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不,是另外一个。”
嘶,这么听起来显得他好渣啊!
某种心虚使然,弥亚探身啾啾两下,可这一次拉斐尔却并不满足浅尝辄止的亲吻。每一任精灵祭司都会拥有所有前代的传承记忆,其中包括了如何与命定伴侣结合。
他在记忆里看到的亲吻不是这样的。
又或者说,不只是这样。
亲完就走的弥亚被摁了下去,躺倒在冰凉有力的盘旋蛇尾上,还未从骤然转换视角的眩晕中回神,唇瓣撞上没能控制好力道的冰凉,磕得生疼。
“唔!”一点痛都忍不了的弥亚痛呼出声,来自另一方的长舌却趁虚而入直捣内里,带着与主人截然不同性格的蛮横强势。
睫羽上缀着的一小点泪珠在大力冲击下滑落,被冰凉指腹拭去。
……
洞外,百无聊赖的阿诺德终于等来慢吞吞走出的少年,欣喜迎上前,目光扫向鼓起来的唇珠和微微破口的糜红唇瓣时蓦地凝滞。
弥亚抿着唇拉住他的衣摆,自以为隐蔽地向后瞥去,什么都没能看到。
上次出来的时候跑得又急又快,跌跌撞撞添了好多伤,这次回程,拉斐尔全程抱着他滑行,直到得见光明。
收回视线,对上阿诺德直直看来的目光,弥亚吓一大跳,抱怨道:“你一直盯着我不说话,做什么呀。”
难道是看出来他和拉斐尔……?
不知道自己被人吻得熟透究竟是怎样模样的弥亚将嘴巴抿得更紧,于是可怜的、被吮得格外鼓胀、如一颗成熟果实的小小唇珠被压得微扁,透出馥郁般的洇红。
果然,洞穴里有秘密。
阿诺德抚上少年仍未散去的情..欲薄红,缓缓摩梭,不紧不慢问:“弥亚刚刚在看什么?”!
他居然发现了!
弥亚连连摇头:“没什么呀,就是出来的时候被小石子硌了脚,我在看那块石头。好啦好啦,我们快回去吧,我好累哦。”
一心虚,他的话就格外多。
探究地往深深洞穴里一瞥,阿诺德没有揭穿弥亚蹩脚的谎言,牵起他的手十指相扣,宣示主权般晃了晃,略微提高音量:“回我家去吧,让我履行身为情人的指责,喂饱主人。”
“好不好?”
最后一句询问,凑近少年耳边吹了口气,低得微不可察。
见白玉耳垂变得粉嘟嘟,他笑了声,留下轻柔啄吻。
待相携的两人越走越远,身影变成晃动晕开的小小一点,状若无人的黑沉洞口,有浅金色微光一闪而过。
情人……
弥亚不是说,他是他的情人吗?
为什么,那个红毛小子也是?
难道,对少年来说,情人不是唯一?
蛇尾烦躁拍地,精灵祭司眉头微蹙,陷入深深的沉思。
另一边,为了逃婚拉上臭味相投的挚友踏上寻访精灵足迹的青年,终于踏上僻远小镇的土地。
他们来得很凑巧,今日恰巧是游商前来固定交换物资的时间,从镇子到村庄,人潮涌动,即使有两个浑身亮晶晶充满了金钱的味道、一看就不是本地打扮的外人混迹其中,他们也无暇围观,忙着购买、交换商品。
温彻斯称奇:“啧啧,想不到这么偏远的地方,竟然还挺热闹?”对于王都出生的大少爷来说,出了王都皆是破烂乡村,而破烂乡村就该冷冷清清凄凄切切打眼望不着人影,这幅摩肩擦踵的景象实在有点超出他们的意料。
来都来了,索性在小摊小贩前走马观花逛一逛,大多是灰扑扑的手工制品或是还带着泥的农植山货,没有一点稀奇的。
无趣一撇嘴,温彻斯百无聊赖,余光不经意瞥见抹亮眼的白,偏头看去,是一个身披兜帽斗篷的人影,从身形上看,个子不算高,宽大斗篷空荡荡的,不难看出其身材纤细,只露出一点小白下巴尖,细腻如雪。
即使没看见他的脸,也可以此推断出那是个美人。
视线瞥过斗篷美人身侧面露讨好笑容的红发少年,温彻斯挑眉轻笑:“有意思。”
“什么有意思?”来到离王都有那——么远的小镇,凯文心情很好,一想到家里那些烦人的老头子们正因为发现他离家出走而气得跳脚,心情更好了。
瞥见挚友脸上莫名荡漾的表情,他一阵恶寒:“笑着这么恶心,发..情了?”
温彻斯摸着下巴答非所问:“你说,格兰家那个叛逆的红毛少爷,会不会也和我们一样,跑到这里躲清静?”
本想质疑,顺着挚友专注的视线看去,却见虽只有几面之缘,却给人留下极深印象,恨不得照着他的脸打几拳的红发大少爷,拿起摊上草编人偶,对身侧笼着斗篷的人晃了晃,那张一贯眼高于顶不可一世的跋扈臭脸上露出绝对不可能在他脸上出现的谄媚表情,哪怕是被人一巴掌拍在脸上,非但不生气,反而抓着细白手腕舔了口。
草!
他们不会中邪了吧!
两人目瞪口呆,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见了茫然不可置信。
“那是臭脸红毛?”
“如果我们眼睛没出问题的话。”
“不会被什么恋爱脑恶灵附身了吧?”
“那可难说。”
“既然这样……”
“我觉得很有必要……”
臭味相投的一对挚友异口同声:“看看那个斗篷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有人流的掩盖,很轻易就能和人群里显眼至极的俩人保持不远不近、既不会被发现又不会跟丢的合适距离,顺顺利利来到阿诺德的宅院外。
高墙阻碍了视线,无法得知他们的踪迹,两人默契对视,分头行动。
走进阿诺德家里,弥亚脱下斗篷,轻车熟路走向专为他准备的房间。
从森林一路走回来,即使照顾他的体力走得慢慢悠悠,可在密集人堆里挤一通,难免生出层薄汗,黏在身上润润的,很不舒服。
他打算洗个澡。
第70章
凭借超凡的血脉天赋, 温彻斯的潜入悄无声息。在两间紧邻的同样奢华的房间前纠结一会,他选定其中一间闪身而入。
屋内没有人,衣架上挂着格外眼熟的斗篷, 彰显了房间主人的身份——那个疑似令红毛大少爷失智的神秘对象。
运气挺好,二分之一的几率一次就选对了。
旁若无人地在摆满圆滚滚毛绒摆件的房间内逛一圈,温彻斯摸着下巴沉思:看来神秘斗篷美人是个小女孩?
可搭在架子上的衣袍,又分明是男款。
散发缭绕暖雾的浴室里传来些许响动,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和悉悉索索的布料滑动声。
门推开的瞬间, 温彻斯闪身躲进衣橱,陷进柔软的、带着清甜香气的海洋。
挥开垂在脸旁的柔软布料, 温彻斯有些脸红,顺着并未完全合拢的缝隙向外窥探,惊得差点跳起来——
他他他!
怎么不穿衣服!
不对不对, 仔细看, 穿了的, 只是白色短袍被滴着水的湿濡银发濡湿, 贴在身上,肉色若隐若现。许是短袍宽大, 少年没有穿裤子, 两条细白的腿露在空气中,膝弯还晕着粉。
温彻斯狼狈地捂着鼻子,慌忙移开视线,连少年身后微微扇动的小小蝠翼和桃心尾勾都下意识忽略,满脑子都是随走动一闪而过的晃眼的白。
心如鼓擂,吵得脑瓜子嗡嗡,耳中响起乱麻线不断搔刮的杂音,憋闷衣橱里温度不断升高, 热得难受。
左偏右偏都觉得别扭,唯恐自己动作幅度太大惊扰了专心换衣服的少年,所以只好正坐,恰恰好能透过亮着光的缝隙看见一点光影。
还好,少年没有正对衣橱更衣。
温彻斯松了口气,说不清是什么心情。
没了扰人心神的晃眼景象,他终于想起被自己慌乱之下下意识忽略的东西——那小角、那翅膀、那尾巴,不管怎么看,都是恶魔吧!
想不到啊想不到,堂堂格兰家族继承人,竟跑到这偏僻之地养恶魔?要是被他们家族的人知道,怕是气得吐血。
不过想一想恶魔少年那张漂亮的脸,温彻斯觉得,换做他,也是心甘情愿当对方的狗的。
别说打一巴掌,就是拿脚踩他脸上,他也不会生气的。
少年换衣服的动作不快,慢吞吞地,直到温彻斯心烦意乱想了许多有的没的,才终于换好,顶着一头湿发走出去。
温彻斯皱眉,头发不擦干,不怕生病吗?长得瘦瘦弱弱的——虽然该有肉的地方都有——咳,腰那么细,一手就能掌握,完完全全一副温室花朵的模样,万一病倒了,格兰家那毛头小子知道怎么照顾人怎么疼人吗?
偏是年纪大点,才知道怎么疼人照顾人。
门外传来对话——
“弥亚,你怎么又不把头发擦干。”
哦,原来漂亮小恶魔叫弥亚啊,人和名字一样可爱。
“嘿嘿,反正有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