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阿萨思游出河道,趴在阴影处疗伤。
  高空一撞力道不小,她虽没受到重创,但左前肢的骨头断了,后方也失去了一层鳞片,瞧着鲜血淋漓。
  动物多少有些辨识草药、自愈肢体的能力,阿萨思一路行来吃了不少“草”,又用右肢摸上左边的断骨,硬生生把它掰正。
  伴着“咔”一声响,左肢姑且恢复了原状,大抵是腹痛席卷了感官,正骨的痛她倒是感受不到了。
  她窝成一团休息,静待疼痛褪去。而在等待的过程中,她觉得断骨处麻痒难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愈合生长。
  不是错觉……她发现。
  前后不过两小时,身体上失去的鳞片和皮肤已经补完。不知是她的自愈力变强了,还是吃下去的病原体有“再生”的效果,她的伤势正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着,暂时没有副作用。
  且,她一天没进食了,肚子仍然不饿,是那口狼血起的作用吗?
  不,或许让她饱腹的不是血,而是融入血中的病原体。
  对,病原体……她早该想到的,就像血兰花不大却能给她饱腹感,病原体虽少,但也能供给她所需的“营养”,即使她不知道这“营养”究竟是什么。
  所以,病原体即使只是半成品,也是当之无愧的“血兰花”。它能让一只老鼠变得巨大,也能让一匹狼长到30英尺,那么,食用了它的她也能长大吗?
  要是能,她倒不介意这腹痛来得更凶猛一点了。可就目前来看,病原体在她体内发挥的效果不算大,除了让她的愈合力、再生力变强,暂没发挥出别的作用。
  但积少成多,或许等她吃了那头狼就能得到答案了。
  呵,会飞的狼,真是想不到。
  看上去像是融合了鼯鼠的长处,还吸收了豪猪的技法,不知还有没有别的技能?
  如果凯特所说的“极端基因编辑”能靠一支病原体实现,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她的科研能力比吴博士强多了。她只需要一晚上就能让所有动物变异,而吴博士需要几年才能出一只新品。
  要不是变异动物吃了肚子疼,她还挺想看大体型的动物遍地走的场景。肉多、顶饱,多好啊,只是这世上会有全是巨物的地方吗?她还挺向往的。
  带着纷乱的思绪,阿萨思沉沉睡去。
  醒来已是半夜,她的断肢居然恢复如初,行动间没什么阻滞。
  见恢复了,阿萨思也不磨蹭,即刻循着巨狼的气味追去,打算大半夜上门寻仇。谁知她横跨原始森林、直抵怀俄明州的东南部,才发现巨狼的老巢一片狼藉,早就被它吃空了。
  她找到了狼群过夜的地方,是一个长着灌木的斜坡。
  空地上有个深坑,里头埋着个焦黑的铁疙瘩,她寻思这就是从天而降的病原体。而在这附近,一个由16匹狼组成的狼群全军覆没。从头狼到幼狼全被咬死,拆吃得七零八碎,尸骨凌乱地散在深坑周边。
  阿萨思嗅着气味,明白它们死去的时间不长,最多一天。
  可一天之于森林不短了,狼尸铺到现在都没有食腐动物过来处理,想来森林的清洁工也没能逃过一劫。
  也是,一匹狼沾了病原体,要在一晚上长成巨物得吃下多少东西?它长到10吨,那起码吃了20吨的猎物。它再继续长,就需要更多的血食。
  那么,哪儿有数量和质量都达标的血食呢?
  阿萨思不禁将目光投向了森林之外。
  人类——也只有数目众多、易于捕捉的人类能满足这个条件了。她要是没猜错,巨狼或许早已抵达了人类聚居的地方,正在大开杀戒。
  *
  调查组今日走霉运,还倒了血霉。
  他们损失了七个人,好不容易从巨兽之战中逃出生天,又被派去疏散社区。可当他们抵达社区,在不告知具体情况时强行要求群众撤离——不好意思,怀俄明州的猎人有点多,群众的猎枪就这么抵上了他们的额头。
  无法,为免不必要的伤亡,调查组只好做了违规的事,将“森林里有恐龙”的真相告诉群众。
  他们本做好了被嘲讽、被骂有病的准备,却不料怀俄明州的猎人竟能专业至此,一得到官方确认的消息,立马开始收拾东西走人。
  领头人不敢相信事情会这么顺利,遂发问:“你们早就知道森林里有恐龙?”
  “不知道。”有人回答,“但狩猎经验不会骗人,我们都知道森林里有个吃肉的大家伙,因为我们见过它的粪便。”
  官方的定论不过是肯定了他们的经验。
  领头人:“那你们为什么不早点离开?”
  猎人:“森林里的大家伙不吃人,如果它吃人,我们这个社区早就没了。而现在,你们来了才是我们走的时候,因为——”
  “联邦调查局的到来往往意味着很多超乎寻常的麻烦。”猎人见领头人脸色不好,补了句,“别这么看我,电影里都这么演,要怪就怪hbo。”
  调查组陷入沉默,他们真不知道自己的职业在外头没什么口碑。
  撤离是个漫长的活,他们要联络当地的警方疏通道路,还要挨家挨户地通知到位。要命的是,社区进城的道路只有一条,撤离的人多了,路上就堵起了车。即使调查组再三提醒“直接放行”,可效果依然甚微。
  直到大后方的森林里传来一阵巨狼的咆哮,直到巨兽落地的响动震醒了昏昏欲睡的人类,他们才总算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可惜实在太晚了。
  再度长大的巨狼扑出了森林,一个飞跃降落在道路中段。它张开血盆大口探进一辆巴士,几下就吞了半数的人,血腥蔓延,枪声才堪堪响起。
  “啊啊啊!”人类尖叫着逃离,场面一片混乱。
  “开火!”
  活人与巨狼的厮杀一触即发,偏偏决定大局走向的阿萨思还在赶来的路上。
  无法,谁让原始森林这么大,她横跨半个“比利时”容易么?
  第53章
  陆地动物想要追踪天空单位, 难。
  由于巨狼会飞,她一路追寻动物尸骸前进,每每在山崖处失去线索。所幸血味仍在, 她切换路径跟上,勉强没有偏离大方向。
  只是,她这一次找到的尸骸属于人类,而不是动物。
  细看去, 死者还都是“熟人”,正是与她单方面有过“一面之缘”的雇佣兵。
  冷杉树挂着一段肠, 灌木丛落了一只胃,地上随处可见散碎的人骨和器官,而高大的松木上卡着一个人头,他的面部表情定格在愤怒与恐惧上, 是惨死的雇佣兵·伯克。
  他应该是最后死去的一个,尸体更碎,受折磨的时间也更长。不像其他人,尸体断得很干脆, 基本是一口没,比如死不瞑目的拉塞尔……
  巨狼并不珍惜食物, 它没把他们吃干净。并且, 她在山下发现了坠毁的直升机, 里头的驾驶员尸体还是完整的。
  看来, 巨狼在吃饱之余还享受杀戮的快感, 只要碰上能杀死的猎物,它的猎杀就不留余地。
  这样的生物放在森林中, 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生态的失衡;可一旦把它丢进人口稠密区,它就成了大自然的一把刀, 通过最严酷的方式维系人与自然的平衡。
  而她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在恰当的时机折断这把刀。
  是这样吗?
  她,它们,包括普通人,都是部分人与大自然博弈的手段。
  身在局中,落子无悔。
  四小时后,阿萨思来到了森林边缘。
  她跨越公路笔直往前,一同跨过的还有她与人类的生活界限。循着巨狼的足迹、尸体的腥气和爆炸的焦糊味,她来到了一座沦陷的小镇,就像再度进入了一个废弃的服务区。
  萧条、混乱、血迹斑驳,到处是弹孔、尸体和巨狼射出的飞刺。
  一辆黄色的巴士像罐头一样被开了顶,里头躺了十七八具残骸,遗留着巨大的爪印。车体上“欢迎来到卡斯珀山”的字体被血染红,底盘下方还卡着一辆赤红的跑车。
  阿萨思绕着巴士转了几圈,沿公路朝前远眺,就见大批车辆横七竖八地撞在一起,路上是散落的行李和人类的血脚印。收回视线,她在镇上搜起活口,却发现此地已经没有活人,只剩酒吧未毁的电视还有响动。
  阿萨思贴近人类的建筑,竖瞳透过窗户向内看去,就见一个粉蓝色的房间里放着玩具与合照,和半柜子的水杯(奖杯)。合照上是一男一女拥抱着一个女孩,单人照属于手握金色水杯的女孩……他们笑得很开怀,只是不知还在不在。
  她对人类的生活终究带着点好奇,干脆一屋一屋地看了过去,做个大致的了解。
  她发现,人类不仅是群居动物,还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共居动物,更有一部分是独居动物,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性十分复杂,连“巢穴”组成的重合度都低得可怕。
  可他们无疑活得比她滋润,小镇不大,她却找到了好几处存放食物的地方,里面什么都有。甚至,人类还有专门存放书籍的房子,她对此很感兴趣,奈何书本之于她实在太小,比如这本《悲惨世界》,她的爪子压根翻不开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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