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青春时期养成的自卑大概就是从那时初见端倪,尽管他做了很多努力,却始终没有融入班集体。
  刚开始他以为是自己太敏感,他感觉好像所有人都在躲着他走。直到一天他走进班级,路过班里最漂亮的那个姑娘时,女孩儿鄙夷地向座位里边躲了躲,捏着鼻子厌恶地说:“好大的味道。”
  他很爱干净,身上不可能有味道。但是看到突然哄然大笑的同学,他整个人都木在了原地。羞耻、愤怒和隐藏的全部自卑在一瞬间冲上了他的大脑,他在濒临爆发的边缘止步,然后垂下了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那天之后,他很少说话了。以前他爱说爱笑,现在觉得上学都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而且,那天以后,他开始经历霸凌。
  老街口有一个卖烤红薯的老大爷,他家的红薯外皮总是脏兮兮的,但是掰开以后,里边的肉黄澄澄的,香气和热气一起涌出来,吃到嘴里特别甜,两块钱就能得到一个大的,可以解决一顿晚饭。
  贝初的父母为了让他和同学一样参加补习班,开始没日没夜的打工,每天没时间给他做饭,他就去买个红薯,蹲在老爷爷的炉子旁边啃,往往啃得脸上手上都是灰。
  他的整个青春期都是灰蒙蒙的,和老街一样,逼仄狭窄,照进来的阳光似乎都被经年的污垢吸收,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灰暗陈旧的。
  这样日复一日没有概念的时间流逝中,他第一次见到邵意。
  那时候邵意刚二十出头的年纪,个子很高很高,腿长的过分,长了一张好看到让老街所有大姑娘小媳妇为之侧目的脸。他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突然就出现在了老街街口,他抱着把半新不旧的吉他,身后有两个拿着乐器的同伴,从此在卖红薯的大爷对面安下摊位,在这里驻唱。
  那是个冬天,贝初穿着羽绒服蹲在街边,看那个年轻男生裹了件老土的绿色军大衣。常人穿了显得廉价的衣裳,放他身上突然时尚了起来。
  老街没见过这样的人,很多人围过去看。那个带男生就带着笑说:“我们是个乐队,还没起名字,以后在这儿唱歌,就叫老街乐队吧。”
  然后,众人窃窃私语中,男生唱了第一首歌,贝初听他唱的第一首歌,是张信哲的《信仰》。
  他捧着地瓜,蹲在地上,呆呆地从人群的缝隙看过去。男生投入地唱着情歌,墙边积了沉垢乌秃秃的灯泡散着微弱的光,落在男生俊朗的脸上,温柔的声线似乎把所有的喧杂都压了下去,他只能听到他的声音。
  那天,是上初中以来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欺负以后,他第一次哭了出来。
  红薯是甜的,眼泪苦咸,混杂在一起,有股子奇怪的味道。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听情歌能听哭,但是知道,他很喜欢听那个人唱歌。
  那天开始,邵意和他的两个同伴就在老街住下了,每天唱歌,有很多人捧场,给钱的不多,贝初每天都蹲在马路对面听,也没给过钱。
  有人对他们说三道四,说他们不找个好工作养活自己,每天卖唱,没出息。
  流言蜚语往往在市井发酵得最快,但是三个人没有一天停下,他们开始不拘于老街,去城市里各个人流量大的地方表演。贝初悄悄地跟着,在他自由的时间里,他没落下过他们任何一场演出。
  不过他们依然不火,生活开始拮据。有一天晚上下了补习班回家,已经十一点多了, 他看到邵意蹲在一家烧烤店门口洗盘子。
  那双修长漂亮的用来弹吉他的手,不得不沾染俗世污垢。男生咬着个棒棒糖,穿着人字拖,在招惹了不少蚊虫的昏暗灯光下,漫不经心地干活儿。
  贝初要经过这条路回家,但是不知怎么的,他不敢。他躲在一根粗壮的电线杆后边,悄悄地偷看他。男生轮廓优美的侧脸在朦胧的灯光下像是开了层滤镜,老街的熙熙攘攘褪去以后,路上的灯光都灭了大半,就男生那一块儿显得特别明显。
  贝初觉得,他以后一定是个不凡的人,因为他看起来那么强大,那么色彩鲜明。
  他等到男生进了店才跑回家,到家的时候心脏砰砰跳,他不知道是因为跑得太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但是他今天在学校受的委屈好像都不算什么了,他久违得高兴了起来。
  老街的几个寒暑过去,贝初上高中了。邵意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依然在唱歌。
  这里的人们和他们混熟了,知道这是个性格很好的小伙子,有时候不避讳地直说,让他们不要再唱了,没出路。
  那个穿着人字拖大裤衩的男生狭长的眼睛弯起,舔了下唇,随后大大咧咧地说:“我们就是爱唱。”
  他没放弃,他乐队里的两个人也没放弃,三个人像是笃定了,一定有一天能出人头地。
  贝初的高中生活好过了许多,虽然成绩一般,上了个很一般的高中,但是身边的同学都是正常人。
  可是他没什么朋友,因为他不喜欢和别人说话,每天都是独来独往。初中独自相处太久,他开始不会和人交流了。
  但他依然每天都去听歌,这是他认识邵意的第四年,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老街还是原来的老街,外边的世界如何日新月异,这里依然是原样儿。卖红薯的大爷上了年纪,从站着卖到搬了个小板凳儿坐着卖,麻辣烫、米线的小店依然香气飘散,乐队也是原来的乐队。
  到了饭点,邵意可能会吃麻辣烫,也可能会吃米线,最多的时候还是烤地瓜。每次他过来买东西的时候,贝初都悄悄低下头。邵意其实跟他搭过话,有一次他因为对方突然走过来,太过慌乱,不小心和他对视了一眼,邵意就痞里痞气地说:“小孩儿,想听什么歌,哥给你唱。”
  那是那些年里,邵意和他说过的唯一一句话。但是他太怂了,即便心脏跳地要离家出走,他表面上却装得特别冷淡,他没看邵意,捧着地瓜转身走了,走出一段距离,他还能听到邵意的两个队友嘲笑他自作多情的声音。
  城市规划开始进行实质性的行动,老街的住户遭了殃,大大的拆字涂在了墙上,意味着这片街区即将不再是他们的栖息之所。
  也意味着,他们即将拥有的财富。
  老街乐队的运气也是从那时候开始转好,他们的歌被传上了一个新兴起的视频平台,突然有好多人看到了他们。然后借着这阵东风,他们开始了各种活动和节目,回来老街的时候越来越少。
  老街因为他的原因,突然增加了好多的游客,就是为了看一眼乐队的根儿。
  这里每天都有人采访,被采访到的居民无一不脸上冒着红光,一副自家孩子出息了的骄傲。有一天贝初放学回家,经过烧烤店的时候,店主大叔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看着都心疼,在这里洗盘子洗到半夜,就为了唱歌,怎么说都不放弃,总算是熬出头了。”
  贝初心里不舒服,他有种很自私的想法,他不喜欢这么多人看到邵意,这种感觉像是自己埋在心底的宝贝被人发现了,突然变成了共享的一样。
  但是邵意注定是会被好多人喜欢的,他在这里从二十三岁唱到了二十七岁,才有了现在的成绩,他应该为他高兴。
  只不过那个带了点儿痞气的好男孩儿已经不只属于老街了,他属于好多人。
  后来,邵意的乐队火了,爆火。
  曾经把他们连人带乐器一起扔出来的商场开始宣传他们曾在那里唱过歌,曾经鄙夷他们、让孩子们离他们远远的街坊说他们的关系超级好,曾经的骂声都变成了赞美,然后,他们没再回过老街。
  因为老街拆了。
  贝初家破旧的小房子拆出了八套楼,他一下变成了一个小富二代。
  这个时代,一夜暴富的例子真的有,最简单直接还不违法的方法就是拆迁。
  父母开始不那么忙了,每天旅旅游、跳跳广场舞,只收房租一个月赚的就比他们以前一年赚的都多。
  贝初的成绩依然平平,上了个二本学校。可能因为爸妈有时间陪他,吃饭和生活习惯步入了正轨,又或者是他的成长期要比其他同龄人要晚一些,他的身高开始抽条儿似的长,模样也越来越好看,但他依然不喜欢说话。
  上学期间,他唯一的乐趣就是追着老街乐队全国跑。只要有他们的活动消息,他就坐着飞机跟着跑。他不是私生,他只是想远远地看邵意一眼。
  看看那个现在总是在广告、电视剧还有音乐里看到听到的男生……不,现在应该是男人了。
  虽然一直是远远的,他也非常满足。
  他生日那天,老街乐队在成都开粉丝见面会。
  贝初抱着他们的专辑辗转反侧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地去排了队。
  那是时隔多年,他和邵意最近一次的见面,比老街的时候还要近一点。
  他看着邵意的笑容一如往昔的干净肆意,看到他穿着和老街那种随性截然不同的潮牌服装,看他习惯性的和两个队友互怼,还给了要亲签的姑娘一个拥抱,将近一米九的个子把那个娇小的姑娘抱住的时候,全场都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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