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可我哥这个时候又会展示出一些很气人的瞬间。我才钓了一条上来的时候,往旁边一瞄,然后就发现他桶里的鱼居然已经满了。
“你是不是有病啊?”
我哥冷不丁地被我一骂,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凑过来亲了我一下:
“老婆对不起,那个……我又怎么了?”
这家伙天天顶着一张让我生气不起来的脸为非作歹,他这么一看着我,我都忘了他到底干了什么,便又毫无底线地原谅了他。
我和我哥住的地方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楼层式公寓了,而是一座带一个小院子的独栋房子。隔壁邻居是一个跟之前那个shill完全不同的人,虽然说他跟shill不同的原因有可能是我哥好好经营起来的结果——
我哥时不时给他送一点水果或是自己做的吃的那些东西,就像那种十分友好的邻里一样。可是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必要。
那家伙好像叫格什么?grey?没记,反正不重要,重要的是每次我哥有意友好一点时候,他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们,这让我非常不爽。
但是后来我发现原来他是有伴侣的,而且他伴侣还是个超级大美人,再后来我发现他们居然连孩子都有。
所以有时候那两只幼崽会偶尔翻到我们的院子,像两只从树上掉下来的毛虫一样咕噜咕噜地前进,然后又被我反手提溜回去。
听上去好像也还算和谐。
只是我觉得真的没有必要,因为之前那个shill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前车之鉴。我哥一开始也为了搞好邻里关系对他非常友善,那家伙开始也特别友善,可后来却蹬鼻子上脸占便宜没完了,让我感觉非常作呕。
可我哥好像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对所有人都抱以最大的善意。
我有时候真的很想提醒他,林远珩,这不是的,你想错了,世界不是你想的那样。
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也没有否定过他。因为我总觉得,虽然不对,但也对。
自去了几次游乐场之后,我心情好了很多,可是还是容易失眠,可我哥不允许我再吃那种安眠类的药物。
可我胡思乱想的劲儿就没有停过,所以再从牢里出来之后,我又一次发挥了我的大无畏精神,问了我哥这样一个问题: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死的埋葬方法?”
我哥不解地看着我,我继续说:
“如果是我的话,我想要土葬。火葬的话,我觉得有点吓人,海葬的话我觉得更吓人。我死的话,规模不用太大,我就想要轻轻松松地走,多买几束花倒是可以,如果能放那种我喜欢的音乐就更好,但是一般好像都是放那种悲奏曲。”
我哥沉默了,他低着头沉默了很久,他的沉默让我感到不适,我便笑着说我开玩笑的。
我哥说:
“咱俩埋都要埋一块儿的,你懂吗?”
他说如果我死了,他就直接找个棺材然后硬生生地躺进去,硬生生地把自己熬死,或者直接一刀把自己解决了然后躺进去陪我。他仔仔细细地说了十几种受死的方法,每一种都细致入微,吓得我不敢再想死不死的事情。
我哥开始有意识地带我到户外去玩,我好像能明白他的意图。
他是不是觉得我得了什么疯病了需要去多接触一下外界的事物来减轻一下症状?
我用这种句子来安慰自己,但其实我更多的是觉得他应该是知道了,我得了抑郁症的事情。
我在我哥的chrome主页上看到了历史搜索记录,然后第二天那些记录又被清除掉。
我想象我哥惊慌地看到自己忘记删记录的样子,他一定会担心我是不是看到了在心里难受。
但是我并不难受,反而还有些高兴。
我开始规律性地吃相关药物,并且慢慢地积极的去看待一些问题。
我哥带我去了一个轮滑俱乐部,那还是我和他小时候玩过的东西,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玩了。
印象中还是初中的时候会和我哥一起滑轮滑回家。那个时候比较中二,现在想来特别傻,装酷双手插兜像个癫子一样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现在真是多想一秒都会被自己尬死。
但是那种快乐也是还记得的,那种开心大笑挥洒汗水的感觉,和我哥一起度过的那些一分一秒,却又是怎么都忘不掉的珍贵回忆。
我和我哥虽然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也从来没有进过这么正规的轮滑的小群体,但是我们技术都是没得说的。
毕竟放学路上滑了好几年,想不顺溜都难。那些所谓的技巧花样我们都用那些来跨过曾经路上的阻碍物,可谓是相当强悍,比那些规规矩矩教的强多了。
我和我哥跟着scenic社团在街头刷街,路上还碰到了一群骑自行车的小队。
那个自行车的领队向我吹口哨,阳光下他的肌肉倒是显得很饱满,但我没看清他的脸。我哥阴沉沉地把我一把拉过去,然后他就开始对我哥吹口哨。
滑的时候我居然完全忘记了我脚踝的旧伤,这么看来它真得完全好了。如果不是我哥一路上小心翼翼地盯着我并且问我,我都忘了脚踝关节有伤这事。
我们一波炸街小伙在街道呼啸而过,道路两旁栽满了法国梧桐,那些叶子有黄有绿,掉在我们经过的路面侧边的凹槽里,像是两条竖着的黄色减速带。
那些轮滑鞋的轮子不经意间踩过那些枯黄或是半枯黄的树叶,偶尔将一两片叶子带到空中飞旋起来,然后触碰到旁边的涂鸦墙上,像是用轮子借助空气在给墙作画一样。
运动给人带来新生的错觉,那种使器官从内而外感受到燃烧的滋味,充斥使大脑惴惴不安的时间,让那些焦虑那一刻不复存在。可我又开始发疯,我一想到我哥为了我而竭力想过的这些方法和思绪,我就又忍不住伤感。
夏季的末尾迎来了非常盛大的末伏,世界热的像是浸泡在烧开的水中,将冰块放到空气中都会发出滋滋作响的灼烤声。
在这样酷暑难当的日子里,我哥带我去海拔超过一千米的山上爬山。
我确实不喜欢夏天,但是夏末不算,因为那种即将迎来秋天的日子给人一种期待,我总觉得那是不属于夏天的另一种季节形式的存在。
我带上了我的小鲸鱼水杯,我哥从他的某一件品牌衣服上抽出一个装饰用的软带充当我水杯的带子,那我就可以把它挎在身上,想喝的时候随时拿起来喝一口。
走的前一天我在商店里看到一些贴纸,于是便买了一版给我的水杯贴上了一些金色的图案。它现在看起来就像是有我的特殊标记一样闪闪发光,我对此很是满意。
去的前一天又下了雨,却在第二天迅速放晴。
光线不是那种非常晴朗的日光,而是那种带着微微惨暮的白光。山林空气很清新,头顶不时传来清脆灵动的鸟叫声,身处其间能体会到像是嘴里含了十粒薄荷糖那样的清凉。从嗓子眼里充斥到肺里的清爽,过度饱满新鲜的氧气让人说话都有些恍惚。
我和我哥两个人一鼓作气爬到了山顶,然后两个人都躺在山顶的石头上休息。
山间清爽的风吹过我们的额头,我突然想到了在阿利斯监狱的图书馆天台上吹风的情景,但是现在和那时候心境完全不一样。
我坐起来看着远处苍翠欲滴无边无际的森林,感觉自己的脚也变成了树木生根了一样。
我哥出两块面包,给我递了一块,他看着我边啃边说:
“来这里,那些电视里都要喊一下的。”
我朝他挑了挑眉,但又觉得他说得十分有道理,于是站起来,朝远处的山大声喊:
“林屿清和林远珩永远在一起——”
那回声像是摇坠在空中的风铃,那声音扩送到很远的地方。我哥坐在地上侧头笑着看着我,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也朝着远山喊:
“林屿清,我——老——婆!”
我看了他一眼:
“真俗。”
“俗的好,我就喜欢俗的。”
我哥笑眯眯地看着我,那眼神滚烫得像那末伏的天气一样。我们站在山顶的岩石上,在山风的吹拂里拥吻了很久。
回去我们坐在公交车上靠着对方,坐在前边的是一个味道很难形容、手里托着一蛇皮袋子名牌首饰和行装样品流浪汉,看起来对零元购十分骁勇善战。看着他形单影只的样子,我有点缺德地想笑。
我看着我哥的眼睛,本来想说一些什么,我哥却突然凑近我说:
“小屿,睫毛真长。”
这家伙真是浑啊,每次都打断我的一些正经话。我摒除杂念努力回想我刚刚想的是什么,然后居然真的想起来了。
我看了看窗外,还没有到要下的站,便跟我哥说:
“我觉得我好像有点认同柏拉图了。”
“什么?”
“就是那个哲学家,他说过的理想国。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状态就是在我自己的理想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