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陆母怕晾着沈川,于是对着沈川道:“川子,这几日还出去做活吗?”
  “做的。”沈川点头。
  “是什么活计?”
  “镇上有几家要打柜子,这几日正在挑木头。”
  沈川会一点木匠的手艺,但是会的不多,只能做些简单的,好在他收费低,也有人家愿意请他做。
  陆母以为沈川去镇上只能做些力气活儿,没想到还有这层手艺,只觉得儿婿能干,对他愈发满意起来。
  几人聊着,不多时,沈文回来了,见着家里有人,原本轻快的步伐都稳重了许多。
  “陆婶子,赵嫂子。”沈文乖乖叫人。
  陆母知道陆一明与沈文玩的好,也喜欢沈文这样文雅的孩子,于是笑着应了,还问他最近怎么没有去找陆一明玩儿。
  沈文自然不能说最近同陆一明拌嘴了,只说下次去。
  陆一禾见沈文在长辈跟前不自在,便打发他进里屋玩去了。
  “我瞧着文小子很是不错,性子虽安静了些,模样好又知礼,可不是陆一明那帮整天上蹿下跳的混小子能比的。”
  沈文出生不久,他娘便病了,家里为了治病将银钱都花光了,因着并没有给沈文办酒,村里人大都也不知道沈文倒底是个哥儿还是个小子。
  只是见沈文常跟着陆一明他们玩儿,便以为他是个小子。
  陆一禾跟沈川如今都在沈文身边,沈文也大了,没必要再掖着藏着,便对陆母解释道:“娘,你记错了,沈文是哥儿。”
  陆母先是一惊,又想到确实没人说过沈文是小子,便真以为自己记错了,连忙改口道:“我说呢,文哥儿看着便清秀干净不像个小子,原是比小子讨喜多了,娘真是年纪大了。”
  一旁的赵玉容倒是觉得有些不对,但也没有胡乱开口,只跟着默认了。
  陆一禾笑着点点头,事情倒也没他想的复杂,轻轻松松便给沈文正了身份,当然这事都是跟沈文商量过的。
  可陆一禾没想到,这话后来不经意让陆一明得知了,还气冲冲的跑到沈文那里说人家骗他,于是原本便拌嘴的两人更是大吵了一架。
  这些都是后话了。
  第21章 马蹄
  临近陈小竹婚期的半月前,秦风亲自上门来请沈家夫妻俩帮忙。
  不过,即便他不特意来一趟,沈川和陆一禾到时候也会去的,秦风是沈川自幼好友,陈小竹何尝不是跟陆一禾从小一起长大的,情意不比两个汉子少。
  只是除了帮忙以外,秦风还想请沈川跟着几位兄弟去山里一趟,办婚宴要用的肉不少,且秦风设的桌数比起当初沈川家只多不少,毕竟他家是一直扎根在村里的,到时候来的人只会更多。
  秋冬季的动物膘肥体壮,就是藏在山中难寻,沈川体格高大,又颇有主意,有他跟着,秦风能放心许多。
  因着这事,秦风还提着好些鸡蛋来,陆一禾哪里肯收,最后还是沈川发话了,秦风才提回去。
  当初沈川办婚宴时可出了不少力,如今也该到沈川回报的时候了。
  “明日你们进山里打猎,我也去山里找找野菜。”
  秋冬植物枯黄,已没有水嫩新鲜的鸡草给鸡鸭吃,陆一禾只得尽量多找些别的野菜跟着,怕将鸡鸭们饿瘦了,抗不过严寒的冬日。
  “让文哥儿跟着一起。”自打上次陆一禾将沈文的身份告诉陆母他们之后,沈川便换了称呼。
  “好。”陆一禾答应了,知道沈川是担心他。
  第二日,沈川天不亮就起身,拿着要用的家伙什轻脚轻手的出门,干粮昨晚陆一禾已经帮他备好了,依旧是刷了辣酱的饼子。
  等陆一禾被冷醒,沈川已走了好一会儿了。
  陆一禾起床洗漱过后,点了柴火烧热水,沈文进了秋冬季就断断续续咳嗽,吃了几副药也不见好,郎中叮嘱每日清晨都要喝一碗煮沸后的热水,陆一禾便每天起床烧热水。
  水滚了,陆一禾便拿碗盛起来,现在太烫还吃不得,要晾一晾。
  等沈文起身时,水刚好能喝,已不用陆一禾提醒,他自己便端着喝了。
  “今日怎么样?”陆一禾见沈文还算精神,皱起的眉头略松开些。
  喝了半月热水了,总算见了好。
  “早已不大咳了,哥么别担心了,哥哥都没有你那样紧张。”沈文露出一个笑,故作调皮道。
  陆一禾拍拍他的头,没说什么,心里却想着有几日自己起的晚些,热水可都是沈川烧的。
  沈川嘴上不说,做的可一点都不比陆一禾少。
  “要不你今日还是在家吧,我跟你竹哥哥去便行了。”陆一禾见窗外天色有些灰蒙,还是有些不放心。
  沈文见状,立即挽着陆一禾撒娇道:“哪有那么娇气,再说哥哥可是交待过的,让我今日务必跟着。”
  陆一禾最吃这套,瞧着漂亮小哥儿撒娇可是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那行吧,只一件,今日可要多穿些。”
  “知道了。”
  等两人吃过早食,拿上小锄头,陈小竹也过来了。
  要做新夫郎的人面色都与往日不同,明明是是寒冷的秋冬,眼角眉梢却都是融融的春意。
  “竹哥哥好好看。”沈文衷心的夸赞道,又有些疑惑:“新夫郎都那么好看吗?”
  陆一禾和陈小竹听着沈文稚气的话语都不约而同的笑了,回道:“新夫郎都好看。”
  三人就这样说笑着上山,今日他们去的不是常去的那处,而是换了个平缓些的山坡,秋露凝结,山路湿滑,陈小竹不日便要婚嫁,若这时候像陆一禾那次扭伤一样摔坏了,成亲时可不好看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坡脚夫郎呢。
  路平缓些,三人也不累,路上若是看见了野菜便停下来挖些,若是没有便说笑着继续往前。
  空气中凝着晨露,秋叶铺满了树根,远处的山峰被雾气缭绕着看不清楚,萧瑟间又带着秋冬日独有感觉。
  这月还好,树叶只是枯黄,但还有一些在树上,等再过两月,树梢都要变得光秃秃的,那才更冷呢。
  “瞧着今日露水有些重,山上更是雾浓,他们不会有事吧。”陈小竹有些担心。
  陆一禾安慰道:“山路他们是走惯了的,且他们去的人不少,想来不久便会回来了。”
  陈小竹只得点点头,埋头挖草根。
  泥土有些湿润,免不了粘在布鞋上,三人走了一会儿都觉得鞋子有些沉重,于是找了个田埂搓泥。
  先是拿脚在干草上蹭,将大块儿的泥巴蹭掉之后就拿小木棍帮着清理。
  沈文身子轻些,脚上的泥土也少,他先弄干净了,就拿木棍戳泥土玩儿,忽然戳到了硬硬的东西,以为是石块儿,翻出来一看却不是。
  “哥么,这是什么?”沈文将手中裹着泥土的黑东西给陆一禾看。
  陆一禾瞧着东西有些眼熟,也不嫌脏接过来将泥土擦了仔细观察,不一会儿便展开笑容道:“这是马蹄。”
  “马蹄?”沈文疑惑,不知道这黑东西跟马儿的蹄子有什么相似的。
  陆一禾知他没见过,便直接说道:“不仅能吃,还能做糕点吃。”
  “真的?”沈文开心:“那我瞧瞧还有没有。”
  他拿小锄头卖力的抛起地来,还真被他挖出好些。
  马蹄皮色紫黑,肉质洁白,味甜多汁,清脆可口,自古有地下雪梨之美誉,北方人视之为江南人参。
  陆一禾倒是不知道那么多,但他从前吃过,因着认得。
  这是块儿没人家的土地,平日里靠着阳光雨水滋养,没人打整,居然还能有这样的好东西,三人见土地下埋着许多,便挖起来。
  但后面发现,这东西外皮太薄,一锄头下去能挖烂好些,三人便改用手刨,等将野菜篮子装满了,双手也黑乎乎的了。
  回家的路上,陈小竹看着黑黢黢的手还笑说:“野菜没挖着多少,倒是因这玩意儿弄花了手脸,这样刨泥巴已是好些年前的事了。”
  小时候过家家,谁没有刨过泥巴,听着陈小竹这样感慨,陆一禾也笑了,他还记得,小时候陈小竹可是吵着要当阿爹,让陆一禾当阿娘,以后要娶自己呢。
  转眼十年,从前总角年纪的孩童,现在却一个已做夫郎,一个正待嫁,时光时光总是易逝。
  三人回村的路上遇到了长辈,还被笑话像小孩儿似的带着沈文去玩泥巴,都要做夫郎的人了,合该稳重些。
  两个大的也没有解释,他们知道长辈没有恶意,说说听过也就罢了。
  等各自分别回了家,沈川和秦风他们还没回来。
  时辰还早,陆一禾便打算将马蹄洗了,做马蹄糕。
  陆一禾烧了热水,兑温之后才开始清洗马蹄,他们挖的不少,因着沈文也跟着洗。
  两人拿板凳坐了在院子里洗,等清洗三遍之后,才将马蹄捞出来。
  “生着也好吃呢,你尝尝。”陆一禾捡了一个偏大的马蹄递给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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