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犹记得四人的最后一次相聚是在年关,我们有些沉默地吃完羊肉锅子。
  在热气腾腾的雾气中,央九第一次说了很多很多话:
  「你们知道吗?我是北境人。北境的羊肉比中原的好太多,一点也不膻。我们不需要加调料,只要一点点盐巴,就鲜得掉舌头。」
  「我真的很想我的阿爹阿妈,但是我回不去了,草原的神不再保佑杀戮的孩子。」
  方予鹤的神色沉默,半晌他说了一句:
  「央九,放心,一切都会结束的。」
  我知道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秘密,如同背负着大山一般高的包袱,默默在黑夜中潜行。
  央九那不属于中原人的高大健硕的身躯和她透着蓝色的眼眸诉说着她不为人知的身世秘密。
  京中人人都说她是三王爷最锋利的一把刀,但刀尖最终刺向谁,谁也说不准。
  而方予鹤……
  或许我们彼此都默契地不谈目光触及时发烫的脸颊。
  但横在我们之间的沟壑,他为鲜衣怒马官家郎,我是做过丫鬟的高龄未嫁女。
  我不会因为这些而看轻了自己,但他人亦不会特地剥开我平庸的皮囊,探寻我灵魂的独特。
  我清醒地明白,一旦戳破,受到非议的会是我,被贬低、被嘲笑的也会是我。我不能确定自己能够在他人的目光中继续昂起我的头颅,我害怕我会因为非议而过度自我反思,我太害怕我丢掉我自己,最终被另一座府锁住。
  我注定做不成话本子里为爱不顾一切的角儿。
  所以当他的目光过来之际,我微微偏过头,当作没看到,便不在意。
  至于陈铎,他似乎没有烦恼和秘密,今日看到我身上挂着的平安牌,还嬉皮笑脸地说以后要亲手给他喜欢的人也做一个。
  现在这厮又喝醉了。
  嘴里嘟嘟囔囔道:「为什么又赔钱了?爹别打我,别打脸,明儿还要见人呢。」
  「爹,你相信我,我真的能成事儿,我不是败家子儿!」
  「屁股疼啊!」
  在央九的肩上,陈铎哭得撕心裂肺。
  而我们三个人瞧着他,默契地笑出声。
  你看,陈铎在,永远不会沉闷。
  第11章
  我在月下独自小酌,丝瓜苗爬上了支架,开出了黄色的小花。
  脑子里不自觉想到那个穿着红衣的少年郎。
  那天方予鹤晚上跳到我家小院,一改往日吊儿郎当的模样。
  「倘若有天我不在了,书生,把我写进你的书里吧。」
  我的眼睛里泛起酸楚:「我从来只拿活人做原型。」
  「倘若我活着,便要更贪心一点,不满足书中……」
  沉思之际,门外突然响起敲门声。
  打开门,是一个我意想不到的人,她肚子高高隆起。
  第12章
  「小秋?」
  她脸色苍白,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我终于可以出来看你了。」
  自从小秋陪嫁之后,我能见到她的机会就更少了,王府规矩森严,姚梦兰更是拘她拘得很紧,上次见面还是在六月之前,好在平日里我能使点银钱求婆子们传话、写信。
  小秋从未透露过半字不好,我也只道寻常。
  「你……嫁人了吗?」
  我盯着她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地发问。
  她的脸上露出凄楚的神色:「我被开脸,做了王爷的姨娘。」
  我这才发觉,小秋身上多了几样鲜亮的首饰,手臂却瘦得吓人,只有那肚子突兀得大。
  那腹中的胎儿仿佛是个吸取小秋寿元的野兽,啃食着她不多的血肉。
  小秋太瘦了,瘦得胳膊上的银镯子晃来晃去的,像是镣铐。
  「为什么啊?」
  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发问,心疼地抚摸着她咯起来的骨头。
  「小姐因为七岁的那场落水伤了根本,她没办法受孕。府里的女人又那么多,侧妃们虎视眈眈,她太害怕了,所以用药让王爷临幸了我,这这这……是我的福气。」
  「主子给我的,是赏我要受着,是罚我也要受着。」
  我心里突然起了一个冷战,倘若姚梦兰可以生产,那么怀孕的小秋至多抬个姨娘固宠爱。而今她永远不会有孕的局面下,小秋只会是她生子的工具。
  突然我想到四个字——去母夺子。
  她的眼角流下两行清泪。
  「小姐许我可以生产前看一回家里人,但那群卖了我的人,我是一眼也不要见。」
  「我说我想见你,小姐说等我胎象稳固就允诺我见你,我盼啊盼,又不敢在书信上多说什么,让你担忧。」
  「傻小秋,为什么不早和我说?」
  「小春没关系的,我已经被困住了,就让我受着,我千万愿,唯愿你平安。」
  小秋的眼泪和我的眼泪交织在一起,痛苦而绝望。
  「秋姨娘,该走了。」
  门外响起尖厉的催促声,小秋讨好的语气求道:「嬷嬷,再待一会,就一会,我同我妹子说两句话。」
  「秋姨娘莫忘了规矩!」
  小秋含泪说道:「这一别,不知道何时能再相见。给我肚子里的孩子取个小名吧。」
  「云翱,希望她能够永永远远地自由如云,翱翔如鹰。」
  待到她瘦弱的身影慢慢隐入黑暗,我才恍惚间发觉自己的渺小和懦弱,我松开紧紧攥紧的手,因为极度用力,指甲掐入手心出了血。
  我无力地瘫坐,思绪仿佛一下子被抽空,慢慢地我抬起头,朝着这遮蔽明月的乌云讥笑:
  「该死的老天,非得逼蝼蚁造反。」
  第13章
  这世道,一是权,二是银钱,能撬动人心。
  这一年我赚了很多钱,《女驸马》之后我又写了许多畅销的话本,投资了一些商铺,比起陈铎,我好像在投资方面颇为幸运。
  「书生」这个笔名彻底响彻了京城,很多人猜测「书生」或是个怀才不遇的少年郎,或是中年郁郁不得志的落第秀才。
  没有人猜她是个女子,仿佛离经叛道也成了男子的专属。
  曾经的我艳羡地看着出入书院的书生秀才,心想我下辈子要投身做男子。
  现在我不想了,我是女子,我曾是丫鬟,我是下等人,但是我写的书不输男子,我挣的银子更多,我有自己的价值,我生而为女,我清醒,我不甘,我挣扎,我值得。
  一套京城大宅子的钱,换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这简直是我做过最好的买卖。
  黑市里我把一袋子沉甸甸的银子和银票递给一只枯槁的手。
  第14章
  兵变来临前是有预兆的。
  例如看守城门的几个熟脸士兵被换成了陌生的冷面,兵器铺的老板大赚一笔早早躲回老家避难,马厩里的马匹逐渐减少……
  一些敏锐的京城大户带着家眷去一些兵力强盛的州县避难,被遗忘的是百姓,是城墙角下鲜活的叫卖声,是懵懂无知的卖花姑娘,盛世需要他们装点,乱世会刻意遗忘他们。
  陈铎被父亲绑着去了雍州,他给我们三人一人留了一封信,托小厮趁夜送了过来。
  【小春妹子,我这辈子懦弱如鼠辈,一生于父辈庇护之下不成器,无抱负。兵变将至,我本欲留下共患难,而父亲派人锁住我的房门,捆住我的手脚,明日预备去雍州避难,我百般恳求之下写下信三封,给三挚友。
  我要与你致歉,其一起先我并未看得起你,不过是一时兴起想看看女子能写出什么样的书,却未想到你写得能如此之好。我对你是既钦佩又嫉妒,因而我故意刺你,说女驸马离经叛道,其实我这一生最羡慕闯荡江湖、行侠仗义之辈,而我陈铎此生只能做无名鼠辈,苟且偷生。
  其二,我是个无用之人,我没能劝得了父亲将我们四人都带去雍州。我知道,我的想法可笑,央九与予鹤身份特殊在这场动乱中尚且能自保,我唯担心你,守着一方小院,若兵乱来临,该如何保全自身。
  我思来想去唯一能做的是让身边人偷走了父亲一处钱庄的钥匙,父亲曾在那里设有一密室还算牢固,千万愿,愿你平安。愚兄唯一能做,见谅。】
  信封里还有钱庄的钥匙和地形图。
  我自小无父无母无手足,有此兄长,无憾,足矣。
  陈铎不是鼠辈,他是我的明灯。
  第15章
  再次见到方予鹤与央九,两个人都消瘦了很多,方予鹤甚至有了青青的胡渣,这是自诩风流倜傥的他从未有过的。
  央九的周身弥漫着浓郁的悲壮与死寂,她从怀里掏出一枚令牌:「小春,出去吧,现在就逃出城。」
  「出城之后会有马车接你去澹洲我外祖家,在那里你不会有事的。」
  方予鹤的眼睛里也藏有深深的疲惫,只是竭力挤出笑容安抚我:「别害怕,我们都会没事的。」
  我接过令牌,小小的一枚,却沉得我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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