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问诺伊斯:“可是伊芙,上次那位侦探先生一下子给了你五磅多。如果可能的话,你可以在他那里继续帮忙。这样就不用辛苦地跑来跑去了,还要搞上各种伪装。”
  诺伊斯耸了耸肩,诺伊斯说:“那和现在没什么两样。我这样的家伙,说不定还帮不上福尔摩斯先生的忙呢。而且——”诺伊斯回想了一下,她想起记忆里福尔摩斯的样子,诺伊斯笑着说:“福尔摩斯先生其实也在为房租的事情苦恼。虽然他很慷慨,但是他看起来不是极为富有,甚至有时候的案件是没有报酬的。我怎么能够一直拿他的酬劳?”诺伊斯总算理清楚自己手的些钱,这次诺伊斯思考着说道:“看来已经可以搞一套房子了。”
  赫达不开心地在沙发上滚来滚去,她告诉伊芙:“可是伦敦的房租真的很贵!如果交了房租,我们又没钱了!”
  诺伊斯说:“但我们也不能一直住旅馆。亲爱的。”
  “最起码旅馆都没有房租那么贵。”
  “其实这没什么差别。”
  赫达从沙发上爬过来,爬到了这一张床上,她来到伊芙的身边。赫达无精打采地说:“天吶,我讨厌,我讨厌伦敦的房租。连那位叫做福尔摩斯的先生都在为房租困扰,我们更为这件事困扰了。”赫达像是想起什么,她和诺伊斯说:“对了,伊芙。你上次到过福尔摩斯的居住地了吧。”
  “是的。”诺伊斯有些疑惑地眨眨眼睛。
  “那你觉得那里面怎么样呢?”
  “因为房东是一位女性,其实里面的装修还有摆设之类的,都很舒适,甚至具有观赏性。我觉得那是一栋不错的房子。我们可以找一栋那样的房子。不用太大就好了。”
  “我的意思是——”赫达闪闪发亮的眼睛盯着诺伊斯:“如果那位先生也为房租的事情困扰,我们可以和那位先生合租。我记得你上次说过,他曾经与别人是合租的,你还惊奇地和我说,那位医生居然结婚搬走了。那他那里一定会有空房间吧。”
  “呃——”诺伊斯思考了一下,“或许你说得对?”
  “我们去找他谈谈吧。这件事我们就可以暂时得到解决了。”
  诺伊斯的肩膀耷拉下来,诺伊斯说:“可是我们两个是女孩。”
  “那又怎么样?”
  “我们两个女孩塞入那栋房子里,会给福尔摩斯先生造成不便吧。”
  “我们依旧可以睡在一张床上。那没什么不好。而且我们一整天都在出门。不会造成什么打扰的。”
  “可是我觉得——”诺伊斯想了一个比较合适的词语,“福尔摩斯先生对女性有点敬而远之。”
  赫达盯着诺伊斯,忽然地,赫达笑出声来。赫达说:“你别开玩笑了。如果是这样,他不会去找你帮忙的。我觉得他对你有很高的好感。我们只是需要一个能够安稳睡觉的地方。”
  而诺伊斯的思绪忽然飘远,她喃喃自语地说:“好感?”
  诺伊斯忽然听到了钟声,诺伊斯站起来。她数了数钟声。她有些着急地说:“天吶,赫达。现在六点了。我要去那个舞会,我可以打探到西里尔夫人想要知道的东西。对了,你看见我之前准备的裙子放在哪里了吗?”说着,诺伊斯开始手忙脚乱地去翻找东西。
  赫达无奈地趴在床上,她说:“在那边的箱子里——所以伊芙,我们该想想房租的事情吧。”
  诺伊斯急急忙忙从箱子里找出那一套适合舞会穿的礼服。诺伊斯脱掉身上的衣服换上,诺伊斯一边做着这件事,一边敷衍似的回了一句:“一定会想办法的。”
  赫达看着诺伊斯站在那里穿礼服、弄头发、整理妆容,赫达又说:“除了合租我想不到另外的办法。而且那位先生很绅士不是吗?比起其他不熟知的合租人来说,这位先生我们了解得更深一点。”
  “嗯,好的好的。”听听她这样的话回答,就知道诺伊斯其实没怎么在听。赫达不开心地在床上滚来滚去,嘴里发出一种小孩子般哼的噪音。赫达最后将脸埋在被子里,不再出声了。直到赫达听到诺伊斯说了一声:“嘿,赫达,你看看现在的我怎么样?”
  赫达才抬起头来,她在这个角度可以看见诺伊斯的全貌,然后赫达呆住了,赫达说:“哦,哦,很好,很好。”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而现在诺伊斯已经没时间再停留了,她只能提着裙摆,立即就从这个地方出去,诺伊斯和赫达说:“晚上见,赫达。”
  赫达看着那远去的背影和关起来的房门。赫达才彻底回神过来,赫达喃喃地说:“上帝。伊芙打扮起来简直漂亮极了。她肯定曾经是富豪家里的千金或者是贵族的女儿,她刚才的样子,和那些女士有什么区别呢?那种姿态礼仪,绝对不会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吧。”
  诺伊斯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穿这样长与繁杂的裙子了。她上马车的时候,差点忘了提裙摆,她现在要时刻注意着自己的裙摆。
  她今天这一套衣裙主要是柔嫩姣美的浅粉色,那位夫人给诺伊斯挑选的这一套裙子实在是过于娇美可爱了。不仅有精美的蕾丝装饰,还有着漂亮的蝴蝶结与花朵纹饰。诺伊斯的脸上化了一点精致浅淡的妆,只是让她的嘴唇更加红艳,眼睛更加漂亮,脸颊更加红润。她的头发不再是随意散着或者是塞在帽子底下,她将它盘起来,装点了头饰。
  她实在是来不及了,坐在马车上也在戴耳环。但是马车过于摇晃,诺伊斯完全不能够将耳环戴好,诺伊斯只能够先等待马车停下来再说。
  诺伊斯有些闲适地打开窗户看了一眼,此刻冬日的伦敦已经光线昏黑,街边的灯光微弱地散发出来,马车的车轮碾过雪地,马蹄飞溅起几片白白的雪花。外面的风有些冷了,诺伊斯的手上戴了手套。但是手臂已经有裸露的地方,被风这样一吹,就冷得要命。
  诺伊斯只能赶紧将窗户关起来。不久之后,诺伊斯到了地方。
  诺伊斯下了马车,她开始一边走一边戴着耳环,一时间没有看路,停在隔壁的那辆马车有人从上面下来。他正好转过来,两个人撞了一下,诺伊斯手上的耳环又没戴好,甚至还差点掉了。幸好诺伊斯及时捞住这一只耳环。
  然后诺伊斯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诺伊斯听到他说:“嘿,诺伊斯小姐。”诺伊斯抬起头来,看见刚才与她相撞的人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穿着一身得体合适的西装,外面罩了大衣,头上戴了一顶黑色的高礼帽,手中杵着一根手杖。
  诺伊斯呆愣一下——上帝。他今天怎么这么英俊?
  从福尔摩斯的身后走来一个人,他说:“福尔摩斯,你认识这位美丽的女士?”
  “噢,对了,华生,”福尔摩斯笑着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伊芙·诺伊斯小姐。”
  第15章
  这是诺伊斯真正意义上见到了约翰·华生。
  之前在看了由约翰·华生撰写的《血字的研究》之后。除了福尔摩斯之外,最让诺伊斯感兴趣的就是这位华生医生。
  华生医生与福尔摩斯第一次见面时,也就是《血字的研究》发生的那一年,在文章中写到过华生医生有些面黄肌瘦。但那是在1881年,现在已经是1888年,这么多年以来,眼前的华生医生早已经不是那里面所写的那位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医生了。
  出现于诺伊斯眼前的这位华生医生,中等身材,身体强壮,下颚方正看起来坚毅果敢,有着连鬓胡,面对诺伊斯的此时,他笑容可掬。
  诺伊斯见到他后,感觉到很高兴也很荣幸,于是立即就和华生打了招呼。这一次诺伊斯穿着的一身规整美丽的女士礼服。所以诺伊斯便提起裙摆对华生行了一个很标准的礼节,她微笑着说:“实在是太高兴见到你了。华生医生,我是伊芙·诺伊斯。”
  约翰·华生摘下了自己的帽子,对诺伊斯行了脱帽礼。他也介绍自己:“美丽的女士你好,我是约翰·华生。”他就这件事做了简单的评价,他和诺伊斯说:“我没有想到福尔摩斯会和你这样的美丽的女士结识。毕竟这个家伙好像除了破案之外,就只能坐在家里做实验还有干点别的事情了。”
  他这样的话一半是在称赞诺伊斯,一半是在打福尔摩斯的趣。福尔摩斯听到了华生的打趣,他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轻轻杵着手杖,从这里走出去。华生和诺伊斯跟随在福尔摩斯的身后一同进入到那会场当中去。他们的关系看起来真的很好。
  诺伊斯笑着和华生说:“我也是在案件的侦察中与福尔摩斯先生结识的。”
  华生说:“我并不意外。”
  “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其实只见过几面。”
  “但是福尔摩斯却将你记住了。”华生这样说。他的脸上依旧带着笑容。
  这却让诺伊斯呆愣了一下。
  华生似乎看见了诺伊斯脸上的呆愣。于是华生就刚才的话给诺伊斯进行了简单的解释:“因为就我所了解的,福尔摩斯的脑子里从来不装无用的东西。毕竟这个家伙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他告诉我,他的脑子里只装对他有用的东西。如果要让他记住那个人,甚至是一位女士,那肯定是那一起案件对他来说印象深刻,又或者说——”他停顿一下,他说:“算了,另外的可能性,我想不可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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