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江稚尔稍顿,“嗯”一声:“二叔确实年轻有为,也很不容易,换作我无论如何也无法与他比肩。”
“外界都传他是不婚主义,程嘉遥又是他大哥的孩子,他待你好,往后你也许会在程臻集团内担任举足轻重的职位,不愁学不到东西。”
江稚尔倒从没想过那么久远的事。
她只笑着摇头:“我没考虑那么多,而且我学的专业也和集团主业没什么关联。”
“还有四年,慢慢想,不着急。”
周以珩替江稚尔将行李拿到三楼,送到宿舍门口才离开。
四人寝,同寝的另外三个女生也都已经到了。
大家性格都外向活跃,已经迅速熟络起来,江稚尔推门进入,便热情跟她打招呼,作自我介绍,两个是南方人,一个是北京本地人。
“大家好,我是南锡人,叫江稚尔。”
“你就是江稚尔!?”
凌茴是北京人,身形高挑,穿一身掐腰短裙,身材姣好,标准的御姐模样,夸张道,“我室友竟然就是江稚尔!”
江稚尔愣住,又看了看另外两名室友,她们也同样茫然。
“……你知道我名字吗?”
“当然!你是不是和周以珩认识啊?!”
这回,另外两名室友也有了反应,追问她是不是真的认识周以珩。
江稚尔不明所以:“是认识……我们都是南锡人,刚才也是他带我来的宿舍,怎么了吗?”
“啊啊啊他还送你来宿舍!?”凌茴一下子冲到门口,“他还在吗?走了吗?”
“嗯,刚走。你认识他?”
“拜托,整个学校谁不认识他呀!校草!还是金融系大神!”凌茴说,“他都送你来宿舍了,你不知道他在学校可是传奇吗?”
“什么传奇?”江稚尔越来越茫然。
凌茴是因为分数不够才被调剂到文博专业的,她第一志愿是金融,因此格外了解周以珩在金融系的各项牛逼事迹。
不只是绩点和各类赛事获奖方面的优异,更重要的是,他还未毕业就已经在金融科技赛场叱咤风云,去年组织团队研究开发一个数据库系统,仅用一年时间就成功拉入将近数千万巨额投资,却又在这一时刻因灰色地带金融风险,轻易选择放下已有成绩从头再来。
能力强大,还有更可贵的职业信仰,拿得起放得下,没人不钦佩。
“而且,他还那么帅,听说家世也万中无一,真正的天之骄子,自然受到各种关注,你和他认识,也就一起受关注,何况你还那么漂亮,都已经有人传你们在一起了。”
江稚尔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们只是朋友。”
她倒从不知原来周以珩这样厉害,难怪方才一路过来不少人都盯着她看。
……
隔天便是军训。
而在军训期被热议的当然是新生中的帅哥美女。
校园论坛内已经有不少关于江稚尔的帖子,摄影社团关于新生军训的帖文中也好几张江稚尔的高清照。
她皮肤白而细腻,五官更是挑不出一丝错,清纯明媚,又是那一头浅棕的卷发,最经得起高清镜头,精致得像洋娃娃。
换作别人,定会在军训期间就招来不少追求者。
可偏偏所有关于江稚尔的帖子都离不开周以珩以及二人关系的议论,还有人提及高考后周以珩便带江稚尔逛过校园。
如此一来,即便不是情侣,也该是暧昧关系。
周以珩在校园内有多风云,旁人就有多不敢自不量力追求江稚尔。
托周以珩的福,为她免去不少叨扰。
-
当初选文博专业只是因为高二那年暑假在企划部接触到的文物修复领域,江稚尔觉得很有意思,便很轻易地做了这个决定。
真的开始学习,江稚尔便愈发笃定,这的确是她喜欢的领域。
她在阳光下读历史,感受几千年前人物跃然纸上的鲜活,也借着文物学认生僻字的由头重新练起书法。
考古学很有趣,不同地质地貌的形成、转化,抽丝剥茧、逐层递进,却不像数学公式那般冰冷,而是连接起跨越几千年的温度,还原历史真相。
北京有很多壮观的博物馆,也经常
会举办各种主题的展览,江稚尔只要有空闲就一定会去看展,也许是曾经有过策展经验,她会格外注意各个展览中的灯光布置、空间布局。
其余的课后时间,江稚尔都在图书馆。
从前没有那么多自由可以看“闲书”,现在的她什么书都看,专业书非专业书,古今中外,都看。
她依旧是校园内的红人,除了刚开学时周以珩的缘故外,还因为她总出现在图书馆,是拼命十三娘。
江稚尔其实不这么认为自己,她只是喜欢而已。
她沉浸在厚重的历史书中,偶尔练字,偶尔也画画,每当她想起程京蔚时,她就一朵一朵地画荷花,同妈妈过去一样。
画了厚厚一沓,便到了期中考。
文博专业的考试有很多需要背的知识点,江稚尔觉得自己高考前也没那样高强度地背过。
期中考一结束,凌茴便来邀请她去玩。
“尔尔!你今天可不许再去图书馆了,我们一块儿去吃烧烤吧?”
“好啊。”江稚尔答,“那等慧慧她们回来,问问要不要一起去。”
“她们有事儿去不了,快走快走啦!”凌茴拉她手臂。
“等一下,我先洗个手。”
江稚尔走进卫生间,将考试时在手掌蘸上的墨洗干净,又低头洗了把脸。
水珠顺着脸颊往下落,她和高中时好像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只是被文博系塑造出全然不同更为出尘的气质。
像清润的白瓷瓶,又像濯雪树梢新抽的嫩芽,是没有一丝修饰的漂亮。
等跟着凌茴到了她说的地方,江稚尔才发现不止她们俩,包厢内十来人。
凌茴打算大二转金融专业,于是便进了校内金融探索社团,原社长是周以珩,而今天的聚会是为移交社长之位。
周以珩先从人群中起身,见到江稚尔诧异神色,笑着解释道:“实在对不起,尔尔,是我让凌茴把你叫来。”
他约过江稚尔许多次,可大多时候都以学习忙被拒绝。
凌茴也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吐了吐舌头:“尔尔,要杀要剐随你!”
金融社团众人没有不认识江稚尔的,也纷纷起身邀她入座,又被步步推至周以珩身边坐下。
“想喝什么?”周以珩问。
“我和茴茴都喝果汁。”
周以珩叫服务员送来果汁,继续烤手头的肉,问:“吃辣吗?”
“只能吃一点。”
周以珩便只倒了一点辣。
大家都瞧在眼里,窸窸窣窣彼此挤眉弄眼,在座这么多人可是谁都没见过周以珩这副模样。
他从前虽也有过女友,但多是女孩捧着他,送零食饮料来社团分给大家。
天之骄子嘛,自然不可能弯下腰来。
这是大家第一次见周以珩超出自身素养所带的风度,这样无微不至照顾一个女孩儿。
中途江稚尔和凌茴一起去卫生间,一出包厢凌茴便追着她盘问。
“尔尔尔尔,你和珩哥到底进展到哪一步啦?”
江稚尔无奈地笑:“我们真的什么都没有呀。”
“可他明显就是喜欢你呀,你真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江稚尔抿了抿唇,没说话。
凌茴继续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啊,今晚珩哥要是真跟你告白了,你会不会答应他?”
江稚尔轻轻摇了摇头。
“为什么?!”凌茴奇道。
江稚尔笑起来:“拒绝还能因为什么?”
“你不喜欢他吗?你和他都是南锡人,而且从小认识——”
江稚尔纠正她:“不是从小,我认识他也就一年左右。”
“差不多嘛,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真的特别特别厉害啊,以后肯定年轻有为,更何况听说他家世也特别厉害。”凌茴说,“不过,尔尔,你和他从前就认识,你家是不是也很有钱,是不是世交啊?”
“不是,我家庭……没有以珩哥厉害,我是奶奶养大的,奶奶去世后……”江稚尔停顿了下,“我便是由我二叔抚养。”
凌茴来不及去考虑她口中的“二叔”,连忙为自己无意戳中旁人伤心事道歉。
“没事,都过去了。”
于是话题到这便生生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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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后,有人提议去附近的ktv,作为对周以珩前社长的欢送会,必须合唱一首《难忘今宵》作为今日的谢幕。
江稚尔感谢周以珩这段时间的帮助,也没拂大家兴致,一道去了。
第一首歌,大家怂恿周以珩先唱,又个个非常有眼力见儿地让江稚尔同他合唱。
周以珩低头凑到江稚尔耳边,低声询问:“可以吗?”