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诺伊斯发现,福尔摩斯真的很喜欢考验自己。在很多时候,只要诺伊斯和福尔摩斯出去,福尔摩斯只要找到机会就会考验诺伊斯。好在诺伊斯时刻都保持警惕,而让自己说出来的答案还算得上让福尔摩斯满意——不知道他满不满意,他不说批评的话,也不说夸赞的话,诺伊斯无法知道他的意思。
但是每次看福尔摩斯那平静的面孔,大概——总体上——诺伊斯给他的答案还算满意吧?
诺伊斯打开怀表,她看见怀表里面有着一个女人的照片,在怀表的内侧刻着名字的缩写。以及在怀表上有一些明显细微的痕迹。但是诺伊斯刚刚回来,她真的有点累,她不想动脑子。于是诺伊斯说:“真抱歉,福尔摩斯,我看不出什么。”
诺伊斯听到福尔摩斯的笑声,诺伊斯还以为是福尔摩斯已经找到自己想要的信件了。结果看见福尔摩斯直起身体来。他灰色的眼睛看着诺伊斯。他和诺伊斯说:“在这个时候,也该让自己的脑子动起来了,诺伊斯。你一直太过低估你的能力。你本身就能够发光,你只是懒于去做一些费脑筋的事情。只有我去提醒你,你才会去动一动脑子。你之前能够将我欺瞒过去,本来就不是什么侥幸的事。我发现除了必要的时候,你才愿意动脑筋,来用你的聪明解决一些棘手的事情。你简直和那不爱运动的迈克罗夫特一样,只有我提醒一次才会运动一次。当然,他不愿意运动的是他的身体,你不愿意运动的是你的脑子。”
他带着一种调笑的意味和诺伊斯说这句话。福尔摩斯说:“懒惰鬼,不要偷懒了。现在动动你的脑筋,将你知道的告诉我吧。”
迈克罗夫特:什么事cue我??
华生:反正不是什么好事。
第33章
“这是一个已经结婚的男人。他经常用自己的左手将这个怀表拿在手里。这块怀表表面在右。但显然他感兴趣的不是时间,而是左面的照片。他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握着这块怀表。他的手掌很大。无名指上有一个戒指。因为在怀表的这个地方出现了一个痕迹。这个痕迹呈现小小的月牙状。有一样东西时常印在上面。这个大小与形状,我猜测这样的圆状物是戒指。我的手握上去之后,指根并不能与这个痕迹相合。我的手掌其实在女性中并不算小,但是与男性比起来会小一点。他是一个男性。这个让人觉得舒适并且长时间能够握住的方式,让我的无名指指根与其稍微对应了。左手无名指对大家来说都是一根意义非凡的手指。”
“怀表有些旧了,从怀表的金属外壳的划痕与颜色可以看出来。并且也可以推测他其实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他经常将怀表与硬币一同放在一起,碰撞出这写的痕迹来。他的拇指会时常抚摸怀表内部的玻璃表面,这块玻璃异常光滑,颜色暗淡。特别是中间这一块。这是一个女人的照片。他极为怀念她。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很年轻。照片已经泛黄,这已经是很久之前留下来的影像了。是他的妻子。她的左手无名指上也有着戒指。外表壳上因为戒指而硌出来的痕迹并不光滑,因为戒指上有一个装饰。看看这张照里的女人。她的戒指也是一样。”
“好吧,是一个在内侧凸起的——名字缩写?她叫mj。可是怀表里刻的是mk。这位男性叫做mk。迈克·肯林?这是我想到最常用的一个男士名字。他是一个贫穷的医生。我嗅闻到医生们经常用的消毒水的味道。也看到缝隙里没有擦干净的深色碘伏。我想如果是一个富裕的人,他的口袋里装的更多是纸币,而不是一些叮叮当当碰撞而响的一大袋硬币。大概是他过分拮据节省。可是足够宽裕的人,实在是没有必要拿着那些小小重重的硬币啦。”
诺伊斯将这个怀表在手中翻来覆去地观看,在观看的过程中将自己的所有想法都诉说了出来。诺伊斯说完了这些,她沉默了一会儿。她皱着眉头,然后说:“真抱歉,其他的我看不出来了。”
她抬起头来时,见了用一双灰色眼睛看着自己的福尔摩斯。诺伊斯一时间又分辨不出来他这样的神态到底是什么意思了。她刚才应该——说得没错吧?都说了她不喜欢在福尔摩斯面前班门弄斧——
“好极了,诺伊斯。”
诺伊斯忽然听到福尔摩斯这样说。他笑起来。他似乎是看见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而笑起来,但其中又带有对诺伊斯的夸赞。他和诺伊斯说:“你就应该这样动动你的脑筋。你说对了很多东西。但是我要告诉你,诺伊斯,他叫做迈克·肯尼迪,并且他其实并不清贫。只是他以前很清贫而已。他习惯了装着很多的硬币。你看看他们这一枚戒指就知道了。
“这可是前年尤利塞斯公司最新的款式,他们结婚时就用这样昂贵的戒指。这枚戒指推出的时候是1886年,过去了两年而已。你还能够嗅闻到一种香水的味道。如此说明他外表规整,但在一些小事上确实不修边幅。比如他乱糟糟的口袋。这款香水你记得吗?今年一月新出的一款价值不菲的东西。一点都不便宜。说明那他现在可不是那么清贫。而且追求时髦。看看你现在看着我的眼神,就足以证明你又放弃思考了。诺伊斯。你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偷懒。现在也是这样。”
诺伊斯大概猜测得出来自己偷懒的样子是什么。她让自己的大脑放空,那么她的眼神就会放空。在刚才福尔摩斯伸手过来指了指照片上的戒指的时候,诺伊斯的视线放在福尔摩斯的这根瘦长的手指上。然后她的思绪就放空了——那么她的眼神看起来——
福尔摩斯淡淡地评价:“你现在的眼神看起来一点都不精明。”
好吧。她让脑子放空偷懒的事情总会如此简单地被福尔摩斯知道。诺伊斯想要转移一下话题,于是诺伊斯说:“那么现在,你找到你想要的信件了吗?”
福尔摩斯扬了扬手中的东西,他和诺伊斯说:“当然,在你说话的时候,我就已经找到了。说实话,我很少见到你刚才那个样子。”
诺伊斯问:“什么样子?”
“精明透顶。你总是喜欢装胡涂,却在装胡涂的情况下经常干漂亮事。”
诺伊斯看见福尔摩斯随意地将桌子上数据扔在一边,他看起来要将桌子清空。不知道要干些什么。很快,诺伊斯看见他从一旁书架上拿起来一个匣子。
虽然一直在看福尔摩斯的举动,但是诺伊斯可没有忘记答福尔摩斯的话。诺伊斯说的是:“如果要说我是装胡涂,我似乎也不能辩驳什么的。据我的了解,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聪明可以预防很多麻烦事。我不喜欢麻烦事。”
“麻烦事?”福尔摩斯将那个匣子打开,于是诺伊斯就看见了在里面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总体来说,是一个属于福尔摩斯的「百变」箱子。这个箱子里面都是福尔摩斯用来易容的玩意儿。当福尔摩斯将这个匣子打开时,诺伊斯大概就知道福尔摩斯现在到底想干什么。果然,他现在先去衣柜里挑选适合自己穿的衣服。如诺伊斯猜测的一样,里面可不仅仅是有正装与大衣,还有一些极为寻常普通的服饰。福尔摩斯一边挑选衣服,一边和诺伊斯说话:“你觉得对你而言什么是麻烦事?”
“一些我本不该去做的事情。”
“和我出去探险会是麻烦事吗?”
“别开玩笑了,我觉得能够出去探险是最有趣不过的事情。比强制待在房间里好。”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福尔摩斯转身过来,他那灰色的眼睛看着诺伊斯,“你之前一直被困在房间里?”
诺伊斯忽然停下话语来。
可别妄想在福尔摩斯的眼前掩盖什么,或许他早就知道了。就像上次他明明知道那根手杖是送给他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说。他就是知道。不,或许有另外一种可能性他还不知道。不管他知不知道,那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总不能,福尔摩斯知道她偷偷跑出来之后,他会基于人道主义将诺伊斯送回去吧?
在诺伊斯胡思乱想的时候,福尔摩斯显然已经没有关注这个问题了。因为福尔摩斯很快就说:“诺伊斯,你也应该装扮一下。现在我们要去追踪一个家伙呢。他很凶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我们是谁。要是他追到贝克街来,就真的是一桩麻烦事了。”
他这样说着,从他的「百变」匣子里面找出来一撇胡子。看他现在的样子,根本不像是那个一整晚没睡只睡了几个小时的家伙,他现在神采奕奕,看起来精力旺盛极了。或许是对真相的探寻以及难题的研究让他一直保持这样高强度的精神力。也只有这个时候,他的一切行为与表情都极具生动性。而不是那个冷峻严肃的侦探先生了。
他将那一撇胡子递给诺伊斯,他说:“你试试这个,诺伊斯。”
诺伊斯将这一撇胡子按在自己的嘴唇上,她看见在匣子里有一面镜子。她想看看她现在的模样,就见了福尔摩斯先转头看过来。福尔摩斯看过来之后,他评价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