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而且黎清歌还发现,自己老婆从收好小盒子之后,不仅对自己的语气更加熟捻和自然了,神态动作上,还带着一丝不自觉的亲昵,这让她开心的不得了。
  现在还是在夏季,所以下午外面的太阳看着还是有些大的,两人在家用陈云夏带来的那一袋面粉,揉了面随意的吃了一点。
  之后陈云夏就和黎清歌商量着,既然有钱有票了,那不如去城里买点东西。
  黎清歌听到后,先快速翻找了一下空间里的东西,低头琢磨了半天,然后犹豫着点头同意了。
  也行,反正这两天也不需要上工,正好自己可以去城里看一下,有没有能换的东西。
  下午2点钟左右,两人先写好要买的东西,然后准备好钱和票,之后只需要去和大队长报备一下,她们要进城买东西这件事,拿到村里开的证明,她们就可以出门了。
  黎清歌背着竹筐,牵着陈云夏往上工的地方走,外面太阳有些大,黎清歌找一个草帽给陈云夏带着,两人一遍走一边商量要买的东西,气氛和谐的不行。
  黎新看着走来的两人,见她们相处的不错,而且两人之间能明显看出小妻妻的亲密感,也慢慢放下心来。
  她之前一直不放心黎清歌,而且她心里一直认为,是因为她再婚这件事,所以才导致黎清歌变成这样,所以对于她今后娶妻这件事,心里急的不行。
  想要让她不要整日游手好闲,好好上工攒点钱,今后好娶媳妇,但是她又没有资格去管她。
  所以尽管黎新这边,并不看好她找个城里来的知青结婚,但好歹因为这件事,难得黎清歌愿意改变自己,所以她也就捏着鼻子认了,希望她们今后真的能好好过日子。
  黎清歌不是原主,所以对着黎新也没有表示出非常抗拒的神态,在说明来意之后,黎新很快就同意了她们去城里的申请,给她们批好了条子。
  甚至黎新看她们相处的好,十分开心的给黎清歌塞了十块钱和一张粮票,让她带着陈云夏去城里好好吃一顿,刚刚结婚应该庆祝一下。
  黎清歌收到钱,开心的对黎新笑了笑,然后和她挥挥手就拉着陈云夏跑走了,也不管黎新在后面有多惊喜。
  笑死,原主不待见黎新关她黎清歌什么事,就凭这十块钱和粮票,她对财神爷笑笑咋了,她要是还给她钱,她就还能笑!
  却不知道在她们离开之后,闫时盯着着她们的背影,心里越来越不甘心,眼里闪过算计的神色,却被旁边一个期下乡的女知青打断。
  “闫知青,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我就是没想到,陈知青这样的人,竟然会找黎清歌这个二流子......”
  闫时吓的赶紧低下头,怕别人看到他刚刚的神色,听到他的问题,赶紧扯了一个话题。
  只不过他越说就越不甘心,凭什么陈云夏情愿选择黎清歌这个垃圾,都不愿意选择自己!
  难道就因为她是个alpha?
  贱人!
  闫时想着越来越气,但是他目前也不打算做什么,也许是出于对上辈子记忆的自信,他这次更想看看,陈云夏嫁给黎清歌这个垃圾,最后结局能有多惨,他似乎感觉自己已经能想象到了。
  之后会二次分化成alpha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被黎清歌拖累一辈子!
  想到陈云夏再也没办法过上那种好日子,而且还会比自己上辈子还惨,而自己有上辈子的记忆,这次会一飞冲天,闫时心里就止不住的痛快,脸上也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
  旁边的女知青看着他的神情,忍不住离他远了一些,原本看她一副看不起黎清歌的模样,还打算和他说一下自己前两天听到的,黎清歌是大队长女儿这件事,让他不要得罪了人还连累她们知青点。
  但是看他这副模样,这人怕不是有什么精神类疾病吧,脸竟然能扭曲成这样,自己还是不要和她有过多交流的比较好,谁知道这病有没有传染啊!
  前进村地理位置不错,所属江北省范围,去县里靠走路的话,快则1个小时,慢则1个半小时,索性两人体力都还不错,只走了1个小时多一点,就到了县里。
  走上县城的石板路,陈云夏看着脚上沾满泥土的鞋,缓缓吐出一口气,进城的路都是那种泥巴路,十分难走,要不是黎清歌拉着自己,沾满泥土的恐怕就不止鞋子了。
  第114章
  因为两人已经结婚了,所以就算牵着手走在路上,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了,黎清歌低头看来眼陈云夏脚上的鞋子,有些心疼的皱了皱眉,左右看了一下,准备找个能坐的地方。
  自己老婆向来爱干净,从这今天家里收拾的程度来看就知道,而且陈云夏的衣服裤子,哪怕已经旧的有些厉害,但是依旧是干干净净的。
  所以黎清歌觉得,陈云夏就这么穿着一双沾满泥土的鞋子,肯定难受的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给她换一双才好,正好自己空间好像有一双解放鞋,应该是之前签到得的。
  其实陈云夏也没有太在意,虽然脚上沾满了泥土是有些不舒服,但是她知道现在这情况,进城买东西才是正事,其他的对她来说都不那么重要了。
  但是在黎清歌拉着她走进国营大饭店,然后在她面前蹲下来,从竹筐里拿出一双干净全新的解放鞋,还伸手准备帮她换上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尤其是对上黎清歌抬头看向自己的时候,那张笑的灿烂的笑脸,陈云夏只感觉自己心脏越跳越快,就像要飞出来一样,眼眶也有些发热。
  还没等她拒绝,黎清歌就已经给她换好了鞋子,然后把沾满泥土的鞋放进竹筐里,站起身坐到她旁边的位置。
  “老婆,我想吃红烧肉!”
  黎清歌抱着她的胳膊,可怜兮兮的看着她,还时不时看一眼旁边那桌的红烧肉,陈云夏感动的情绪一下就被她破坏了,有些苦笑不得的看了她一眼,最后还是抵不过她的眼神,拿出钱和票,点了一份红烧肉,和两个大肉包子。
  没办法,看着黎清歌那样子,陈云夏感觉自己要是再不答应,她口水都要从眼角留下来了,自己老婆也只能宠着了。
  作为掌*握家里所有钱财的一家之主,陈云夏只感觉自己肩膀上的任务更重了,谁让她有个没吃过苦的老婆呢,而且她似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里开始想的是,希望黎清歌和她结婚之后,能过的更好一些。
  比如,今后家里能够不缺吃喝,至少过一段时间就能吃一回肉。
  嗯,或者还要给她买几件新衣服~
  黎清歌不知道陈云夏心里想的,不然她能感动的哭出来,直呼老婆果然最爱自己,而现在她抱着端上来的红烧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谁懂啊!
  来这里大半个月了,终于吃上肉了家人们!
  这红烧肉肥而不腻不说,分量还给的十足,这色泽,这香味,黎清歌闻着就感觉自己饿的不行,而且自己这个身体,虽然之前没有缺过吃喝,但是也没有吃的很好,只能说是饿不死的程度。
  要不是因为是一个alpha,而且本身有优异的精神力支撑,估计早就已经营养不良了,而且就这样,自己神魂因为受限于身体机能,也不能长时间使用。
  导致她前段时间靠神魂淬炼身体之后,就没办法从空间里拿东西出来,但是为了早些恢复到好的体质,她纠结了一下,还是选择了先淬炼身体,吃肉什么的,一下不吃也死不了。
  所以看到红烧肉的那一刻,黎清歌真的有些饿了,而且是灵魂上的那种饿,但是她还是夹起一块肉,先放到了陈云夏碗里。
  “老婆,你快吃,这红烧肉真香啊!”
  “嗯,你也吃,爱吃的话,等下我们回去之前,可以来打包一份带回去~”
  陈云夏看着她先夹给自己,心里透出些许的愉悦感,也给她夹了一块肉,脸上露出一个笑容,带着一丝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甜蜜感,漂亮娇俏的模样,看的黎清歌眼睛一亮,吃的饭都感觉香了不少。
  两人吃完,看了一下时间,就赶紧去买东西了,因为之前黎清歌和陈云夏说了那些粮食吃完的原因,所以陈云夏想了想,还是决定直接买些细粮,她自己其实也有些吃不习惯粗粮。
  陈云夏盘算了一下手里的粮票,然后一口气换了10斤大米,又拿着所有的油票,去换了2斤油,之后还剩3张肉票。
  黎清歌眼巴巴的看着她,最后陈云夏还是妥协的买了3斤五花肉,准备回去把肥肉部分炼油,剩下的这两天炒个菜,然后做个腌肉,这样之后也能吃。
  买完这些东西,就只剩下一些调料和日用品了,两人来到百货商店,里面的一个男店员看到她们的穿着,态度一下子就敷衍起来。
  “要什么自己看,手别乱碰啊,碰坏了你们赔不起!”
  黎清歌有些不爽的皱起眉头,只是还没等她说什么,那个男店员就惊慌的往后退了两步,拿起一个喷雾朝四周喷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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