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祖宗终于哄好了,还是翘着二郎腿不看他,“说吧,找我什么事?”
诺德心平气和地将他醒来后遭遇的处境娓娓道来,他的声音犹如玉石般,清凌凌的好听,说话时跟讲故事似的——
但听着听着,亚盖逐渐意识到不对,一口酒差点喷出来。
虽然这只和他冷战一年的臭虫大半夜来找他肯定是有非常重要无比紧急的事,但这未免也太扯了!!!
“你是说,你现在记忆停留在三年前我们喝酒的那天,你本来应该在第二天飞去格蕾星,结果一觉醒来穿到三年后了??!”亚盖被震惊得抽走了灵魂,“耍我呢——真扯——”
“我也觉得很扯。”诺德侃笑了一声,“但这是真的。”
“所以你是想知道这三年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亚盖意识到自己失态,又重新恢复高冷,“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们一年前已经绝交了,我这一年根本就没关注你,对你这些年发生了什么更是一.无.所.知!”最后四个字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
亚盖撇撇嘴,不满道,“你家那位宝贝雌君呢,怎么不去问他?”
“……”诺德一哽,被这个瘆人的称呼硬控一分钟。
“你知道我和他的真实情况。”诺得揉了揉眉心,难掩烦躁,“实不相瞒,我来找你也是想问问有没有什么挣快钱的渠道——我想……离开兰斯诺特。”
一年的假婚姻,诺德尽职尽责。
他当然不会跟怨夫一样跟外虫抱怨自己被冷暴力、不被爱、半夜发烧差点死掉云云。
他在外,从来都是一只出色的、不给雌君添乱、无比恋慕自己的雌君的雄虫,必要时刻还能助雌君一臂之力。
在亚盖面前也不例外。
即使对自己的好友,从一开始诺德就带着虚假的面具。
可亚盖并不像表现出来的娇贵、不谙世事。
雄虫非常敏锐,早就从数不清的细节里戳破了他和兰斯诺特共同构造出来的、岌岌可危的恩爱墙,或多或少窥见了这段关系的残败内里,最后甚至连他们的协议婚姻都猜到了。
亚盖脸色变了又变,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是三年前的诺德。
连生气都不知道往哪生了。
“我劝你想清楚,”亚盖指着他,语气愤懑、阴阳怪气,“一年前出新法的时候,我就告诉你兰斯诺特是只疯虫,他掌控欲太强了,简直就是变态!!我早就叫你趁新法颁布之前赶紧跟他离婚!你偏不听偏不听!还说什么,你心里门儿清,不会自毁、自毁什么橙子!!现在想离婚,你做梦吧!”
不怪亚盖讨厌兰斯诺特,四年前,这只虫带着曙光军踏平白塔,血洗联邦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令他想起来就后怕。
哪知诺德这只傻虫坚持不离,一气之下亚盖就单方面和他绝交了,当时他还暗自发誓,自己再和诺德说一句话,他就是乌龟大王八!
现在要他干嘛?四脚趴地吗?
诺德小声纠正他:“自毁长城。”
不过虫族没有长城,亚盖不知道。
亚盖没理会他,尤自拍案愤怒,“哪有雌虫像他这样,别的雌虫都巴不得和雄主多生虫崽!你都是s级雄虫了,他还不肯跟你生虫崽!真拿自己当把刷子呢??还不许你纳雌侍雌奴!他断子绝孙还非得拉上你,真是蛇蝎心肠!”
“……”
诺德觉得好笑,对“要虫崽”这件事不置可否,他不是一个非要传宗接代的直男癌,但当初为了绑住雌虫却没少费心思。
他想,兰斯要是能有个自己的虫崽,就不会轻易抛弃自己了吧。
心态类似于妄图用孩子绑住丈夫的糟糠之妻。
可事实是雌虫从没让过他she到体内,每次做完没拔茓、穿裤子、走虫一气呵成,独留诺德一虫在风中凌乱。
原因诺德大概也能猜到,虽然b级雄虫的精.液让s级军雌怀孕的可能性很低,但也不能完全排除,万一真中招了,兰斯诺特不会想养一只低等级的虫崽。
他的伴侣必须是最强大的雄虫,和他结合出来的幼崽才有机会是高等虫。
只是那时的军雌在军部尚且举步维艰,高等雄虫又不好掌控,步步都机关算计、谨慎入微的权谋家自然不可能把一只惹人眼球的s级雄虫留在身边,趁手又听话的b级雄虫才是最佳选择。
反正等诺德价值榨干了就能随时丢掉,到时候再找高等雄虫结合也为时不晚。
当初诺德是b级,兰斯不想要虫崽能理解,可三年前他就分化为s级雄虫,对方为什么还拖着不生呢?
这倒不是诺德多想和雌虫生崽,现在回想当初自己竟然真有和对方组建家庭的想法,他都觉得恶心透顶。
只是站在利欲熏心的资本家的角度,他或多或少不太理解兰斯的脑回路——s级雄虫的幼崽,对兰斯诺特巩固地位有百利无一害。
“你说得对,亚盖,我这三年肯定是鬼迷心窍了——”诺德说,端起酒杯小小地酌了一口。
“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亚盖又给自己斟上一杯酒,“你知不知道,你半年前还从纳维凯星捡了一只雌虫回来?”
诺德愣了一下,“什么?”
第12章 聊天(二)
“喏,你自己看。”
亚盖从光脑相册翻出一只雌虫的入职全身照,雌虫一头张扬的红发,年纪看上去不过17,8岁,不知是不是营养不足的原因,双腿和躯干比一般雌虫消瘦而拨长,依稀能辨别出那尚显稚嫩的骨骼轮廓。
诺德盯着这张脸看了半天,只觉得莫名熟悉,脑海里飞快闪过各种记忆碎片。
纳维凯星,地下城,餐厅,腥臭味,斗殴,雌虫……
纳维凯星身处第一星系的最外围,离主星切尔诺不算远,按理说主星吃肉它喝汤,多少能承接一些主星发展的带来的繁荣,可偏偏却是一座远近闻名的荒星。这座行星于百年前在地底下勘测出一片巨大的净源石矿田,地表被过度挖掘破坏,曾以秀美的水光山色著称的星球三分之二的土地被红色沙土覆代替,气候日渐干燥,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第一星系的其他星球,故而也被称作荒星。
巧合的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诺德”也出身于这座星球。
在荒星,所有活的生物都是自然资源的竞争者。自有记忆起,“诺德”就是一只为了生存无所不用其极的虫,脆弱的雄虫崽子为了活下去,用石头打瞎过其他雌虫的眼睛,半夜偷袭过别虫的私宅,喝过地沟里的水,极度饥饿的情况下还为了一丁点零星的草皮差点被打瞎双眼。
记忆碎片乍隐若现,黄昏,杂乱,嘈杂,那只雌虫在一家餐厅做侍员被虫殴打,诺德随手相救……可要再深思,头跟针扎一样疼痛,细节和因果无从考究。
“……我为什么要捡他?”
“我哪知道,美色误虫呗,”嘴上这么说,其实亚盖也不是很理解,“不过你把虫接到切尔诺星之后,也不娶为雌奴,就把虫放在搜查队工作,谁知道你怎么想的。”
“……”
娶雌奴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生在红旗下的诺德,本身就是一夫一妻的坚定拥护者,即使他不再喜欢兰斯诺特,也绝不可能同时和几只虫缔结婚姻。
就说这只虫,虽然长得好看……不明显还未成年吗?!
他总不可能丧心病狂到对一只未成年虫下手吧!
总不可能真被夺舍了吧?!
诺德状似无意地提了一嘴,问亚盖自己这三年行为举止有没有什么异常。
亚盖的回答是他比以前“病”得更严重了,整个联邦都找不到第二只像他这样,闲着没事跑去上班的雄虫。
三个月前,诺德升职成为检察官助理,天天忙得脚不沾地,每天不是审讯犯虫就是出去搜证的。而那只捡来的红毛,就是他亲自求帕里森长官引荐到搜查队的。
诺德眼睑微垂,既然连心思敏感的亚盖都没能看出性格上的变化,说明他不太可能是被夺舍了。
俊美的黑发雄虫慢吞吞用指腹摩挲着杯身,忽而想到了什么,瞥了眼亚盖,笑道,“你不是说这一年没关注我了吗?”
又是捡雌虫又是升职又是忙得团团转,明明很了解嘛。
“……”
亚盖立刻噤声,脸憋得通红。
“亚盖,我还是想离开切尔诺星,所以需要一笔钱,我希望你能帮我。”诺德笑了笑,没再打趣他,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这三年也许我做了很多蠢事,但现在我不想重蹈覆辙了。”
金发雄虫闻言,眼眶逐渐湿润了,当初诺德要离开他就缓了很久,现在又来一次,他还是不太能接受,“那我以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其实从来没怪过诺德,从来没有,就算他鬼迷心窍非要和兰斯诺特在一起,他也没有怪过他,只是恨铁不成钢。雄虫生来就该众星捧月地活着,但诺德既不娶雌侍,又非要自力更生地工作,家里的雌君还是个暴君,他实在觉得诺德太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