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福尔摩斯说出这一句话来,让原本兴致勃勃的赫德森太太沉默下来,当然一边的赫达也是如此。诺伊斯已经对福尔摩斯这样的言论一点都不感觉到意外。好像这种话语,如果福尔摩斯不说出来,诺伊斯还觉得挺奇怪的。
  不过,要是福尔摩斯在说完这样的言论,没有提及诺伊斯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完之后,他喊了一声:“你说是吧?诺伊斯?”
  诺伊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在先是赫德森太太最先说:“你实在太不懂浪漫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要好好想想,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你给你的伴侣送去一些所谓的人工制造品,你的伴侣捧着那种冷冰冰没有温度,没有生命之美丽,甚至没有馥郁芳香的人工制造品。你的伴侣会怎么认为?”
  福尔摩斯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而且他很坦诚,他明确指出:“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是指我没有什么伴侣需要我赠送。赫德森太太。并且我们谈论当然是以装饰为前提。”
  “好吧。”面对这位福尔摩斯先生,赫德森太太终究还是习惯了很多属于福尔摩斯的说法以及他那种不解风情的语言。赫德森太太不再和福尔摩斯讨论这个问题,她挽着赫达的手臂,她对赫达说:“就福尔摩斯所言,一些精美的工艺品也是必要的。但是鲜花也是必要的。但是我们要过一会儿才去买花,要是我们现在就买了鲜花,那么回到贝克街的时候,一定不是那么美丽了。”
  说到另外的事情,赫德森太太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转移了。她高兴地说:“凯尔希,你也是一位美丽的女孩,我觉得如果你去购买新样式的裙子,一定会很漂亮的。诺伊斯也是一样。不过我们沿着街道走过去,我们先要看一些餐具。家里人多了起来,就需要一些好看实用的餐具了。”
  赫德森太太已经带领着赫达往前面的街道走去,完全不在乎身后的福尔摩斯的样子。诺伊斯本来就是走在后面的,她喜欢走在人们的后面,这让她看着自己的伙伴们往前走去而感觉到心安。于是在她们两位兴致勃勃地快步离开之后,就剩下了诺伊斯和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就刚才的问题询问了诺伊斯,他问诺伊斯:“诺伊斯,你喜欢什么样的花?”
  福尔摩斯看起来可不像是因为这件事而思考的男人。诺伊斯笑起来,也坦诚地将这件事说出来,她说:“我认为,福尔摩斯先生不会因为这样的小事而思考。这大概是在你的脑子里,是很无用的东西。”
  她本来是走在福尔摩斯的身后,但是诺伊斯明显感觉到福尔摩斯的速度稍微慢下来。诺伊斯盯着福尔摩斯杵在地上的手杖,看见手杖的尖端轻轻敲击在地板上。
  这一根黑沉的手杖尖端有些磨损了,这应该是他最为喜欢的、最为趁手的手杖。诺伊斯好几次都见到过他拿这根手杖出门。他的手杖旁边能够看到他的皮鞋,他将皮鞋擦得很干净。裤脚也是整洁而几乎没有褶皱。这正像福尔摩斯本人一样整洁而又规整。
  诺伊斯忽然听到福尔摩斯的声音说:“我不喜欢不用思考的体力活,诺伊斯。”可是这样的体力活,诺伊斯最为喜欢。
  “我现在觉得我的脑袋很无聊,随便什么东西能够思考都可以。所以你会喜欢什么样的鲜花呢?”
  诺伊斯认真想了一下说:“如果是赠予伴侣,一般来说确实如赫德森太太所说的一样,那种带着生命之美丽并且伴随隐约芳香的最本真的鲜花,是所有人都喜爱的。它柔软、美丽、蓬勃、真实、鲜嫩、厚重,正如人类之情感。即使只是暂时的留存,却那样美丽与真实。”
  “说到这个,如你所说的为内容。即便那只是暂时的留存?如人类情感那样也会消逝而去,变成一堆毫无用处干枯的残余?让自己花费时间与精力去处理那堆垃圾。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需要鲜花,也不接受鲜花。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没有什么意义。”
  诺伊斯笑着和福尔摩斯说:“枯朽了就扔掉。就是这样简单而已。”诺伊斯做了一个拿起来然后抛出去扔掉的手势,她说:“就是这样,抓起来,扔掉。可以从窗户直接丢出去,可以丢进垃圾里去。没有什么值得费神的。干枯了,就扔掉。”
  福尔摩斯停下脚步来。诺伊斯也跟着他停下。
  福尔摩斯说:“我始终觉得那永不凋零与不枯朽的更有价值。”
  “可是那是虚假的,福尔摩斯先生。最多,正如你所说,只是一个长久的装饰作用。赠予别人的话,就会显得冷冰冰的,不存在温度。是一种虚假廉价的华美。”
  福尔摩斯笑起来,他忽然明白了什么。他和诺伊斯说:“对,即使再怎么制作得无与伦比,那也只是虚假的人类情感。知道它是虚假的,就没有必要再带回去还要刻意摆放起来观赏了。但是能够有一个办法,能够让它真实又长久就好了。如果是赠予诺伊斯,我会送这样的东西。”
  诺伊斯这才发现,福尔摩斯好像最终说的东西,和她说的东西不是同一个。诺伊斯开始反思为什么会隐喻到人类情感。后来诺伊斯回忆起来,好像是自己先这样比喻了一下。
  诺伊斯正在想着这件事,就听到福尔摩斯说:“诺伊斯,你能够走到我的身边来吗?你一直走在我的后面,让我以为是什么罪犯在尾随我。”
  诺伊斯忽然被福尔摩斯这样的说法逗笑了。福尔摩斯有时候说起冷笑话来,真的很有意思。诺伊斯走上前去,站到了福尔摩斯的身边,诺伊斯说:“没有什么人有能力尾随你。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的手杖重新在地板上轻轻敲击。他们又共同朝一个方向并肩走去。
  “当然没有人能够尾随我。诺伊斯。除非是我默许的。”
  “那我谢谢刚才你默许我「尾随」你。福尔摩斯先生。”
  “不客气。”
  这样两个人谈了一会儿,才发现刚才还跟在两位女士身后的诺伊斯和福尔摩斯跟丢了。这真是一件奇异的事情,不知道她们到底是有多高兴,才会在短短的时间内到不知道哪一家店铺里去,几乎找不到人影。
  这对福尔摩斯不是什么难事,关于如何找到一个自己跟丢的人。福尔摩斯盯着雪地,他和诺伊斯说:“赫德森太太今天穿的靴子底部的花纹是这样的。我觉得很独特,今天早上我就注意到了。诺伊斯,所以赫德森太太在这个方位。”
  他转头过去,看见诺伊斯已经出现在一家店铺里了。显然就刚才而言,诺伊斯没有听闻到福尔摩斯那个简短的推理。
  诺伊斯今天出门还是穿的男装,在冬天不结束之前,需要长时间在外面活动或者说只要不是什么重要场合内,她都穿裤装——因为裤装只有男士会有,所以看起来她穿的就是男装了。她走进这家到处挂满属于绅士用品的店铺时,因为帽子的遮掩,老板也将诺伊斯认错了。虽然老板觉得诺伊斯很奇怪,但他并没有对他的顾客说什么。并且给诺伊斯热情地介绍手杖。
  “诺伊斯。你是想买手杖吗?”
  一只纤瘦的手从一堆手杖里随意挑选了一根。诺伊斯看见站在自己身边的福尔摩斯,他正在拿着那根手杖钻研。他的手指在手杖上抚摸了一下。福尔摩斯说:“这一根的手感,说实话,有点糟糕了。”
  老板说:“先生,杖头上有些雕花,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很漂亮。很多绅士喜欢这些雕花。”
  福尔摩斯依旧评价道:“但是有点硌手。”
  “戴手套就好了。先生。你要不看看我这里的手套?和这一根手杖很匹配。”老板依旧在极力推荐。
  “不,我不喜欢。”福尔摩斯将这根手杖重新放回去。
  诺伊斯问他:“我实在不知道挑选什么比较好。那么按照你的喜好,你会喜欢什么样的呢?”
  “哈。”说到这个,福尔摩斯来了一点兴趣,他说:“首先我不喜欢太沉重。就像这个。很多绅士喜欢这种材料,因为看起来很好看。但是它太重了。长时间拿在手上会累。还有,不要太轻了。诺伊斯,你看我拿起来的这根,这就是太轻了。你感觉一下。是吧?这样的手杖拿在手里感觉就像是一根普通的棍子。还有,你看这个,诺伊斯,上面的金色纹饰太过花哨,我会怀疑有人会觊觎上面的金色纹饰到底是不是真货——”福尔摩斯带领着诺伊斯走了一圈,最终,福尔摩斯挑挑拣拣之后,福尔摩斯看重了一根。
  他说:“诺伊斯,你看看这个,和我现在所使用的这根没有区别。我那根是很久以前买的,已经停产了。这让我觉得很遗憾。所以先生,这一根是——”
  老板回答了,他说:“你说得没错,先生,这就是和你的手杖同样的产地。它虽然很好用,但好像款式有点老了。最近大家都喜欢时髦的东西。很久没有光顾它。”
  福尔摩斯和诺伊斯说道:“过时?我一点都不觉得过时。我觉得这根手杖简直好用极了。诺伊斯,如果你要使用手杖,你可以用这个。我保证,你用了之后,你就会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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