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但是有些知识我根本不想接收……”缪冬寄真是好叛逆一小孩儿,“我再也不想上计算机应用基础了。”
江季恒联想到他的电子机械水平,从心底发出疑问:“……当年你计算机的期末考试怎么过的?”
“我旁边那个帮我做的,最后堪堪六十分及格。”缪冬寄回答,“他看我字都不怎么会打太惨了……”
江季恒:“……”的确是太惨了,惨得他都没话接了,好在这个时候花途和柳阕忽然打电话过来,叫他们到后街去讨论明天的新的分镜头剧本。江季恒把时隔几年忽然笼罩回考试阴影里的缪冬寄拽了起来,“好了我们的小同学,当上大导演了以后就没考试了,我们讨论剧本去。”
“行吧。”缪冬寄想着考试,所以依然心情郁郁,想起明天的分镜头要重新画才勉强站了起来。
核心团队四人如往常一样约了后街的一家咖啡店,咖啡店老板跟缪冬寄关系很好,晚上特意清了人,还放了缪冬寄大学时候就喜欢听的歌——不用猜,肯定是惊觉乐队。
惊觉乐队的摇滚乐在甜品店里面嗨了起来。
今天晚上整个剧组一块吃饭的时候,缪冬寄去和演员一起坐着吃了。江季恒便闲着没事,想着印艺的缪导粉丝团应该已经把缪导当年的事情扒得差不多了,便悄悄凑进兼职队里面,聊了一会儿之后提出了自己想知道的话题:“缪导和惊觉乐队的那个主唱是怎么回事啊?”
显然,江季恒教授只知道这段感情的中间这一小节,一直不知道这俩一看就都奇奇怪怪的人是怎么看对眼的,也不知道这俩神仙眷侣艺术巅峰的小孩怎么闹分手的。虽然他也没指望能问出来什么东西,但还是从这帮小孩儿那接收了不小的信息量。
关于江季恒和缪冬寄的初遇,那是一个浪漫程度堪比玛丽苏耽美小甜文的故事——听说还被写成了纪实文学挂在同人网站上。
那时的缪冬寄刚上大一,因为瘦得有点脱相,并没有如今的一副使人见之难忘的好皮囊,而且还不爱说话,越发显得阴郁和奇怪。他平常闲着没事也就是发呆,不和别人一块玩,也没什么兴趣爱好可言,更不认识当时已经在校内极其火爆的惊觉乐队。
那时的丁立檐正活跃在各大校园乐队里面,正值星光璀璨之时,站在台上的时候放肆张扬又光芒万丈,背着吉他走在学校里面买酸奶喝的时候又特别“青春校草”。
一个阴郁沉默,一个灿烂非常。
印艺实在是太大了,每天发生的故事也太多了,两个如此不同的人大学四年都没有什么交集可言,但是命运往往是最好的编剧。就是这样一个略显沉郁无趣的少年缪冬寄,当时在全都是大忙人的宿舍里面无事可做,得到了每宿舍仅有一张的校内音乐节的票。
那是大一十月份,缪冬寄第一次听音乐节,站在吵杂的人群之中累得腿疼。
惊觉乐队是压轴的位置,在缪冬寄站得很累的时候,丁立檐就站在后台大声喊着和乐队的人说话,问他们自己今天够不够帅。
惊觉乐队开始表演的一瞬间,丁立檐在音符之间仅凭一句“喧嚣吧”,引起了整个现场的轰动和兴奋感。
有的人就是能这样带动全场,丁立檐天生如此,每一句话都引人疯狂。
缪冬寄本来只是站在一个不前不后的尴尬位置,惊觉乐队演出之时,整个人潮瞬间沸腾了起来。他本来还在盯着丁立檐发呆——就像是发现了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一样,但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就已经被茫然地挤入同学们恣意的野外蹦迪现场,被一路挤到最前面,和正坐在舞台边上唱歌的丁立檐只隔着一个栏杆的距离。
当年的缪冬寄比现在还矮,比现在也瘦,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个瘦不拉几的小僵尸,被挤在疯狂的人群之中晃来晃去。
丁立檐正坐在舞台边上,因为怕他摔倒,所以本能地伸出了手。
缪冬寄愣了一会儿,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握住了他的手。
他们两个越过栏杆握住了彼此的手。
一个人要是碰到了一个注定在生命中不一般的人,那么在心中应该是会有某种催人泪下的悸动的。
丁立檐在短暂的一个呆愣之后,拉着他的手站起身来,一向冷漠如冰雪的缪冬寄借着他手上的力踩上栏杆,然后向前一步踏上了舞台,被他拥在怀里。
全场欢呼尖叫。
在这段浪漫的传说之中说到:在整个音乐节的沸腾之中,他们两个一起坐在舞台边上。丁立檐拿着话筒唱着歌。而缪冬寄就侧着头看着他,没什么表情,但映着丁立檐的眼睛里面也好像映着繁星。
“哦。”江季恒心想,“原来这还带连续剧的。”
当年演《摘星》时候,缪冬寄应该就是学着当年的丁立檐一样坐在舞台边上,对着他念着那段好似表白的台词。
眼神果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深情的告白工具。
江季恒理所应当地走着程序“酸”了。
不过很明显,缪冬寄这个家伙完全配得上一段倾城之恋。
众人虽然对他的故事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只是奈何这个故事的开始实在是有点久远。无论如何挖掘都缺少点真实有趣的爆点。
对花啜茶对此事似乎一直抱有一种知情者的漠然——明明她是在《广寒月》时期才认识了缪冬寄。而柳阕当年毕竟是缪冬寄的学长,对于他们的情况还是大体了解一点的,没必要去跟这群小孩儿打听。
江教授坐在咖啡厅里面跑神想了想,终于确定了这的确是缪冬寄能干出来的事情。他也不知道该发出点什么感慨了,只能低头继续翻剧本,翻着翻着正好看见了林歇的那场《回答》的戏,分镜里面的沈颂和别的画面一样潦草,眼里面的向往却又被着意勾勒了出来——他一开始只觉得是因为这场戏里面沈颂眼神里面的东西很重要。
江季恒盯着这幅分镜愣了一下,然后发现了自己这一个瞬间的茫然是为何存在。
这场戏中的林歇和沈颂。
有点像那个相遇故事之中的丁立檐和缪冬寄。
光芒与阴郁,璀璨和茫然,以及缪冬寄和沈颂眼中同样的真挚和向往。丁立檐向缪冬寄伸出的手,一如这个电影之中想要拯救沈颂的林歇。
想到这里,江季恒下意识地抬头看了对花啜茶一眼。
他已经猜到了这个故事中的沈颂和林歇两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和缪导有着诸多联系和相似。但是故事竟然也有相似和延伸的地方么?对花啜茶的这本《残霜天》,究竟和缪冬寄本人,存在着什么样的联系呢?
第 26 章
“今天拍沈颂的那场重头戏。”江季恒大清早坐在道具车上打哈欠,“今天就这一场戏?”
“沈颂小演员拍完了这场戏之后整个精神状态肯定不对。”缪冬寄也在打哈欠,“说白了,沈颂演了多少年的戏,这个时候已经接近病态了。所以才能因为自己时刻完美的演出感到兴奋。但是咱们小演员不行。今天能把这一场拍出来我就知足了。”
这场戏的确难搞,是《残霜天》第一个惊掉人眼球的反转。
【沈颂在之前的剧情里面依然保有这脆弱的伪装,只是有一些细节上能表现出这个人的古怪和不正常。但在这一场戏上,沈颂直接有一个稍显古怪的普通女孩,化身为一个社会边缘线外、处于黑色领域的扭曲的变态。
她每天晚上带着盒饭,做一个小时的车去一片深山。她坐在地铁上带着耳麦听歌,神情愉悦,还很有礼貌地给老人家让座。
然后她下车,绕道一处僻静的废楼区,里面偶尔会住着二三乞丐,她悠悠下楼,打开几层铁门,看望自己被囚、禁在此地的父亲。】
沈颂这个姑娘,极其的聪明和美丽。
【她是养父手中乖乖巧巧的欲望傀儡,在漫长被凌、虐的时间之中学会了顺从和讨好。她那份在罗溪面前装出来的青涩动人,其实全都是在养父那里练出来的本事。她擅长那样微微笑着,宛如一尊脆弱美丽的瓷器,又好像一只温软乖巧的兔子。但其实被虐待者,很容易在长期的被虐待之中,产生出虐待的欲、望。
她用自己作饵,用计将自己养父禁锢在一个无人能发觉的地方,这是她用漫长的青春亲自打造的囚笼。她仅仅只用饮食就可以控制养父的一切,用这个懦夫的命威胁他好好收拾卫生、好好听话、像以前的她一样乖乖巧巧。
不过偶尔也愿意给他一点甜头,譬如今天。
她最近经常用各种计谋让自己和林歇待在一起,靠近光明的错觉让她不想回归自己的黑暗,往往两三天才会去给她养父送一次饭,用来吊着他一条命而已。这天林歇来学校找她,却被几个同学说了些乱七八糟的闲话。沈颂表面上生气,内心却燃起一点“你我都很恶心”的快意来。但是林歇毫不介意,他眉眼稍稍一弯,眼神纯粹到无论多讨厌他的人都忍不住微微一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