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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是怎样炼成的 第284节

  “根据我们目前的身家还无法配齐全部,你甚至还没有一个属于你的银行。”
  也就是说,他们虽然入了门,但却是金字塔最底层。
  阿萨思:……
  有点意思,原来当个有钱人不是只要有钱就行了,还得懂得扩张商业版图,继续提升身价。
  “我打算开拓新领域了。”她别的没有,可知识储备不少,“把我们的钱全投入下一个领域吧。”
  “什么领域?”
  “还记得威廉的机械外骨骼吗?”阿萨思道,“我可以出个防御救生版的,毕竟我的世界死亡率那么高。”是个人都会用到。
  这天起,阿萨思买下了一处闲置的厂房,入了一批材料,一边改进机械外骨骼,一边精进她的学业。
  同年,她从旧金山顺利毕业,被哈佛商学院录取。
  次年,她在哈佛挖了不少精英,合力开创了“新世纪”公司,推出一款“救生甲”外骨骼,该发明的含金量震惊四座。
  人们发现,救生甲十分实用,穿上它可以进行登山、长途跋涉、穿越森林、闯进火海等作业。而脱下它,它也能重组合并,组装成一个小型庇护所保护人,具备发热和照明功能,称得上是野外求生的最佳工具。
  即使阿萨思明确表示:“它无法在你纵身一跃时保护你,也不能下潜到一千米的水域中捞起你,更没有飞翔的能力……”
  可人们已经听不下去了。
  就目前的科技而言,他们哪见过这么先进的外骨骼,而且作用还那么多。这哪里是救生甲,这分明是给人续了“半条命”啊!
  买!
  读博第一年,阿萨思火了,她的公司也火了。她的净资产在一夜之间翻到了360亿美元,并仍在以不可遏制的速度翻倍增长。
  阿萨思长吁一口气:“好了,毕业论文的方向有了。”没有人比她更懂论文。
  莱戈拉斯:……你做这么多就是为了写论文?
  是,也不是。
  学业重要,但体验更重要。由于阿萨思把每个世界当作旅程,而非归途,所以她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
  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祖先联盟”呆一辈子,她转行干起了外骨骼;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新世纪”研发新产品,她居然再一次迈出了舒适区,干起了连锁饭店。
  到底做过厨子,张师傅的菜谱没白学,阿萨思的中式饭店在一水白人饭中红得理所当然,还备受留子推崇。
  “妈妈啊!我居然在国外吃到正宗粤菜了!”
  “一大早起来闻到豆浆油条的香气我还以为还在梦里,没想到是‘有龙饭店’开到了我公寓对面,这老板太懂留子思乡的心了!”
  “你那哪是思乡啊,是馋。”
  饭店的发展如火如荼,在这期间,阿萨思有了第一座属于自己的星级大酒店。
  她没有止步,不断地扩张商业版图,又准备着学术期刊的论文,有关计算机科学和机械工程方面的sci。
  读博第二年,课程学习阶段结束,阿萨思的福布斯排行还在上升。
  读博第三年,博士生进入研究阶段,正是该专注学位论文的时候,阿萨思奔赴下一个领域,一头扎进了交通工具的革新,利用她对飞船的了解,准备开发可在空中飞行的“飞梭”。
  这一研发就是两年,读博五年都结束了,可“飞梭”还没有结果。
  所有人都觉得阿萨思卡在了瓶颈,或许会卡半生,谁知她一拿到学位就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把班子带回了华国……
  阿萨思:“七年了,这个时间足够了。”
  她可以去见一见前世的家人,想来她的变化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毕竟,人类能有几个七年,逢七必变,她换个性格也是正常。
  “莱戈拉斯,走,我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现在?”
  “现在不行吗?”
  “……至少让我换件衣服。”
  在阿萨思面前,他习惯穿得随意,比如穿西装不穿内搭。可轮到去见“长辈”,他不能这么散漫,怎么也得把衬衫和领带整上。
  阿萨思:“现在是夏天,地表温度近40,你穿这个?”
  最终,莱戈拉斯还是按自己的审美穿了一套凉快的装,上身深黑背心,下边深绿工装裤,搭一双白球鞋,脖颈上挂着一个纯银的十字架。
  他的金发松松地扎了起来,只剩右颊垂下一缕,随手抄起一件外套半搭在肩头,看上去充满了刚赶完稿的艺术家气质。
  “怎么样?”
  “还行。”
  别指望龙有什么审美,她看到莱戈拉斯露出两臂的肌肉,就不会觉得他丑。
  她只是带他回家而已,却不料一上街就被人行注目礼。哦,她忘了,人类一向喜欢精灵的脸,所以……
  阿萨思打了个电话:“增设服装部门,现在,马上,这一整套——”拍摄、发图,“立刻上架,今天!”
  第313章
  不管有货没货,做到上架第一才能抢占市场先机。
  想要富就得跟时间赛跑,跑赢了盆满钵满,跑输了吃个尾气。
  不论材料、工厂和制作到位与否,先吞下定金再说。而从客户下单到等待发货的空档期,足够她把一切安排好。
  莱戈拉斯也是没想到,刚落地没多久,她就拿他赚了一笔钱。
  嘴角一抽:“你已经是个优秀的商人了,阿萨思。”
  阿萨思:“但还不是世界首富。”
  “你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走,人类的钱与权从来不分家,可我对统治世界没兴趣。”她勾唇,“亚洲人做不了美国梦,但可以做做世界大同的梦。”
  她的学历和履历非常出色,只要她在华国搞科技,就没人敢卡她脖子,反而会尽全力供养她,这就是两边最大的不同。
  “对了。”阿萨思拍拍他的肩膀,“等我回家后,无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用大惊小怪,都是正常的。”
  莱戈拉斯失笑,他在藏区和香港住了近百年,对华人不说了解百分百,也知晓个六七十,他们再反常又能反常到哪去,饺子包巧克力馅儿吗?
  华国很安全,禁枪,他们从进入这片土地起就不再需要保镖,衣食住行都有专人安排,连邮轮都有专属的港口安置,几乎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
  带回家的蓝鳍金枪鱼、深海乌贼、幽山老参都是阿萨思亲自猎的,一条价值不菲的50克拉钻石项链是她徒手捏的,六对翡翠镯子出自她亲手挖的矿,还有装满三个行李箱的rmb是她准备的红包……
  莱戈拉斯:“为什么不直接打钱?”
  阿萨思:“打钱只是一串数字,开箱才是摸得到的震撼。今晚,我要让他们拿钱当被子盖。”
  “……”
  她一向谨慎,不会把钱明晃晃地拿在手里。不然这不叫送钱,而是带去麻烦。
  财不外露,就这么装行李箱拖回去,谁能想到里面装了啥?
  “走吧,他们在等我。”
  拒绝专车接送的后果就是阿萨思跟着“缺德地图”在气味驳杂的地方绕了个大圈。
  明面上的离家七年,实际上的未归四百年,当她重新踏入记忆中的小区时,陡然升起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有些年代的住宅区,要掉不掉的墙皮,蜿蜒而上的爬山虎,半枯半茂的歪脖子树。
  是记忆中家的感觉,以前看来是温馨,现在却带着一点物是人非的惆怅。
  难得,她也有感性的时候。
  一路行去,即使离得尚远,她也能看到小区门口竖起了气拱门,上面写着“恭喜应有学成归国,向阳学府与有荣焉”。
  向阳学府……哦,记起来了,她住的地方是老式学区房,往东二十分钟上小学,往西半小时上中学。别看住宅楼破烂,可这里的房价只涨不跌。
  如今她又学成回来,成了最有出息的那个,想必这里的房价还得涨一涨,也算是回报父老乡亲了。
  “那是应有吗?”
  “是她!是她!跟杂志上一模一样!”
  “应有!应有!”
  举着鞭炮的男女老少簇拥在门口,他们点燃了鞭炮,在一片噼里啪啦的响声中迎接她的到来。
  阿萨思看到,站在人群中的一家子正是前世的养父母、大哥大姐,他们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七年的岁月终究让他们添了白发和皱纹。
  她柔和了眉眼:“我回来了。”
  最平淡的一句话,却足足跨越了四百年。
  “回来就好!”
  养父母虽然年迈,但精神依旧矍铄,此刻眼中正闪着泪花。大哥和大姐已经成家、洗去铅华,他们还带着爱人和子女,特地来为她接风洗尘。
  “有有,你瘦了……”
  这一刻,阿萨思的心境诡异地与应有重合,感受到一股无比踏实的安全感,仿佛回到了避风港。
  她弯起嘴角,正准备说一句“我没瘦”,不想走得近了,他们一个个笑容消失、眼睛睁大,视线透过她看向她身后的精灵,此时无声胜有声。
  回首,恰逢莱戈拉斯从堆过头的行李后探出脸,抬手把一缕金发拨到耳后,他睁着天空蓝的眼眸看向她,浑身散发着“我很无害”的气息,并祭出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道:“阿……有,不为我介绍一下吗?”
  阿萨思:……
  差点以为他要说“阿四”。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都衣锦还乡了,读到博士,进了福布斯,成为最年轻的新贵,可大伙儿居然忙着看脸?
  算了,人类总会在不同的年龄段反复爱上精灵,这是他们的基操。
  阿萨思拉回他们的注意力:“爸、妈,这是莱戈拉斯·绿叶,我的合作伙伴,也是我的挚友。”
  什么合作伙伴和挚友,他们是半点听不进去。
  反正在他们看来,能陪他们有有跨洋过海来到华国,还提着礼物上门拜访的大帅哥——就算他是个黄毛,那也是准女婿!
  挚友肯定是口误,应该是挚爱才对!
  莱戈拉斯很有礼貌,这时候可不兴盘算真实年龄:“叔……”
  话还没完,应父大笑,主动伸出手与他相握,还不着痕迹地拍了拍他的胳膊。
  肌肉结实,底子不错,可见是个对自我要求高的,应父露出满意的眼神:“有有在外,多亏你照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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