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以上这些都是都于缪冬寄、江季恒和惊觉乐队的人“无瓜”,众人在音乐节结束之后一路唱着歌坐车回别墅。
  缪冬寄这一天下来累得不行,但是精神却还亢奋,很执着缠着江季恒给他讲江少爷当年在国外参加的啤酒节。
  “以后带你去玩好吧?”江季恒被他磨得实在没有办法,“前提是你的身体要好一点,你也就能浪在峪城的这两天了我告诉你,后天回去之后就给我老老实实吃营养餐,喝酒什么的就别想了。”
  “好。”缪冬寄答应地毫不犹豫,“你一定要带我去那个全世界最大的啤酒节哦。”
  江季恒:“……”他算是彻底发现了,缪冬寄这个小孩儿就是不好管。这小孩儿也并非是对抽烟喝酒有什么瘾,不喝不抽就难受的那种,他纯粹是属于不找茬就难受的类型。
  江季恒心很累,一开始完全想不到缪美人缪导缪神能变成这副样子,但不宠着惯着管着还不行,毕竟你不想惯着肯定也有别人愿意捧着,虎视眈眈暗中窥视,让江季恒恨不得把自己家小孩儿藏起来。
  江季恒这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有点受“热搜”事件的影响的,他根本就不想要那么多人一直看着缪冬寄。
  “以后片子拍完了咱去国外待段时间好不好?”江季恒忽然说,“就我们两个。”
  缪冬寄愣了一下,然后说:“随便,想去哪都可以。”
  缪冬寄,好宠男朋友一男的。
  江季恒爱了。
  他笑了一下,又凑上去亲了亲他。
  ……
  是夜,惊觉乐队的贝斯手去隔壁乐队找乐子玩了,只剩下丁立檐陆溪云两人,陪江季恒缪冬寄在阳台上面坐着喝酒聊天。
  缪冬寄这两天酒实在是喝得太多了,江季恒终于是看不过去给没收了,拎着他在阳台喝牛奶。
  缪冬寄一个很好养活的人,其实非常会恃宠而骄,没人哄可能直接就喝下去了,有人哄就偏偏要作妖,怎么都不肯喝直到江季恒同意明天去吃火锅。
  江季恒一开始觉得自己特别有办法,现在又觉得自己是在没办法。
  丁立檐陆溪云端着茶站在一边:“噫……”
  几个人在阳台上闹了一会儿,忽然一阵沉默,丁立檐收了笑,转头看了一眼陆溪云。
  “我最喜欢漂漂亮亮还乖乖巧巧的阿昼了!”陆溪云收到眼神,转头忽然看向缪冬寄,笑得像只小狐狸,“阿昼帮我打下手做饭好不好?”
  “啊?”缪冬寄显然是没怎么接触过这项业务,他唯一会做的饭只有猫饭,忽然一搞有点茫然,“我不会……”
  “没事啦~我教你嘛!”陆溪云拉着缪冬寄站起来,“我教你做夜宵啊,漂亮可爱的小点心!”
  缪冬寄依然无措,但还是任由陆溪云拽着他进了别墅里面。
  阳台里面只剩下了江季恒和丁立檐两个人。
  “我还以为自己等不来这次促膝长谈了呢。”江季恒立在阳台的风中拢了拢大衣。
  “最近阿昼精神状况不大好吧?”丁立檐看着别墅里面厨房的方向,玻璃门后面的缪冬寄正在帮长得矮的陆溪云从柜子上拿东西,然后转头递给陆溪云,“离不开人。”
  江季恒应了一声:“以前他也这样过吗?”
  “好像有过,不过毕竟我不在他身边也不清楚。他当时是个大学生,而且是缪冬寄,不想离人总能有人陪的。”丁立檐顿了顿,看着夜空的星光闪烁,“你见惯了这样的他可能会不知道,他虽然胆子小,但平时拿着个带小刀的战斗笔哪都敢去,没人能管得住他。”他有点头痛地说,“那个时候他还追自己喜欢的音乐剧演员,人家演员被选中去百老汇培训了,他就赚半年的钱千里迢迢坐十来个小时飞机去探班,真闹腾。”
  “阿寄大学的时候这么活跃啊?”江季恒想起缪冬寄排舞台剧、穿汉服、拍东西的时候,带着点没能亲眼见证的惋惜,却还是不由自主笑了笑。
  阿寄大学的时候还真是可可爱爱。
  江季恒要是重生了最大的愿望估计就是和大学的缪导谈恋爱,但大概是命中注定他没办法见证那段时光,只能悄悄窥探那段时间里面的吉光片羽。
  “对啊,他那个时候什么都做,每天忙得不可开交,晚上都睡不了多长时间。”他顿了一顿,“但是现在专心搞电影了是吗?”
  “对,只拍电影。”别说那些乱七八糟的爱好特长了,他现在比寻常导演都要无聊的样子,除了拍片就是和拍片有关的,唯一一次破例大概是跑到峪城看“前男友”的音乐节表演。
  啧。
  “也挺好的。”丁立檐闻言笑了笑,“那个时候的阿寄太跳脱,他每天到处乱窜,但是身边从来都没有一直陪伴或者总是陪伴着的人。”
  别人总觉得丁立檐是那个陪伴在缪冬寄身边的人,其实并没有,丁立檐有着自己丰富璀璨的人生。他的存在可能的确参与了缪冬寄的人生——带着缪冬寄参加各种社团,带他体验各种生活,但其实陪伴在缪冬寄身边的时间并不长。
  缪冬寄也没感觉怎么样。
  他看起来粘人,看起来胆小,看起来需要人陪伴,但其实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很寂寞地独处。
  不过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现在的他才格外地粘人。
  江季恒闻言沉默了一会儿,终于问出了他最想知道答案的问题:“你刚刚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的?”
  丁立檐闻言稍稍一愣,他在大学毕业之后经历了很多,缪冬寄的变化也大得仿佛两个人,所以那段初遇的时光对于他来说实在太过于遥远了。
  丁立檐的大四其实已经不常常待在学校里面,在外的演出和历练让他收获更多的东西,可他就是在那么一个时间段遇到了缪冬寄。
  他朝着那个瘦弱的少年伸出手。
  而缪冬寄抬头,看见少年的脸被五颜六色的灯光烫上艳色。少年朝着她微微一笑,未经过话筒放大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开。那一刻的缪冬寄没有任何犹豫,伸手握住了丁立檐的手。
  有些人一分钟过完一生。
  而缪冬寄的人生却从那一秒真正开始。他是稚嫩茫然不知所措的亚当,丁立檐仿佛是伸手赐给他灵魂的上帝。
  再遇上人生中足够重要的人时,可能是真的会有某种奇怪的悸动。缪冬寄借着丁立檐给他的力气,踩上栏杆踏上了舞台。他在全场的欢呼和尖叫声中撞进丁立檐怀里,第一次感受到真正意义上的牵手和拥抱。
  其实那个时候的缪冬寄不喜欢接触任何人,对于丁立檐只是下意识作祟破了一次例,也没打算赖上他。倒是丁立檐自己没事找事,缠上了缪冬寄。
  缪冬寄在漫长的寒冷彻骨的长夜之中,终于被时光抛入一片温暖平和的海。
  丁立檐追求自由、擅长保护、向来自我、又开放温柔。他带着缪冬寄去参加音乐节,带着他去后街吃东西去琴房练琴,又或是教他怎么逃课出去玩。或许是因为丁立檐本身就古怪,所以从没有觉出缪冬寄的古怪来。
  尽管乐队的人都说丁立檐捡了个小麻烦。
  小麻烦身体很差,厌食症很严重,要吃的药可以放一个小箱子;精神状况也很差,偶尔会出现幻听和幻觉,必须定期进行心理治疗。
  而且他对整个社会脱节到了一种恐怖的地步。
  丁立檐刚认识缪冬寄的那一个月几乎寸步不离,出去演出也要省吃俭用攒出钱带上他,演出时都把他放在后台嘱咐工作人员照看,细心到了一种极致入微的地步。
  小麻烦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懂得拒绝,跟着丁立檐走了很久,全然的信任,但是又绝对脆弱。
  但好在缪冬寄从来都不让人讨厌,尽管茫然惶恐,但却依然保持着自身的温柔与善良——以及被强行掩埋的勇敢。
  再后来丁立檐就毕业了,他在毕业之后继续搞音乐,忙着在各个音乐节上面崭露头角。
  其实临走之前丁立檐问过他:“愿意和我一起走吗?去看看远方。”
  那时的缪冬寄丝毫不懂浪漫,对着丁立檐坚定地摇了摇头。
  他终于在正常的生活之中养回了些许精神,正式从那段地狱一般的生活中回过神来,终于感觉到那沉淀在心里面的痛苦,然后开始进行发泄。他发泄的方式虽然如同普通大学生一般叛逆又暴躁,但对他自己来说其实尚算温和——因为困倦而抽烟,因为失眠而喝酒,因为义气而打架,因为身体太差而活得昏天黑地。
  丁立檐从不可以过分阻止,他追求自由,不愿担负责任而活。他只是偶尔回到印城,教缪冬寄体验多重人生,以便从中选择。
  丁立檐挑挑拣拣地说完,江季恒沉默了很久。
  他不知道要再问些什么,沉默了一会儿问丁立檐:“为什么叫他阿昼?”
  “是聂鲁达的诗。”丁立檐念道:“每个白昼都要落进黑沉沉的夜,像有那么一口井锁住了光明。必须坐在黑洞洞的井口,要很有耐心打捞掉落下去的光明。”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