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但他不敢走太远,牢记着这里不是自己家,走得很小心很安静。
这栋房子内部结构复杂,每一条走廊都四通八达,电动轮椅不需要自己动手,孟绪初就一路留神记着路,以免待会儿找不到回来。
迷路事小,万一江骞找不到他发起疯来就很麻烦。
下午阳光很好,屋梁顶部的彩色玻璃映得地面璀璨生辉,楼下草坪广阔,鲜花招摇绽放着。
一路没有遇见其他人,孟绪初晃荡一会儿渐渐感到力不从心,调转方向准备回去,忽然听到另一侧走廊里传来说话的声音。
他刚才从那里经过,知道那边有一间活动室,大概是这栋房子里的其他人要进去玩。
而让他为难的是,活动室是开放式的,没有门窗遮挡,他原路返回势必要从那里经过,并和那些人打上一个照面。
孟绪初其实有点累了,不太想和素未谋面的人寒暄,更不想坐在轮椅上被人围观。
他咬了咬唇,犹豫着要不要换个路线,反正这栋房子到处都是走廊,一定能够有另外一跳路可以绕回去。
只是那样就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了,孟绪初叹了口气,陷入两难。
——“已经十一天了,赛恩斯什么时候才能让我们看一眼他带回来的男孩?”
说话声传进耳朵,话题有关于江骞和自己,迫使孟绪初停了下来。
“好像身体很不好,赛恩斯都说不让我们打扰了,或许再过几天就能见面吧。”
“克丽丝不是见过吗,真的像传说里那么漂亮吗?”
“呃……确实很漂亮。”
这是唯一一道熟悉的声音,孟绪初脑海里浮现起刚醒来时,见过的那位金发碧眼的大美女。
只是克丽丝听起来有些气馁:“我好像吓到他了,赛恩斯再也不允许我上楼。”
另一个女声说:“我昨天帮格雷医生拿药的时候也看了一眼,老天啊,你们知道吗,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看的亚洲面孔,我本来一直分不清亚洲人的脸!”
克丽丝附和:“是的!你看见她的眼睛了吗,是黑色的!那么亮吗,像小鹿一样,比我结婚用的黑珍珠都亮!”
“怪不得赛恩斯要为了他跑大半个地球去亚洲。”
“赛恩斯真的把他的小鹿带回来了我才惊讶,他去了两年,我都以为他追不到人不好意思回来了。”
“老实说,我们谁都不觉得赛恩斯竟然还能交到男朋友,他脾气那么臭。”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赛恩斯长得很帅,”一个男声插话进来:“而且他是个富有耐心的猎人。”
“赛恩斯有耐心?”女生大笑起来:“你忘记他去亚洲前补习中文,但是发疯一天撕了三本书吗?”
“额……他只是不爱学习,但小时候我陪他在原野里打猎,他可以为了猎到一只鸟等待一整个下午。”男生强调道:“总是他确实是一个优秀的猎人,我们必须承认。”
去亚洲前恶补中文,孟绪初没忍住勾了勾嘴角。
那对江骞来说大概确实很困难,这点孟绪初深有体会,毕竟当初他第一次罚江骞抄书学中文时,江骞痛苦茫然的表情还历历在目。
大约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江骞才能略微耐心地待在书桌前,将三字经的前两页从头抄到尾。
直到后来连孟绪初自己都深刻认识到,抄书对提升语言能力没有丝毫帮助后,江骞才得以免除这项刑罚。
“哦等等,我那天偷偷拍了一张他的照片!”那个女生突然说。
孟绪初心也跟着陡然紧了一下,不知道在紧张什么。
“虽然偷拍别人不好,但我实在太想让你们看了,”女生说:“赛恩斯虽然脾气很坏,但眼光真的很好!”
孟绪初扶额,尴尬得想要悄悄逃走。
“额……我好像见过他。”那个男生突然犹疑着开口。
孟绪初猛地停了下来。
后方没有了声音,旁人似乎也格外震惊似的,空气凝滞两秒。
“怎么可能……”克丽丝说:“谁都知道赛恩斯是第一次带他回来。”
“对,没错没错,所以我不是在这里见的他。”男生说,“你们还记得赛恩斯和布鲁争继承权的那年吗?”
“对!就是那年!”他肯定道:“当时布鲁和亚洲的一股势力私下策划着什么,结果受了重伤从索马里回来,没多久就死了,赛恩斯才得到了继承权!”
“那年他其实也去了索马里,还多待了三周才回来,你们都不记得了吗?”
“可不是说他在那里是去帮布鲁处理后续吗?”克丽丝皱眉:“你一定认错了科特。”
“才不是!”叫科特的男生激动起来:“后续其实一周就处理好了,但当时赛恩斯一直待在索马里的一家医院!”
他回忆着,当时赛恩斯一直都独来独往,不让任何人跟他一起去医院。
科特能有机会和赛恩斯去一趟,还是因为当时他陪赛恩斯在码头处理事情,中途赛恩斯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紧接着就仓促离开,甚至没工夫管他。
他还记得那时候医院走廊里很乱,有个看上去五六十岁但十分儒雅的亚洲男人带很多人堵在里面。
整个走廊几乎都挤满了亚洲人,中年男人从病房里接走了一个异常好看的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似乎刚刚惊醒,情绪极其不稳定,手背的吊针被挣脱,汩汩留着鲜血,被他父亲模样的中年男人拍着背安抚了好久才勉强平静下来。
当时科特就跟在赛恩斯身后,看着赛恩斯猛地停下脚步,隔着乌压压的人群注视那个方向。
漂亮男孩手上的血弄得到处都是,但来接他的中年男人并不在意,很耐心地安抚着,看上去是真心爱护他。
赛恩斯盯着这一幕看了很久,眉宇间密密散布着让人弄不明白的情绪,让科特不敢出言打扰。
良久赛恩斯才垂下眼,像还有什么留恋的事一样,停顿了一下,而后默不作声地后退,转身,消失在拐角的阴影里。
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出现过。
科特一直都记得那个男孩子,就像克丽丝说的,他有一张非常独特且美丽的亚洲面孔,眼睛乌黑,晶莹剔透,仓皇的神态尤其像他们小时候在原野里,见过的迷路的动物。
哪怕时过境迁,时光让这个男孩子的脸庞变得更加消瘦,也抵消不了那一眼留下的深刻印记。
“没错,是他,”科特喃喃道:“我发誓我不会认错。”
“那天以后,赛恩斯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医院。”
第55章
孟绪初僵硬地愣在原地。
他记得这一天的。
一直都记得。
五年前的船难,所有人都受了伤,穆海德父子自顾不暇将他丢弃在海上,自己逃了回去。
林承安花了将近一个月才找到他,把他从索马里的一家医院带了回去。
孟绪初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救了他,回去之后每一次关于这件事故的调查都以失败告终。
但他明确知道的是,记忆里从未出现过江骞这个人,他也从未见过这张脸。
所以真的是江骞救了他吗?
江骞……救过他?
那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啊?
为什么,不让他找到他?
心脏猛烈跳动着,孟绪初在一阵心悸中弯下腰,痛苦地捂住胸口,难过得眼眶发酸。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那边注意,活动室里安静片刻,众人对视一眼,纷纷试探着上前,果然在走廊岔口看到了一个人。
——坐在轮椅上,浅灰色家居服松松垮垮套在身上,领口有点大,露出一段很深的锁骨,显然这件衣服不是他本人,而出自谁不言而喻。
众人脸色各有各的难看,冲在最前面的女生一个脚剎,抬手捂住脸。
孟绪初已经坐直了,虚虚靠在椅背上,微垂着头,头发略微长了些,没来得及剪,挡住了视线,也遮掉了眼底情绪未褪尽的痕迹。
他身形在宽大的衣服里显得很单薄,下颌消瘦,脸颊嘴唇都缺乏血色,俨然是大病还未愈的模样。
但下午阳光姣好,顶窗彩色玻璃投下绚烂的光斑,落在他身上,竟然显出一种绮丽的美丽柔软。
这种独特的内敛的气质,在这群以自由奔放为生活准则的人眼里,就像水晶一样纤细,比特蕾莎修女还要圣洁,比断臂维纳斯还要勾起人心底的欲望。
科特几乎是下意识理了理头发,露出带有八颗大牙的社交微笑,抬手挥了挥:“嗨。”
他从两位女士中间挤出来,忽略她们见鬼了的表情,用刻意且低沉的嗓音:“哦,瞧我看见了什么,一位优雅的青年,能在如此美妙的下午与您会面真是我的荣幸,如果您不介意我们可以——唔!”
克丽丝从后死死捂住他的嘴,一脚把他踹回活动室,压低声音警告:“想被赛恩斯扔进森林喂鳄鱼别带上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