就算了,还疑似遇上分尸的案子。这种案子,若是被传开,一定会造成恐慌。要是有人趁机摸鱼,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儿,许锦之没有再犹豫,跨上来时的马匹,和衙卫一道往东市方向而去。
东市熙熙攘攘,出事的肉铺已经被衙卫们围成个铁桶一般,连只苍蝇也飞不进去。
许锦之到时,看到了老熟人——卢齐光。
经过家中变故,卢齐光如今消瘦许多,眼窝深陷下去,整个人看着疲惫不堪。他看到许锦之,作了一揖,苦笑道:“真是流年不利,不知道哪个黑心肝的东西,往我们家肉铺丢人肉,这下子好了,客人都走了,这几天生意做不成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